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Yeeeeeeee (Fay)
看板NBA_Picket
標題[推文] #1gnB0SZC (NBA) vince4687
時間Wed Oct 7 05:46:26 2026
1. 被檢舉人vince4687
2. 文章代碼:
#1gnB0SZC (NBA)
3. 檢舉事證:
推
vince4687 : Fay這個濫用檢舉被打槍的阿北半夜突然頗房喔 超好 10/07 04:34
→ vince4687 : 笑 10/07 04:34
→ vince4687 : 講一大堆有的沒的下場就是帳面上在NBA版跟你吵架 10/07 04:36
→ vince4687 : 然後另一邊檢舉你XD 我在這版提供觀念 讓你們這些 10/07 04:36
→ vince4687 : 唬爛仔無地自容的同時可沒因為你們成天唬爛有檢舉 10/07 04:36
→ vince4687 : 過你們耶 10/07 04:36
→ vince4687 : 不過也沒差啦 這樣大家就知道以後討論要小心哪些I 10/07 04:38
→ vince4687 : D了 除了鬼扯以外還會檢舉你 你還要花時間去檢舉版10/07 04:38
→ vince4687 : 說明 製造版主的麻煩 根本超可怕 10/07 04:38
在看板無板主狀態的公告文底下指名我並使用不當用詞謾罵
3-2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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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3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BA_Picket/M.1791323187.A.A40.html
※ 編輯: FAYeeeeeeee (114.40.131.60 臺灣), 10/07/2026 05:53:08
1F:推 vince4687: 那個詞是不當用詞啊 不要濫訴了lol 10/07 13:20
2F:推 hasebe: 參考緊急狀態公告文引戰處理 10/20 20:35
3F:推 hasebe: 3-2 10/20 20:36
4F:→ vince4687: 我是想知道陳述事實哪裏引戰了? 10/21 23:29
5F:→ vince4687: 點名算引戰?頗房算引戰?還是唬爛仔算引戰? 10/21 23:30
6F:→ vince4687: 我在味丹討論版上板務管版情況的時候陳述我被濫訴檢舉 10/21 23:31
7F:→ vince4687: 甚至這個仇還被從六月記到現在 當事人都已經在同一天的 10/21 23:32
9F:→ vince4687: 如果在公告文裡面這樣算引戰 那之後的水桶公告文版主群 10/21 23:34
10F:→ vince4687: 的衡量標準是比照辦理嗎? 10/21 23:34
11F:推 hasebe: 無板主時期案例,公告下請勿與其他板友爭吵 10/22 00:12
12F:→ hasebe: 而且合議制要看其他兩位怎麼看 10/22 00:13
13F:→ hasebe: 另外請針對檢舉內容發言,您多處發言已離題 10/22 00:13
14F:推 vince4687: 推文說明很清楚了 我當時在味丹討論版務的文章內容當中 10/22 00:34
15F:→ vince4687: 提及我在本版8/29的親身經驗 10/22 00:35
17F:→ vince4687: 甚至特指甚麼NPD仔?然後自己解釋引戰的用詞 10/22 00:37
18F:→ vince4687: 回頭發了這篇檢舉 另外在同日包含匿名刪除的重複內容 10/22 00:37
19F:→ vince4687: 共連續發了三篇檢舉文章都在濫訴 10/22 00:38
20F:→ vince4687: 在在用行動證實我在這篇被檢舉的內容都僅是陳述事實 10/22 00:39
21F:→ vince4687: 我根本是用肉身提醒版友要小心有其他使用者會因為之前 10/22 00:40
22F:→ vince4687: 討論被指教然後跟你吵架嗆你NPD再回頭喪心病狂般的瘋狂 10/22 00:40
23F:→ vince4687: 檢舉你 製造版主與其他一般使用者的困擾 10/22 00:40
24F:→ vince4687: 在版務討論的文章底下陳述不久前的看板使用經驗算是引 10/22 00:42
25F:→ vince4687: 戰嗎?更別說當我陳述經驗的同時 檢舉者又再一次讓我體 10/22 00:42
26F:→ vince4687: 驗被濫訴的經驗呢 10/22 00:42
27F:→ vince4687: 以上最後回答 說明很完整了 10/22 00:43
28F:推 hasebe: 我反過來問,你一字一句哪個不是在挑釁引戰? 10/22 06:50
29F:→ hasebe: 踩到硬限制是拿刀砍人的話,你是直接用拳頭 10/22 06:50
30F:→ hasebe: 判定有沒有特別時期3-2的是新任三板主合議 10/22 06:50
31F:→ hasebe: 不是你覺得沒有就沒有,就這麼簡單 10/22 06:50
32F:→ hasebe: 你的說明頂多是講為什麼想挑釁引戰他 10/22 06:56
33F:→ vince4687: 在版務討論的文章內談論被其他使用者惡意濫訴算是引戰 10/22 09:23
34F:→ vince4687: ?看清楚該篇文章是在什麼時期發的 發的人是誰 當下是 10/22 09:23
35F:→ vince4687: 什麼情形 FAY在我這串推文之前嗆你是NPD然後自己還解釋 10/22 09:23
36F:→ vince4687: NPD的意思才叫做引戰 10/22 09:23
37F:→ vince4687: 這一篇檢舉文都有完整推文紀錄上下文 要說引戰我還是" 10/22 09:29
38F:→ vince4687: 被"引戰嘞 講你做過的惡意濫訴跟檢舉哪裡引戰了 哪句不 10/22 09:29
39F:→ vince4687: 是事實?哪句事實沒有造成版務困擾了? 甚至我自己回去 10/22 09:29
40F:→ vince4687: 看我8/29被FAY檢舉的你也在下面不到 我講的內容是事實 10/22 09:29
41F:→ vince4687: 沒錯吧?還是因為這個事實跟其他使用者有關所以不能講 10/22 09:29
42F:→ vince4687: ?講到其他使用者就是引戰?我今天可不是在公告文底下 10/22 09:29
43F:→ vince4687: 大談點名他平常唬爛的籃球相關內容哦 10/22 09:29
44F:推 hasebe: 有人檢舉後,我當然是參考整個文章前後文 10/22 09:30
45F:→ hasebe: 我判定你不斷釣魚引戰3-2 10/22 09:30
46F:→ hasebe: 然後待合議,整件事就這麼單純 10/22 09:30
48F:→ hasebe: 補充同時期個人判例參考 10/22 09:50
49F:→ vince4687: 這個判例是詹獼 國家不幸 沒錯吧 還是我講惡意濫訴也是 10/22 09:55
50F:→ vince4687: 政治因素挑起球迷對立啊 本來是不想揣測板主立場 但是 10/22 09:55
51F:→ vince4687: 一個看過上下文 檢舉者自詡正義實行檢舉連檢舉三篇 在 10/22 09:55
52F:→ vince4687: 我眼中是惡意濫訴 該不會因為對方自稱正義 聽到有人說 10/22 09:55
53F:→ vince4687: 他惡意濫訴他受不了所以引戰也成立吧 10/22 09:55
54F:推 hasebe: 請靜待合議,我已經警告請針對議論解釋 10/22 09:59
55F:→ hasebe: 不是來繼續挑釁檢舉人、找板主吵架挑戰尺度 10/22 09:59
56F:→ hasebe: 判例是給另兩個板主參考,不是你,謝謝 10/22 09:59
57F:→ hasebe: 僅提醒他們兩篇議題類似 10/22 10:01
58F:→ joulin: 3-2 10/26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