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imax (独怆然而涕下)
看板NCCU
标题请踊跃报名10月5日学生奖惩办法公听会
时间Wed Sep 23 01:17:15 2009
各位同学、校代与议员:
本校学生奖惩办法的修改,已经经历二年多的讨论。近日,第143次校务会议中,学生
代表对於具体修改方向,有不同意见,以故会议决议付委讨论,并请林月云学务长、教育
系冯朝霖教授、法律系陈志辉教授、校务会议学生代表李肇华、研究生学会总干事校务会
议学生代表赖建寰,担任委员。修法委员会,在经过约三个月的意见讨论之後,於9月初
步拟出修正草案,而本草案的重要修改精神如下:
其一,学生奖惩办法,必须符合大学自治、法治精神,以保障学生权利,促进学生自
由探究、学术诚实、独立自主、尊重他人等,过份强调规范并非本办法之核心。
其二,除本办法对特别重大之不当行为,另有规定其惩戒等级外,已受场地管理规则
处罚者,不再以学生奖惩办法惩戒之。例如,过去住宿生违反宿舍管理办法者,除依宿舍
相关规定记点或退宿外,尚可能遭受学生奖惩办法惩戒。然依据上述草案精神,学生奖惩
办法将只惩戒留宿者与被留宿者,以及恶意违反管理办法者,其他皆不受学生奖惩办法惩
戒。
其三,对於只涉及个人关系之不当行为,如伤害、侮辱等,应先进入新设置的调解机
制,假若调解不成,使得进入惩戒程序。其目的在於希望减少对於私领域的干涉,亦为培
养学生独立负责的态度。
其四,惩戒条文中,诸如「违反相关办法」、「违反校园规章」之过度概括条文,悉
数删除,如有需要理应具体明示何种行为应受惩戒。
以上只是大方向性的说明,近日内会於研究生学会部落格(
http://blog.roodo.com/nccugsa/),全文刊出修正草案。
更重要的是,修法委员会的修正意见,肯定有不周全之处,於是我们将在10月5日中
午
12点,假行政大楼七楼第五会议室举办公听会。如果可以请踊跃出席,好让这部学生奖惩
办法更完备。
为方便统计餐盒,请有愿意出席的同学或师长,登入iNCCU後,进入联合报名系统中
(
http://ppt.cc/d-W0)报名参加学生奖惩办法修正公听会。
政大研究生学会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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