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john (平平)
看板NCCU
標題Re: [轉載] 別老師的一封信(關於HTC事件)
時間Mon May 31 16:35:27 2010
※ 引述《goodfine (李阿ㄈㄚˊ●﹏●好自在)》之銘言:
: (抱歉原文恕刪)
不是我專業 敝人略過不回
我就針對您的言論做出我個人的看法評斷了
: 第二是,這幾天討論的過程中,是否只要不支持抗議,就被批評為冷血?不關懷社會?
: 以我自己有看到的、理性的討論內容而言,我想支持勞工、洋華甚至這次抗議的那方(畢
: 竟真的太難二分了),很少會以「冷血」這個大帽子直接扣上去吧,我覺得,至少就我而
: 言,我確實會覺得一些政大人在這件事情上是很冷漠沒錯,但我如此評論的出發點,並不
: 是因為對抗議或非理性的不支持,而是因為有許多聲音似乎是在尚未更瞭解品牌企業(例
: 如HTC)-協力廠(例如洋華)-勞工-抗議者…彼此間的關係、訴求與處境下,卻馬上以「
: 知識份子不應如此」、「學術殿堂不應如此」、「拉全政大下海」…等等,為整件事情標
: 籤。我不喜歡這樣,是因為所謂「知識份子」「學術殿堂」因為與勞工們的階級差距,這
: 樣的名詞擺出來後其實很疏離、很有所對話,而「拉全政大下海」的言論,一來抗議的學
: 生本來就無法代表政大,即便文宣說「政大師生對HTC的…」,就真的讓大家以為他們代表
: 政大嗎?二來,即使發生在政大,他真的會讓人以為政大是這樣嗎?
第一點,我覺得你這樣的論點才是真正把勞工歸類為「非知識份子」的說法。
勞工的抗議行為難道就只能有「在提問時間咆哮」、「衝上台抹紅墨水」這種行為?
知識份子、學術殿堂,在上面那段文章中,你是自己把他們跟勞工劃分開的
為什麼勞工不能同時是知識份子?
而我們要求所謂的知識份子做出比較理性的行為有何錯誤?
你要在這邊靜坐抗議我沒意見、你要在這邊舉白布條我沒意見,
但當你拉扯、咆嘯、嘶吼,妨礙到其他人學習、生活以及所有的正常行為進行,
我想今天就算我關心這個議題我同意洋華員工受到欺壓,我也不會接受,
因為你受到欺壓,和我們因為你們抗議受到欺壓而在生活上受到阻礙,根本是兩回事
我同情你我關心你,但我可以不同意你因為你的被欺壓而影響到我。
如果今天馬英九來我們樓上的住戶家作客,對他不爽的民眾在樓下大吼大叫吵到我睡覺,
難道我還得走出門跟他們說「加油!我知道你們很委屈,繼續努力」?
第二點,我沒看文宣,我是以你文章中的說法和用字評論,
所以如果我看了整份文宣我覺得沒問題,我願意收回以下這一段。
既然你都說文宣上寫了「政大師生對HTC的...」
那身為不盡然同意或者還沒打算表示意見的那一部份「政大師生」,
對於這樣直接把我們一起囊括進去的字眼,不能感到不爽喔?
是啊,光寫這樣當然大家不一定會認為這就是政大師生的想法,
但是我會不爽啊!因為我還沒同意你用我的名義去公佈這件事情啊!
富士康之前那封法務部門的「防止自殺契約」,
也是會有人認為那是在沒經過郭台銘同意下就發出去的東西,郭董可能本人沒看過
但郭董為什麼火大還打XX,同理,因為你沒給我同意就用「富士康」的名義發,
而我的本意可能不一定是這樣,那我為什麼不能不爽?
: 其實,這些也都扣連到一個,行為與場地的正當性。
: 這幾天最多的討論恐怕是「紅墨水行為」或/及「在一場演講進行這種活動,不重視主辦單
: 位與相關人士」。但我必須說這明顯是一場抗爭,這部份大家應該沒有疑義吧?而以一個
: 純粹旁觀的角度來說的話,抗爭這件事,本來就沒有、應該也不需要有所謂「行為的正當
: 性」與「場域的正當性」。我並非在鼓吹暴力與非法行為,而是單就「抗議」「抗爭」這
: 件事來說,行為與場域的合法與否,本來就不會是行動者考量的,因為就是要抗議嘛!就
: 是社會運動嘛!
你的邏輯是
抗爭-->本來就沒有正當性-->所以會發生這些紅墨水、拉扯、咆嘯行為,那是自然的!
但既然你都提到行動者的考量不會考量到行為和場域的合法與否,
那就表示你也承認了這些行為「可能」「或許」是非法的,
他的發生是合理,但既然是非法,很抱歉我無法苟同非法行為,
就算我覺得你們精神可加勇氣可佩,我也不可能會說我支持你們下次繼續抹紅墨水。
所以不要再合理化這些行為了,這些行為既然是錯的,不管動機多對都不會變成對的。
: 再舉例,台灣的紅衫軍,就我印象所及除了最後面特別號召的幾次,剛開始長期的「佔據
: 」凱道,不論就場域與行為而言,完全非法。(當時台北市長馬英九還因為執意依法驅趕
: 而與所謂泛藍鬧的不愉快不是嗎?)但因為這就是抗爭!雖然並沒有流血衝突發生,但他
: 們本質上就不是一件理性的事。所以每次針對政府機關的抗爭,才會有大量警察出現,雖
: 然身為抗議者的我們都很不喜歡,但抗爭就是這樣。抗議的一方要「鬧」,另一方就要防
: 堵,但國家機器身為人民公僕本來人民就有表達聲音的權利,所以才會一直有修改集會遊
: 行法的聲音,而大學做為自由多元、包容各種聲音的知識機構,也應該具備這種雅量。
: 以上,是我自己的一些心得與感想,歡迎大家繼續討論。
那段時間的報導我相信您也看在眼裡,
人民並沒有單方面的支持紅衫軍長期佔據凱道,賭爛那些人妨礙交通的也不在少數,
我爸支持國民黨,但上班之處離那邊並不遠,那段時間他也很怒,
這樣我爸就變成泛綠的?
不對吧!支持你們的精神和支持你們的行為根本就可以是兩回事。
人民有表達聲音的權利,也有選擇不聽那些聲音的權利,你們要說是冷漠也好,
但就像別老師所說的,我們本來就有全力選擇自己要關心什麼樣的議題,
一個致力於白海豚保育的大學生,沒有去瞭解HTC事件中的洋華員工,就是冷漠嗎?
一個致力於偏遠地區小學學生有沒有營養午餐吃的學生,
沒有去理解HTC對洋華員工的默視,這樣就是冷漠嗎?
推文有人提到學生應該把時間多花在瞭解洋華員工上,而不是像這樣針對單一事件交鋒
但請弄清楚,這裡本來就是政大版,探討在政大發生的事情和行為本來就很合理,
今天要因為我們只探討紅墨水事件該不該發生在政大而沒有花時間討論洋華員工事件
請抬頭看看版名,再看看這樣的說法合不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28.217
1F:推 skylikewater:我比較同意這篇的觀點 05/31 16:39
2F:推 GayRoy:針對最後一段,我覺得跟倒數第二段其實是同一件事 05/31 16:48
3F:→ smaljohn:恕我愚鈍不懂樓上的意思,願聞其詳<(_ _)> 05/31 16:55
4F:推 GayRoy:同一件議題,每個人選擇的切入點、深淺不同 05/31 17:03
5F:→ GayRoy:有人覺得該關注這件事被影響的演講受教權,有人看到社運 05/31 17:04
6F:→ GayRoy:也許有人看到辯論技巧。這些都是確實發生在政大的事件啊:) 05/31 17:04
7F:→ GayRoy:但核心價值雷同都是希望透過討論能讓這學校甚至更進一步 05/31 17:05
8F:→ GayRoy:讓社會更好。不是嗎?去針對彼此的施行方式討論,就可惜些 05/31 17:06
「可惜」的定義是什麼我就不想太去界定了
但我覺得針對施行方式討論是完全合理而且不能夠去忽略的
在政大版討論在政大發生的「社運」 ok
在政大版討論在政大發生的社運的「行動方式」是否合理 ok
在政大版討論在政大發生的社運其行動方式「背後的原因」 ok
但不能因為在政大版討論在政大發生的社運其行動方式「背後的原因」比較重要
就認為不該討論這場社運的「行動方式」是否合理
※ 編輯: smaljohn 來自: 59.104.128.217 (05/31 17:18)
9F:→ GayRoy:誠如你所言,沒有哪個是比較重要,也沒哪個是比較不重要 05/31 17:28
10F:→ GayRoy:這是我所抱持的立場。而我的可惜是覺得對議題的廣度 05/31 17:29
11F:→ GayRoy:不要因為所謂不理性就先貼標籤,限縮對話空間。反之亦同。 05/31 17:30
可能是用字有所誤解
我並沒有限制所謂的對話空間
我是針對認為「應該聚焦在洋華員工而非單一事件」這樣的說法做評論的
沒有人說不能討論洋華事件 但是討論單一事件本身並沒有問題
因為這裡本來就是政大版 討論應該不應該在政大發生這樣的事件極為合理
如果真的要講 討論洋華事件反而站不住腳
但是今天並沒有人阻止各位討論洋華事件
所以像原本推文中那樣 「應該先去瞭解洋華員工」的說法是不成立的
另外因為這個討論很明顯偏離我原本想要說的主旨,針對這部份的問題就不再繼續回了。
※ 編輯: smaljohn 來自: 59.104.128.217 (05/31 17:40)
12F:→ GayRoy:嗯嗯嗯,我上三則回文不是針對你。 05/31 17:53
13F:→ GayRoy:不過「應不應該先去瞭解洋華員工」也是每個人切入點問題 05/31 17:54
14F:→ GayRoy:說穿了也沒啥成立不成立。這樣的討論也激盪出很多不同意見 05/31 17:54
15F:推 goodfine:忽然發現了一種奇怪的邏輯迴圈:抗爭→不合法不理性→抗 05/31 18:01
16F:→ goodfine:爭者不合法不理性是因為被不合法不理性的對待→為何不能 05/31 18:02
17F:→ goodfine:合法理性→因為沒用、被不合法不理性的搓掉 05/31 18:03
18F:→ goodfine:那為何別人不批評「不合法不理性」的始作俑者→因為抗爭 05/31 18:04
19F:→ goodfine:者不合法不理性所以削減了大眾對其支持。 05/31 18:05
我說了,支持抗爭者跟支持抗爭者的不合法不理性抗爭,是兩回事。
※ 編輯: smaljohn 來自: 59.104.128.217 (05/31 18:07)
20F:推 goodfine:但抗爭者實際上就是不合法不理性啊 05/31 18:09
21F:→ goodfine:我覺得他可能其實不是兩回事喔… 05/31 18:10
22F:→ goodfine:不過我原本的推文不是針對你的文章,只是看完忽然想到 05/31 18:10
23F:→ goodfine:我覺得先理解抗爭者會是不合法不理性,就能夠理解甚至支 05/31 18:13
24F:→ goodfine:持抗爭者/抗爭者的訴求。當然不能強求所以人都支持某個議 05/31 18:14
25F:→ goodfine:題的抗爭。我這裡是就抗爭者與抗爭者的不合法不理性兩者 05/31 18:15
26F:→ goodfine:間的關係而言。 05/31 18:15
27F:推 eric61420:樓上的所謂的邏輯迴圈很多斷言,再者,這個事件的抗爭者 05/31 18:29
28F:→ eric61420:是否符合您所謂的對抗不合法不理性抗爭者的定義,應該都 05/31 18:30
29F:→ eric61420:還需要討論。 05/31 18:31
30F:推 mirrortear:推這篇 05/31 19:32
31F:推 Durant35:政大板為何不能討論其他事物? 05/31 19:38
32F:→ Durant35:還有一直堅持一篇文章題目只能討論一個問題 是誰規定? 05/31 19:39
33F:→ Durant35:要討論當晚的事 很簡單 抗議人士完完全全錯了 政大跟宏達 05/31 19:40
34F:→ Durant35:電行銷長都是無辜 這樣原PO有得到想看的東西了嗎? 05/31 19:40
35F:推 skylikewater:樓上抱歉,板規二。政大板請不要討論離題的東西 05/31 19:43
36F:推 Durant35:其他事物不代表跟政大沒關係..... 05/31 19:43
37F:→ Durant35:離題的定義又是什麼?政大人關心在政大發生的事物背後的原 05/31 19:44
38F:推 skylikewater:各位要延伸論述我們盡可能的接受,但每個人都有覺得 05/31 19:44
39F:→ skylikewater:重要的議題,沒辦法說出跟政大的關係,就請 05/31 19:44
40F:→ Durant35:因也算是離題? 那我看來許多租屋文買賣文才是真正離題 05/31 19:44
41F:→ skylikewater:專板專用。離題的定義可以參考板規 05/31 19:45
42F:推 skylikewater:感謝您寶貴的意見。 05/31 19:45
43F:→ Durant35:=而且我只看到 無關板旨文 請問板旨又是? 05/31 19:46
44F:→ Durant35:難不成板主跟板規也不太熟? 哈哈 05/31 19:47
45F:推 skylikewater:板旨還是成文的呢,請爬 05/31 19:47
46F:→ Durant35:只要與政大有關 無論新聞 大事小事 是這個? 05/31 19:48
47F:→ Durant35:今天宏達電來政大演講 有人來脫序抗議 請問討論這件事發 05/31 19:48
48F:→ Durant35:生的成因 是跟政大無關之事? 05/31 19:48
49F:推 skylikewater:1.我在回應您的推文 Durant35:政大板為何不能討論其 05/31 19:51
50F:→ skylikewater: 事物? 05/31 19:51
51F:→ skylikewater:2.成因不能無限上綱,這裡不是社運論述或新聞聚焦 05/31 19:51
52F:推 Durant35:我有說 其他事物就是跟政大無關之事嗎? 05/31 19:51
53F:→ skylikewater: 一切如果跟政大離題太遠,板工會適時提醒 05/31 19:51
54F:→ Durant35:再者 成因就是成因 沒有無限上綱這回事 05/31 19:51
55F:→ Durant35:大家提出跟洋華員工這件事的原因 無非是希望政大學生能多 05/31 19:52
56F:→ Durant35:了解 同時能體諒他們所做錯的事 就是這樣 05/31 19:53
57F:推 skylikewater:成因是有過分延伸的,請看某篇論完顏亮對台灣重大影 05/31 19:54
58F:→ skylikewater:的佳文。而我說的是有存在的可能,請勿把議題對號入 05/31 19:54
59F:→ skylikewater:這並非一個覺閾,而是一個溝通過程 05/31 19:54
60F:→ Durant35:今天如果沒有洋華老闆壓榨勞工的情況 會有人來政大潑紅墨 05/31 19:55
61F:→ Durant35:水這種可笑行為產生嗎? 這篇文章一直強調他們在政大作錯 05/31 19:55
62F:推 skylikewater:最後,針對我一樓推這篇的原因:我不認同並非都因為 05/31 19:55
63F:→ skylikewater:不了解。希望各位運動者深思。 05/31 19:55
64F:→ Durant35:事 我只想說 事情光看現象不討論成因 太過偏頗且易淪為主 05/31 19:56
65F:推 skylikewater:你在judgement他們誰對誰錯,而我不覺得這是政大板範 05/31 19:56
66F:→ Durant35:觀 我的推文也是回應這篇文章所說 而非板主您 05/31 19:57
67F:推 skylikewater:討論成因真的能帶來更精準的認知? 05/31 19:57
68F:→ Durant35:不看成因 難不成就會有更精確的見解? 05/31 19:57
69F:推 skylikewater:我想我後續的就都是個人看法了,我只想跟你申明板規 05/31 19:58
70F:→ skylikewater:而我個人看法是:什麼是成因,就已經有主觀了。 05/31 19:58
71F:→ Durant35:我的推文一開始也沒有在跟板規論戰的味道 謝謝 05/31 19:58
72F:→ Durant35:我的個人看法是 主觀是什麼不重要 重點是讓大家全盤了解 05/31 19:59
73F:→ Durant35:了解成因跟現象 再下結論 05/31 19:59
74F:推 skylikewater:不可能全盤的,我認為這樣講陷入假中立,{ 05/31 20:01
75F:→ skylikewater:當你一直不斷主張的時候,就是在認為其他是錯誤的 05/31 20:01
76F:→ skylikewater:例如您前面認為,在抗議行動上打轉,是不足夠的,不 05/31 20:01
77F:→ skylikewater:是嗎? 05/31 20:01
78F:推 Durant35:我可沒認為什麼是錯誤的 我只是質疑 05/31 20:02
79F:→ Durant35:別這麼快就替我戴上帽子 05/31 20:02
80F:→ Durant35:我只是覺得一直討論當晚行動 非常無趣 都已經有犯法疑慮 05/31 20:03
81F:→ Durant35:還需要討論誰對誰錯? 別老師的文章除了討論當晚行為 不也 05/31 20:04
82F:→ Durant35:是討論到工運 洋華事件成因了嗎? 為什麼不仔細看看呢? 05/31 20:04
83F:推 skylikewater:一直保持質疑是最美善的。如果既然當晚行動有些共識 05/31 20:05
84F:→ skylikewater:而許多人也帶進來成因分享的話,我覺得剩下的就是觀 05/31 20:05
85F:→ skylikewater:眾判斷了,一直好像想說服別人我覺得也很沒趣 05/31 20:05
86F:推 skylikewater:我認同帶進來,但我認為沒加入討論的並不是沒看到 05/31 20:06
87F:推 Durant35:那這篇文章不就是忽略別老師所提其他部分 選擇放大當晚行 05/31 20:06
88F:→ Durant35:為是例證? 我質疑這篇文章的論點 也不能討論嗎? 05/31 20:07
89F:→ Durant35:我從來沒想說服什麼 只是提出我看到的 你想認為那是一種 05/31 20:07
90F:→ Durant35:說服行為也沒關係 05/31 20:08
91F:推 skylikewater:就我個人看來,原PO也只是跟你們一樣,選擇一個角度 05/31 20:09
92F:→ skylikewater:而我只看到一堆角度在互咬。以觀眾的立場,覺得很沒 05/31 20:09
93F:→ skylikewater:意思了。我發現這個意見也有點是原PO的聲音 05/31 20:09
94F:→ Durant35:嗯 你想說服我什麼? 我從來沒忽略當晚行為是錯的 05/31 20:09
95F:→ Durant35:請搜尋我的ID 看看我發的文章 再試著替我下結論 好嗎 05/31 20:10
96F:推 skylikewater:您的結論只有您自己下呢,我幹嘛幫你收尾 05/31 20:12
97F:推 Durant35:喔 是這樣嗎? 跟誰一樣 選擇角度 你不是已經下了? 05/31 20:13
98F:→ skylikewater:我對行為或對錯本身沒什麼興趣,只在乎這個版面 05/31 20:13
99F:→ Durant35:從我質疑 到選擇角度 認為別人都是錯的 不是您幫我定義? 05/31 20:14
100F:→ Durant35:是這樣那你何必討論這麼多? 有犯板規再出來桶阿? 05/31 20:14
101F:→ skylikewater:而討論的東西跟第一天沒什麼改變,我想點出這點 05/31 20:14
102F:→ Durant35:要改變什麼?離題不就會進水桶 誰如此大膽阿 05/31 20:15
103F:推 skylikewater:那請問您是否了解了討論太超過會超出板旨了? 05/31 20:15
104F:→ Durant35:而且這篇文章是針對別老師的文章發的 本來就該完整討論 05/31 20:16
105F:推 skylikewater:既然沒什麼新論述,那還要討論什麼? 05/31 20:16
106F:→ Durant35:而不是忽略老師提出的某些觀點 然後只討論當晚行為 05/31 20:16
107F:→ Durant35:您不開心可以水桶發別老師文章的人阿 何必在此發怒? 05/31 20:17
108F:→ Durant35:第一次看到板主還管討論到哪的...... 05/31 20:18
109F:推 skylikewater:我並沒有即將要水桶任何人,是您對板規有誤會呢 05/31 20:18
110F:→ skylikewater:為了制止,提前告知你呢,不是嗎? 05/31 20:18
111F:→ Durant35:"那還要討論什麼?" 沒存在必要的文章為什麼不砍XD 05/31 20:19
112F:→ Durant35:制止我什麼呢? 我提出了您不想看到的東西? 05/31 20:19
113F:→ skylikewater:對喔,避免爭端,歡迎大家質疑"符合板旨"這件事 05/31 20:19
114F:→ Durant35:您質疑 那您可以自由心證選擇砍不砍阿 干我屁事.... 05/31 20:20
115F:推 skylikewater:那是問句喔ˇ而且制止就是告訴你板規有板旨的侷限{ 05/31 20:20
116F:→ skylikewater:這樣您清楚了嗎? 05/31 20:20
117F:→ Durant35:我一開始也不是針對板規質疑 您到底還要跳TONE到什麼時候 05/31 20:21
118F:→ Durant35:我手滑沒打完全部語意 讓您誤解了 真不好意思阿 05/31 20:21
119F:推 skylikewater:是您質疑啊,看來最有可能誤犯,當然要花心思說明 05/31 20:22
120F:→ Durant35:誤犯 呵呵 05/31 20:22
121F:→ Durant35:感謝您的說明喔 進不進水桶對我沒差 05/31 20:22
122F:→ skylikewater:那在好不過,剩下的並非跳tone,而是我期待的討論質 05/31 20:23
123F:→ skylikewater:問。至於您豁不豁達與我無關,我盡我告知義務。{ 05/31 20:23
124F:→ Durant35:您期待的討論性質 與這篇文章何干? 與政大合干? 05/31 20:24
125F:→ Durant35:不要把板主無限上綱到神的境界 好嗎? 05/31 20:25
126F:→ Durant35:您要善盡您告知義務 我沒意見 但是討論麻煩針對文章 05/31 20:25
127F:→ Durant35:這也是我的小小期許 不要繞一大圈告訴我你只是提一下板規 05/31 20:26
128F:→ Durant35:此外 您對於此議題有其他意見或討論方向 也可以發文討論 05/31 20:26
129F:→ Durant35:不要整天打高空到最後沒人搞懂你到底想說什麼? 05/31 20:27
130F:推 honestpai:推 :) 05/31 20:32
131F:推 skylikewater:討論性質,與這篇同樣觀點,與這個板發生的事情也同 05/31 20:32
132F:→ skylikewater:觀點,板規希望聚焦。或許應另開專文,但就是回到你 05/31 20:33
133F:→ skylikewater:"為何不能討論其他事物?" 一樣,是對這板功用的誤會 05/31 20:33
134F:→ skylikewater:回到這個討論的前提上,我想我想說的事會很明確 05/31 20:33
135F:推 Durant35:我說的其他事物 是其他跟此事件有關之事 05/31 20:34
136F:→ Durant35:我也只是質疑 只討論當晚發生之事 有什麼意義? 05/31 20:34
137F:→ Durant35:功用的誤會 我從頭到尾都是想聚焦於別老師的文章 05/31 20:35
138F:→ Durant35:何來功用誤會? 討論一位政大老師對於政大事件的評論 05/31 20:36
139F:→ Durant35:您要認為不合板規 我也沒意見 就是這樣 05/31 20:36
140F:→ Durant35:只能說 當事人都比非當事人來的客觀 科科 05/31 20:37
141F:推 skylikewater:並非說你的討論不合板規,而是你問句有問題,就這樣 05/31 20:38
142F:推 Durant35:我不是解釋過三四次了嗎?還有問題喔?? 05/31 20:39
143F:→ Durant35:您有問題麻煩私底下寄信給我 討論跟文章沒關係之事本來就 05/31 20:40
144F:→ Durant35:不該用推文 這是我的錯 我也懶得再一直推一樣的東西 05/31 20:40
145F:推 firxd:這篇真是中肯:) 05/31 20:59
146F:推 LinLauSu:一直用壓榨來作為離題的理由 乾脆回溯到盤古開天闢地好了 05/31 22:40
147F:推 rexmailtsay:推 05/31 22:41
148F:→ LinLauSu:唉 一直有人喜歡玩文字遊戲鬼打牆 板主辛苦了 05/31 22:41
149F:推 wfgh:這裡是政大板.....文字遊戲這麼好玩喔? 06/01 00:18
150F:→ cupspage8:所以以後綜院垃圾筒爆了 我們便指責肇事者不理性 06/01 00:52
151F:→ cupspage8:影響政大學生求學 又此事為文山居民所為超出政大校園 06/01 00:53
152F:→ cupspage8:範圍 不再追究 06/01 00:53
153F:→ iloveilliya:純就文宣上"政大師生對HTC的疑問"云云發表看法 06/01 00:55
154F:→ cupspage8:我不想討論到底政大版該討論什麼事情 但就關注議題 06/01 00:56
155F:→ iloveilliya:如果寫文宣的人本身是政大學生,那用政大師生當主詞沒 06/01 00:56
156F:→ cupspage8:這事 關心白海豚的學生難道就只關心白海豚就好了嗎? 06/01 00:56
157F:→ iloveilliya:什麼問題吧。 06/01 00:57
那我是台灣人
我發表一篇聲明說「台灣人贊同孔子是韓國的」
你會不會賭爛我?
158F:→ cupspage8:白海豚、勞工、偏遠地區的學童廣義上來說都是這社會上 06/01 00:58
159F:→ cupspage8:弱勢的、受壓迫的 我想不需要如此壁壘分明吧? 06/01 01:00
這篇怎麼變得靠北長!
沒人說要壁壘分明,我只是說,有的人有他自己關注的議題
沒有必要強迫他人去關注某些議題,甚至以影響他人的方法去強迫他關注
這樣只會招致反感
而且就你的說法,豈不是要求我們一定得去注意世界上每一個弱勢遭欺壓的事件
不好意思,我能力不夠,我只能夠就我身邊我觸及的、我瞭解的我能夠幫忙的事件去關心
或許這樣就是你們所說得冷漠吧,真的這樣我也接受,只是你我的價值觀不同。
160F:→ cupspage8:我推文中並沒有說"不該"我只是就我個人看法做排序而已 06/01 01:06
161F:→ cupspage8:並是在自詡為知識分子為前提下 或許是你我對知識分子 06/01 01:07
162F:→ cupspage8:的想像不同 所以知識分子對於任何不理性的行為都該 06/01 01:08
163F:→ cupspage8:予以排除否定 不需就其動機背景多加了解? 06/01 01:09
我什麼時候說「不需」對其動機背景多加瞭解?
如果你能找到任何一句我說版上諸位都不應該去瞭解洋華事件這種說法,
我願意專程寫文道歉。
我不理解為什麼還是有人堅持要一次贊同「不理性的行為」和「行為背後的成因」
前面幾十篇文章有一堆站在洋華這邊的人也都說了,
自己不贊同紅墨水的行為,但是對於HTC或者洋華的做法感到不滿
在您的想法中難道這兩者就不能分開?
我可以選擇不贊同其不理性行為,但是支持洋華受壓迫的員工,
就像我支持蝙蝠俠的正義但我也可以說他是私刑者、程序不正當,
這兩者到底哪裡矛盾了?
本篇文章現在的爭論點分成兩邊
政大版該不該討論這個事件,以及可以討論到什麼程度,文章太長我懶得看
但如果就只是文字遊戲那樣的爭論流程,我想應該也不會有什麼結果
至於知識份子來知識份子去的 既然你都說了 你我對知識份子的想像不同
至於知識份子該不該排除一切不理性的行為,
好,就拿廢除死刑這件事情,ptt上有一大票「知識份子」認為應該維持死刑
因為受害者真的很委屈、很難過
但如果今天有任何一個「知識份子」掏了一把槍跑去法院
斃掉三個應執行而未執行的死刑犯
即便他的動機正確、達到了足夠的報復效果,即便他是正義之師
我還是會認為這個傢伙犯了法的行為是不對的。
現在一派的堅持是
應該要先去瞭解洋華事件 這樣你們就會瞭解他們的不理性行為是合理的
但我的堅持是
不管他們的事件背後有什麼成因,我有絕對合理而且站得住腳的理由,
去反對他們用這樣的方式進行抗爭,即便他們真的很可憐
至於原因,本文前幾頁我自認已經把自己的論點很完整的敘述了。
一直認為我認為不需要去瞭解洋華員工的,請再把文章看一次,
不然再重複問我為何認為不需要去瞭解洋華員工,我也不想回答了。
※ 編輯: smaljohn 來自: 59.104.128.217 (06/01 01:27)
164F:→ iloveilliya:回答你的問題,如果你說"台灣人認為孔子是韓國人" 06/01 02:33
165F:→ iloveilliya:我個人不會「賭爛」你。比較有可能直接略過不回應 06/01 02:34
166F:→ iloveilliya:因為對我而言孔子是哪裡人我無所謂。頂多在心裡覺得 06/01 02:35
167F:→ iloveilliya:"應該不是所有台灣人都這麼想吧" 如此而已。 06/01 02:35
168F:→ iloveilliya:即使你要以台灣人的身分贊同孔子是韓國人我也尊重你 06/01 02:36
169F:→ iloveilliya:只不過那不代表我或其它台灣人的看法。 06/01 02:37
170F:→ iloveilliya:回到文宣的問題,有人覺得上面印政大師生是"綁架"之類 06/01 02:38
171F:→ iloveilliya:我的揣測是這些人應該是覺得潑墨行為會讓人以為政大人 06/01 02:39
172F:→ iloveilliya:都不理性沒禮貌等等,跟文宣以政大師生為名質疑HTC是 06/01 02:40
173F:→ iloveilliya:兩個問題。要嘛就討論文宣上的質疑是不是有誤或不夠禮 06/01 02:41
174F:→ iloveilliya:貌。並且補充一下政大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聯盟說潑墨者非 06/01 02:42
175F:→ iloveilliya:該聯盟成員。總之如果純就文宣以政大師生為名質疑HTC 06/01 02:44
176F:→ iloveilliya:這方面,我不明白為啥要感覺被"綁架"之類的。 06/01 02:44
177F:→ iloveilliya:如果你覺得僅僅只是文宣上這麼印就覺得被"強迫"我覺得 06/01 02:48
178F:→ iloveilliya:也太誇張(不過是不是被強迫是看個人感覺就是了) 06/01 02:49
179F:→ iloveilliya:人家又沒脅持全體政大師生一一質問你關不關心洋華員工 06/01 02:50
180F:→ iloveilliya:我的立場依然不變:如果文宣製作團體的確有政大師生 06/01 02:50
181F:→ iloveilliya:那他們有權以此為主詞質疑HTC。就跟你有權以台灣人身 06/01 02:51
182F:→ iloveilliya:分發表"贊同孔子是韓國人"聲明一樣。 06/01 02:52
這論點超級莫名
你竟然能夠接受不是你認可的團體以你的身份去發表你不認可的論點
今天一個ID叫做ilove5566的人發表一篇宣言
"ilove開頭ID同意被ptt砍帳號" 到時候你被砍帳號你會有什麼反應
或許是你的包容心相當大 若真是如此請受在下一拜
以後捐款 簽約 一律報你的名號 相信您是不會介意的.....
183F:推 LinLauSu:那為什麼做差不多的事情 參選人提到待過某異議社團 06/01 02:52
184F:→ LinLauSu:就被認為是拿社團來當樁腳一樣呢? 06/01 02:53
185F:→ LinLauSu:這個質疑的人 跟代表全校師生發言的人 好像是同個呢 06/01 02:54
186F:推 firxd:你不賭爛不代表別人不能賭爛 更不代表這種做法沒有錯誤 06/01 10:58
187F:→ firxd:只是你選擇姑息罷了 今天文宣要是印"一個政大學生" 或 06/01 10:59
188F:→ firxd:"一群政大學生與老師" 我都沒有異議 但你就是不能用政大師生 06/01 11:00
189F:→ firxd:當作主詞 你憑什麼說你代表全部人? 憑什麼替其他沒表態的人 06/01 11:00
190F:→ firxd:決定立場? 同樣的話已經說明再三 反正跳針的依然跳針 06/01 11:02
191F:→ firxd:我大概也只是推辛酸的 哭哭 06/01 11:02
192F:→ iloveilliya:你言重囉。我沒說"不能"賭爛,也沒說賭爛是錯的。 06/01 11:43
193F:→ iloveilliya:只是表達個人立場罷了。 06/01 11:43
唉,永遠最後都只導向文字遊戲,這個討論根本沒意義。
※ 編輯: smaljohn 來自: 140.119.233.7 (06/01 15:11)
※ 編輯: smaljohn 來自: 140.119.233.7 (06/01 15:11)
194F:推 Mood310400:用到政大師生四個字,對看到文宣的人講他就只會想到全 06/01 15:18
195F:→ Mood310400:體政大師生 而不會考慮到只是"部分"師生參與其中 06/01 15:18
196F:→ Mood310400:今天既然不是全體師生都有這樣的想法 那當然你用這樣的 06/01 15:19
197F:→ Mood310400:字眼而惹人非議也是無可厚非 06/01 15:19
198F:推 goodfine:跟iloveilliya想法類似。因為我會知道那個「認為孔子是韓 06/01 16:22
199F:→ goodfine:國人」的台灣人不足以代表「所有台灣人」,但如果是總統 06/01 16:23
200F:→ goodfine:這樣講我就會生氣,因為他的位置具有「代表台灣人」的意 06/01 16:24
201F:→ goodfine:義在。另個例子,難道全韓國人都認為孔子是韓國人嗎?大 06/01 16:24
202F:→ goodfine:家不要因為媒體的斷章取義被蒙蔽,也不要因為媒體的斷章 06/01 16:25
203F:→ goodfine:取義而輕易認為自己被劃進去。 06/01 16:26
204F:推 firxd:斷章取義? 這些字被放大+粗體當"主題"用 麻煩看過實物再出聲 06/01 21:12
205F:→ firxd:再說 你知道 就表示其他人也會知道嗎? 06/01 21:12
206F:→ firxd:要是有人不知道怎麼辦? 要是有人就是被誤導了怎麼辦? 06/01 21:12
207F:→ firxd:您以為在場都是本校學生? 都沒有校外人士? 06/01 21:13
208F:→ firxd:哪有這種撒很明顯的謊就不算說謊 就沒有錯的道理 未免太荒謬 06/01 21:13
209F:→ iloveilliya:原PO,你的例子要可以用"台灣人"為名租房簽契約才成立 06/02 03:42
210F:→ iloveilliya:再者那個砍帳號的例子,PTT站方根本不可能腦殘到真砍 06/02 03:43
211F:→ iloveilliya:拿不可能發生/無法檢驗的東西來論述,是不是比你所謂 06/02 03:44
212F:→ iloveilliya:的文字遊戲更沒意義呢? 06/02 03:44
213F:→ iloveilliya:第一此例把發表看法/實際影響(砍帳號)混淆 06/02 03:46
214F:→ iloveilliya:也就是說今天文宣上如果寫了"政大師生從此拒買HTC" 06/02 03:46
215F:→ iloveilliya:那就如有些人批評的是"綁架(或同等用詞)"無誤 06/02 03:47
216F:→ iloveilliya:第二把團體跟個人混淆,也就是你用台灣人發表聲明無所 06/02 03:48
217F:→ iloveilliya:謂,但用我的名字發表(即使我也是台灣人)就是偽造文書 06/02 03:49
218F:→ iloveilliya:firxd說的"誤導"是誤導什麼呢? 06/02 03:51
219F:→ iloveilliya:誤導所有政大師生都是不理性的潑墨者? 06/02 03:52
220F:→ iloveilliya:還是誤導所有政大師生/聽講者都關心文宣上提出的問題? 06/02 03:53
221F:→ iloveilliya:若是後者的話,關心此事本身並不是壞事,何必生氣 06/02 03:54
222F:→ firxd:唉 果然推辛酸的 麻煩站內信給我吧 不想浪費公眾版面了 06/02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