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huang (勛)
看板NCCU
標題Re: [小事] 這....我有話想說(舉手
時間Fri May 14 15:37:30 2010
推 jacksunexe:今天修國學長要我自認倒楣,我就這樣算了;換個狀況, 05/14 15:28
→ jacksunexe:我之後如果替學生對校方提出意見,校方也要我(們)就這 05/14 15:28
→ jacksunexe:樣算了,這就是選民要的嗎?他們只是要選橡皮圖章嗎? 05/14 15:29
→ jacksunexe:如果學長的意思是這樣,恕我無法苟同。 05/14 15:29
→ jacksunexe:又,當初我語氣強烈的指「不公開不透明」,要的也只是 05/14 15:30
→ jacksunexe:一個「為何如此」的理由而已(也就是黃學長上面那篇文) 05/14 15:30
→ jacksunexe:用詞強烈這點我仍然要跟各位道歉,但我拒絕因為抗爭的 05/14 15:30
→ jacksunexe:對象有比我崇高的地位就乖乖被摸頭河蟹。 05/14 15:31
我不知道徐修國怎麼跟你說得
但今天你使用了'自認倒楣'以及'摸頭'等字眼
意思是說我們處分不當?
你沒有違規?
我們委屈你了?
是這個意思嗎???
今天對學校抗爭 很好 一直以來我們也在幹
學校河蟹說被摸頭
對
因為我們堅持的事對得是為學生謀權益
但今天你把他扯在一起??
不對吧?
你據理力爭的點並不是一個正確的事情啊?
因為你沒有做到防範'違反選罷法'的規範所以被處分
你就只要記取教訓以後嚴謹照規章走就好了啊
誰要摸你頭?
今天如果哪個選委污衊你
或者處分不當
我第一個跳出來幫你說話
迄今所有違規處分都是選委討論後謹慎處理的
如果你真的對此不服
歡迎您向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我們可以再好好完整陳述意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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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69.209
1F:推 jacksunexe:一開始的公告版本的確讓我不知我究竟違反哪一條規則, 05/14 15:39
2F:→ jacksunexe:現在這樣如果是處置我的「不作為」而非「作為」,那我 05/14 15:39
3F:→ jacksunexe:當然心服口服。(哲夜場佈要事在身,恕我先失陪。) 05/14 15:40
4F:推 vogueshin:再會拉~ 05/14 15:43
5F:推 Cobraswin:有沒有提起訴願的機制啊?不服處分就訴願或請司法解決! 05/14 15:46
6F:→ Cobraswin:法律救濟,無論成功與否,至少可以得到比較完整的理由 05/14 15:47
7F:→ Cobraswin:我只是路人....只是覺得個案在這裡爭議也不是辦法 05/14 15:48
8F:推 vogueshin:最後一段有說可以跟評委申訴了吧 05/14 15:48
9F:→ vogueshin:印象中,評委的功能在於解釋疑義及判決不符 05/14 15:49
10F:→ Cobraswin:感謝提醒 ,抱歉 沒有看很清楚 05/14 15:49
11F:推 PXsa:評委就司法院阿,科科 05/14 15:56
12F:推 vogueshin:以學生會的架構來說確實是三權分立沒錯啊 ㄎㄎ 05/14 15:58
13F:推 PXsa:可是給人的感覺是學校丟象徵性權益給我們,然後再將他們分立 05/14 16:02
14F:→ PXsa:然後我們的力量就被分散,反而更薄弱 05/14 16:02
15F:推 vogueshin:象徵性權益可以請你再多說一點嗎 05/14 16:04
16F:→ vogueshin:這東西如果要談 建議你可以發文討論 因為真的很大 05/14 16:05
17F:→ vogueshin:推文會容易誤解 05/14 16:05
18F:推 PXsa:那我還是別野人獻曝的好= = 05/14 16:08
19F:推 Jasy:這牽涉學生與校方關係還有學生會組織架構 真的範圍蠻大的 05/14 22:19
20F:推 hymanguo:PXsa不會野人獻曝,因為不論是哪個組織都要有防護機制 05/15 00:15
21F:推 goodfine:總之對選委處分有疑義就找評委啊 05/15 00:47
22F:推 josints:我覺得原po搞錯一點 公告懲處結果與開放當事人發生不足代 05/15 01:08
23F:→ josints:表公開透明 是否應說明懲處的依據? 05/15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