作者kpage (存天理,去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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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93學年度學生宿舍住宿申請注意事項
時間Fri Apr 16 01:22:1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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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page (存天理,去人欲。) 看板: NCCU01_PA
標題: [公告] 93學年度學生宿舍住宿申請注意事項
時間: Fri Apr 16 01:21:41 2004
本校93學年度大學部學生宿舍住宿申請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04-03-30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一、受理對象:
(一)本校大學部在學一至三年級一般生(含修讀雙主修之延畢生),請自行上網申請。
(二)僑外生(交換生及語視中心外籍生除外)請於申請日期(見公告事項二)內,僑生向
學務處僑外組提出申請,外籍生向研合會提出申請,不必上網。
(三)保障住校對象﹝含殘障生、清寒學生(持有社會局低收入卡)、功勛子女公費生、
擔任宿服會舍長或監事滿一學年以上經考核表現優良者﹞請於申請日期(見公告
事項二)內逕向學務處生輔 組提出申請,不必上網。
二、申請方式:自本(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一)08:00起至四月三十日 (星期五)
17:00止,請同學自行上網申請;網址:政大網頁→ 在校學生→學生事務處→
線上服務→線上申請→住宿服務→學士班住宿申請。
三、查詢方式:自本(九十三)年五月五日(星期三)08:00起,請同學自行上網查詢電腦
亂數抽籤結果,網址:政大網頁→在校學生→學生事務處→線上服務→線上申請→
住宿服務→學士班住宿查詢。
四、排定寢室:自本(九十三)年五月十日(星期一)起至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五)止,請各
系系教官協調系代表,依學務處生輔組提供之各系男女生分配住宿區塊寢室號碼、
核准住宿同學全部名單、住宿寢室表,排定寢室並填妥住宿寢室表後,送學務處生
輔組建檔備查。
五、所有申請九十三學年度大學部學生宿舍住宿同學(含一般生、僑外生、保障生、雙
主修延畢生),請務必依上述時間及方式辦理,逾期任何理由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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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丟掉整片星空,也不讓妳化成一顆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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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池呀 青蛙跳進水中央 撲通一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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