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page (存天理,去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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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93学年度学生宿舍住宿申请注意事项
时间Fri Apr 16 01:22:1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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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page (存天理,去人欲。) 看板: NCCU01_PA
标题: [公告] 93学年度学生宿舍住宿申请注意事项
时间: Fri Apr 16 01:21:41 2004
本校93学年度大学部学生宿舍住宿申请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04-03-30 发布单位 生活辅导组
一、受理对象:
(一)本校大学部在学一至三年级一般生(含修读双主修之延毕生),请自行上网申请。
(二)侨外生(交换生及语视中心外籍生除外)请於申请日期(见公告事项二)内,侨生向
学务处侨外组提出申请,外籍生向研合会提出申请,不必上网。
(三)保障住校对象﹝含残障生、清寒学生(持有社会局低收入卡)、功勋子女公费生、
担任宿服会舍长或监事满一学年以上经考核表现优良者﹞请於申请日期(见公告
事项二)内迳向学务处生辅 组提出申请,不必上网。
二、申请方式:自本(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一)08:00起至四月三十日 (星期五)
17:00止,请同学自行上网申请;网址:政大网页→ 在校学生→学生事务处→
线上服务→线上申请→住宿服务→学士班住宿申请。
三、查询方式:自本(九十三)年五月五日(星期三)08:00起,请同学自行上网查询电脑
乱数抽签结果,网址:政大网页→在校学生→学生事务处→线上服务→线上申请→
住宿服务→学士班住宿查询。
四、排定寝室:自本(九十三)年五月十日(星期一)起至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五)止,请各
系系教官协调系代表,依学务处生辅组提供之各系男女生分配住宿区块寝室号码、
核准住宿同学全部名单、住宿寝室表,排定寝室并填妥住宿寝室表後,送学务处生
辅组建档备查。
五、所有申请九十三学年度大学部学生宿舍住宿同学(含一般生、侨外生、保障生、双
主修延毕生),请务必依上述时间及方式办理,逾期任何理由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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