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max (獨愴然而涕下)
看板NCCU
標題請踴躍報名10月5日學生獎懲辦法公聽會
時間Wed Sep 23 01:17:15 2009
各位同學、校代與議員:
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的修改,已經經歷二年多的討論。近日,第143次校務會議中,學生
代表對於具體修改方向,有不同意見,以故會議決議付委討論,並請林月雲學務長、教育
系馮朝霖教授、法律系陳志輝教授、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李肇華、研究生學會總幹事校務會
議學生代表賴建寰,擔任委員。修法委員會,在經過約三個月的意見討論之後,於9月初
步擬出修正草案,而本草案的重要修改精神如下:
其一,學生獎懲辦法,必須符合大學自治、法治精神,以保障學生權利,促進學生自
由探究、學術誠實、獨立自主、尊重他人等,過份強調規範並非本辦法之核心。
其二,除本辦法對特別重大之不當行為,另有規定其懲戒等級外,已受場地管理規則
處罰者,不再以學生獎懲辦法懲戒之。例如,過去住宿生違反宿舍管理辦法者,除依宿舍
相關規定記點或退宿外,尚可能遭受學生獎懲辦法懲戒。然依據上述草案精神,學生獎懲
辦法將只懲戒留宿者與被留宿者,以及惡意違反管理辦法者,其他皆不受學生獎懲辦法懲
戒。
其三,對於只涉及個人關係之不當行為,如傷害、侮辱等,應先進入新設置的調解機
制,假若調解不成,使得進入懲戒程序。其目的在於希望減少對於私領域的干涉,亦為培
養學生獨立負責的態度。
其四,懲戒條文中,諸如「違反相關辦法」、「違反校園規章」之過度概括條文,悉
數刪除,如有需要理應具體明示何種行為應受懲戒。
以上只是大方向性的說明,近日內會於研究生學會部落格(
http://blog.roodo.com/nccugsa/),全文刊出修正草案。
更重要的是,修法委員會的修正意見,肯定有不周全之處,於是我們將在10月5日中
午
12點,假行政大樓七樓第五會議室舉辦公聽會。如果可以請踴躍出席,好讓這部學生獎懲
辦法更完備。
為方便統計餐盒,請有願意出席的同學或師長,登入iNCCU後,進入聯合報名系統中
(
http://ppt.cc/d-W0)報名參加學生獎懲辦法修正公聽會。
政大研究生學會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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