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gueshin (For What)
標題[討論] 美國牛肉(自貓空G板轉文)
時間Sun Nov 15 06:45:58 2009
※ [本文轉錄自 vogueshin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For What")
標題: Re: [火大] 操你媽的美國牛肉
時間: Sun Nov 15 05:53:36 2009
作者: moonhuang (勛) 站內: grumble
標題: Re: [火大] 操你媽的美國牛肉
時間: 2009/11/15 Sun 02:53:21
身為連署發起人之一看到大家都在前兩頁的推文戰實在很可惜
忍不住回文講清楚一點讓大家繼續清楚的戰下去
主要是要針對wingsep在對台灣簽約後的信守承諾以及國際法的部分做出討論
必須先指出國際法的來源包含了習慣/慣例/條約/公認學者見解等面向
同時也牽涉到國內法的標準,在討論的時候可以多所參酌
此外在這裡將"議定書"以及"條約"一併討論
若在法理上認為不妥我們可以另外討論
首先關於條約的遵守我想請大家看一下1969年簽訂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首先在
第二十六條明載:
凡有效之條約對其各當事國有拘束力,必須由各該國善意履行
第二十七條:
一當事國不得援引其國內法規為理由而不履行條約。此項規則不妨礙第四十六條。
好的,以上兩條就是W大提到"台灣都簽約了現在要反悔是違反國際法與規範的行為"云云
說法的來源
大家如果眼尖的話可以發現27條後面又牽拖了第46條,那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第二節、條約之失效
第四十六條:國內法關於締約權限之規定
一、一國不得援引其同意承受條約拘束之表示為違反該國國內法關於締約權限
之一項規定之事實已撤銷其同意,但違反之情事顯明且涉及其具有基本重
要性之國內法之一項規則者,不在此限
二、違反情事倘由對此事依通常慣例並秉善意處理之任何國家客觀視之為顯然
可見者,即係顯明違反。
為了避免大家對條約冗文反感我簡單講一下
就是W大認為應如第26、27條所說,簽了就是要遵守,不可以隨便違約
但在第46條說如果那個條約實在很過分,客觀來說有問題就可以不算數。
針對今天進口美牛敏感部位的台美牛肉議定書到底是不是具有"顯明且涉及其具有基本重
要性之國內法"的違反我們可以來討論
到底在國內法的牴觸上出了什麼問題呢?
大家可以看看這篇文章: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10/1/1uobg.html
簡單來說,根據大法官釋字329號,
國際書面協定除非已獲得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法院同意簽訂,否則應送立法院審議。
另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人民權利義務事項應以法律定之,因此,國際協定審議通過
後,效力等同國內法,如果不送審,其效力有疑義。
釋字全文請參閱: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29
也就是說這個條約(如果有人要戰台灣不具國家身分所以不具簽訂條約權力歡迎開新文我
們繼續戰)的簽訂在程序上是有瑕疵的,並沒有經過國內國會同意。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美國一戰後跟大家說"來衝一個國聯啊!"然後就被國會否決了哭哭
最後也沒有參與國聯不知道是在發起個什麼心酸的
是故我認為這個條約的簽定過程因為違反了具有基本重要性的國內法而有無效之疑慮
當然我一個死大學生要跟雙方政府說條約無效絕對是被踩死
我在這裡想要討論的就是前面戰爽爽的推文裡所提到的兩個點
第一、遵守條約之義務
第二、民主
就我們發起政大反美牛連署小組的立場,我們當然認為這是有損國人權益的條約
關於是否需要如此強烈反對美牛以及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給國人健康帶來危害我們
在NCCU板與lavenhill有過一串討論
我們也不斷呼籲大家去認真的閱讀資料與思考,而我們的立場是很清楚的:
這是一個有疑慮並且不透明是故需要重新審核的協定
所以就好比清末簽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租地/關稅自主權/境內駐兵...等等等)
難道我們後來還要說我們怕反悔會影響國際上的聲譽嗎?
不會啊!因為這條約是有問題的!
所以在前面對於條約法的討論以及條約本身的疑慮來看,我認為台灣對於這個議定書是可以
要求重新談判的。(我們甚至不是要求撤銷條約,而是要重啟談判)
接續重啟談判,這其實是我們對於民主的思考
今天政府通過這項影響全民的決策卻沒有經過國內的討論?
或許會有人說這項談判已經進行數年,是民眾自己沒有發聲
但我必須請教
政府有給與人民發聲的平台嗎?
政府有給與人民完整充足且客觀的資訊嗎?
我想答案是沒有
民主必須是建立在充分的告知以及討論之上的
為什麼當初韓國宣布進口美牛後人民如此憤怒?
上萬民眾在首都遊行抗議
接著內閣辭職
李明博拼命道歉
宣布政策轉彎重啟談判
結果當然打不過美國被迫進口之後又有三個部長引咎辭職
韓國在2003年因為美國爆發狂牛症之後明定禁止美國牛肉進口
結果在此禁令在2008年兩國無聲無息的簽定了協議解除
人民如何不憤怒?
今天若要說牛肉沒有問題,那為什麼不先好好跟大家宣導或討論?
專家學者眾說紛紜民眾到底該相信誰?
台灣的美牛進口問題於2005年演變成政治角力與司法訴訟
民眾就只能擔心受怕,也沒有參與討論的機會
如今我們面對這個強加給我們的環境
我堅持我們必須發聲
我們必須反抗
我們必須衝撞這個在外交上交換國民健康罔視國內民意的決策
消基會昨天宣布公投連署人數達到門檻
希望大家到時候抽空參與這個投票
不論支不支持
我們不該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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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kaiyang 推:
我覺得前幾篇吵到最後都已經非理性的吧 為了戰而戰 11/15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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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gueshin 推:
我轉到NCCU板囉 11/15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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