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liever (Go Jackets!)
看板NCAA
標題Re: [情報] Carmelo Anthony
時間Fri Feb 7 04:00:24 2003
※ 引述《jayyoung (1+1=4)》之銘言:
: 我也覺得是ohio籃球高層故意要小題大作..
: 不然有多少球星都要被抓啊..
: James的鞋子是艾迪達的..還有繡名字..想必是廠商送他的..
: 那加一加也一定不只100美金..
: 所以,有人說:james吸引了那麼多錢,學校也賺了很多錢,是有人沒分到眼紅才這麼作的!!
: ※ 引述《conan (真的很難過)》之銘言:
: : LeBron James was cleared to play Wednesday. :)
: : http://espn.go.com/nba/news/2003/0205/1504308.html
對這件事我持不同看法。
我想不管是全美明星或名不見經傳的小角色,違反規定受到處分是很正常的
事。如果抓媒體寵兒的動作一律被打為小題大作或作秀,那難道默許不正當
行為的發生是更能被大眾接受的嗎?如果收了八百多塊的贈品可以不當一回
事,那七百多的如何?九百多的又如何?到底正當的標準在哪裡?是否因人
而異?這樣一直衍生下去的問題就可以是NCAA要不要乾脆和資本主義完全結
合?
美國的學生運動,尤其是NCAA都有許多嚴苛的規定,如果有本事有膽量遊走
邊緣的學生或學校大可一試,事實上在 recruit競爭激烈的現在,違規也所
在多有,UM這樣有傳統有聲譽的名校就是一個最近的例子,就結果論,沒被
抓到就是 Fab 5的歷史英雄,被抓到,卸錦旗刪記錄都還算小事,若 Death
Penalty 下來,想挽救這個 program,不花個十年是辦不到的。儘管如此,
願意賭上名譽的人,這世界多的是,上週末才又有一間名校出了大批漏。反
過來說,如果可以證明繡名字的鞋子是合法的,也沒有必要質疑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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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4.99.23.29
※ 編輯: Beeliever 來自: 24.99.23.29 (02/07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