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nhuang (勛)
看板NCCU
標題Re: [選舉][轉錄][火大] 所以到底可以選誰????
時間Tue Oct 27 01:01:31 2009
: 反正就一堆人趁機炒話題,還有甚麼學生議會"代表"學生會參加甚麼遊行的。學生議會是
: 憑什麼代表學生會?光是用學生議會的名義參加就很智障了,打著政大的名號出去好像代
: 表學校,但學生真的有要你們參加嗎?學生議會耶,這是民意代表的性質吧,怎麼沒有先
: 問問學生的意見?
針對這一段作一些簡短的回覆
我先轉貼我以前在貓空NCCUSP寫的一篇"代議制下學生代表代表性的落實"的幾個段落
這裡其實是民主代議制的弔詭處
首先民主代議制 就是因為人太多 只好選出代表來代表其意見
但如今卻出現 學校怎麼可以用幾個學生代表的意見來決定全校事務的意見
所以在這裡就必須有一個如何落實代議制代表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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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想提到兩種民主制度的比較: 公民參與v.s.代議制
公民參與就像是當初雅典的公民大會一般
在忽視"公民"資格的獲取頗為不公下
也就是每位公民都參與討論 都有權對決策進行表決
這樣子的制度在擁有9000多名大學部成員的政大明顯會曠日廢時
只要假設每個人需要花10分鐘進行意見表述就可以了解了
但是回來看代議制度
雖然選出代表後代表間的討論快速了非常多
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
學生代表還是必須與他的選民進行討論
所以將學生代表人數(保守一點用第九屆的24人)x學生總數(簡單看作9000人)
每人需要10分鐘
會發現若要落實民意的完全表達還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務
這就是所謂的時間與人數定律:
民主的單位中,公民人數越多,公民對政府決策的直接參與就越少,他們也就越有必要把
權力委託給別人;民主的單位越小,公民參與的可能性就越大,公民把政府決策的權力
移交給代表的必要性就越小;而單位越大,處理各種重大問題的能力就越強,公民把
決策權移交給代表的必要性就越大。
在這裡我們看到了一個可以說是公民參與的無解題
在那篇文章的後面我有接續寫了一些實際改善代表性的做法
不過那不是我在這裡要與你討論的問題
針對參與同志大遊行這個議題
其實就如同所有議題一樣都會面臨到上述的困境
學生代表一方面的確應善盡告知與討論的義務
一方面卻也同時擁有選民賦予的決策權力
一般來說
當我們在面臨到攸關全校學生的權益的議題的時候
我們都會盡量公告周知並吸納意見
甚至舉行問券或公聽會
好比去年的上下課時間或者今年的學生獎懲辦法修改案
而這次這個議題有兩個性質
第一、並無影響全校或大多數人權益之疑慮
第二、提案討論日(今天)離活動舉行日(週六)時間太短,無法有時間籌備公聽會或問券
所以議會經投票後認可該提案以學生會名義參與同志大遊行
此外在議程的事前公告部分
一直以來都有再催促議會秘書處去做這件事情
但一方面宥於許多提案並沒有能進早送件(包含討論或連署等因素)
一方面議會秘書處至今仍處於人力短缺的狀態(雖然我不太認可這理由)
始終沒有落實議程的提早公布這的確是議會的缺失
不過議長之前有在文章提到說有該項提案並歡迎同學列席討論
但沒有同學來信亦沒有同學列席
而其實每次議會常會或臨時會都是歡迎同學列席的
開會時間都有提早好一陣子公布
總之
我認為在法定代表制的角度來看,經過整個議會投票通過且不損及全校學生權益的案子
應該是沒有藐視民意的問題
但若這次的決議讓您覺得受冒犯,也歡迎你擬一份正式的聲並找多一點同學連署(畢竟
也不能因一人之言改變決議)我們會在常會審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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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69.209
※ 編輯: moonhuang 來自: 123.193.69.209 (10/27 01:08)
1F:推 skylikewater:代議制到底是什麼東西 這的確是要釐清的 10/27 01:07
2F:→ skylikewater:既然有這個版了 學生會與議會開會公告 與討論主題 10/27 01:09
3F:→ skylikewater:我覺得也是可以期待用這個版做溝通ˇ 10/27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