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ds27 (chds)
看板NBALive
標題LIVE盃第4屆 專屬球員與GM轉隊權執行辦法
時間Wed Jul 12 13:04:07 2006
LIVE盃第4屆 專屬球員與GM轉隊權執行辦法
1."個人"比賽場次達20場者無論勝敗場次但每場必須打完4節,才能取得專屬。
2.專屬球星定義為發放之ROSTER內,50年代~90年代明星隊球員,但其中90年代
部份現役球員(ex.歐尼爾),並不算是專屬球星。
3.專屬球星不參予任何交易及選秀機制。
4.比賽時兩隊最多派上一名專屬球員參賽,但是若雙方互相同意則該場比賽亦
可派兩名專屬球星上場,另外無專屬球星的GM不可使用同隊他人之專屬。
5.專屬球星成長方面請看"專屬球星成長辦法"
6.本季ROS文將做些許改變,範例將在之後放出。
7.嚴格執行比賽紀錄,必須設立個人存放戰報區跟球隊存放戰報區,
並標明出賽場次,兩者缺1不可,沒有戰報存放區則無法獲得專屬球員
之獎勵,另外偽造出賽場次者,經查證後禁賽處份。
8.GM個人出賽達50場者,獲得自由權,可以自由轉入其他球隊(總出賽場次
倒數5名之球隊),轉入不需該隊GM同意,但是要該隊原GM同意才能有
交易權,另外轉隊後該GM的專屬球星跟著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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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84.222
1F:推 Bingfu:嗯 建議用OVL 不要用能力值 不然就是我那邊要改 07/12 13:06
2F:推 chds27:專屬無關薪資啦 不參予交易選秀機制 07/12 13:08
3F:推 Bingfu:嗯 我知道 但我怕大家搞混 所以還是分開來用不同名詞好 07/12 13:09
4F:推 underwraps:兩位板主真是認真!!!! 07/12 13:10
5F:→ Bingfu:XD 我不是版主 我要閃人 晚點要跟老闆meeting Orz... 07/12 13:10
6F:推 qvx783:2場1點會不會有點少...這樣嫩喬丹 完全不可能變真喬丹啊 07/12 14:19
7F:推 qvx783:而10場才能申請 不就是等於10場加10點 這樣會不會比較簡單 07/12 14:22
8F:→ qvx783:我絕得反正會打70-80場的GM這麼少 不如加點條件鬆一點 07/12 14:24
9F:→ qvx783:這樣平均是打40-50場的GM 也才有球員被養大的感覺 07/12 14:25
10F:→ qvx783:個人意見啦 還能大家討論一下... 07/12 14:26
11F:推 chds27:10點才能提報 是要降低ros製作之麻煩 07/12 14:25
12F:→ chds27:至於加點可在討論 現階段是避免太容易養出一些能力 07/12 14:27
13F:→ chds27:破壞遊戲平衡 07/12 14:28
14F:推 qvx783:我也有想到這各 所以我想的方法是 同一種能力值一次+10 07/12 14:30
15F:→ qvx783:然後三種或四種不同的能力值都+10後 才能再加同一種 07/12 14:34
16F:→ qvx783:咦 聽的懂我說什麼嗎 舉例還說 就是FG+10後 先不能再加FG 07/12 14:34
17F:→ qvx783:要三+10 鎖+10之後 才能再加FG 類似這樣... 07/12 14:35
18F:推 chds27:可行 但要記錄他之前加了啥 會增加作業麻煩 07/12 14:38
19F:推 qvx783:或者令一種想到的方案是 10場加10點 但只有4點能加再同一種 07/12 14:40
20F:→ qvx783:其他的任意分配...這樣基本上要打70場 才有FG90+或三90+的ꐠ 07/12 14:42
21F:→ qvx783:應該還OK...大家在討論看看吧... 07/12 14:43
22F:→ qvx783:如果是用我說的第一各方法 請每次加能力的人 打清楚就好 07/12 14:43
23F:→ qvx783:而且重複加 太容易被抓包了 版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07/12 14:44
24F:→ qvx783:如果要用第一種 我能專門負責抓包的部份 不過我比較喜歡第ꐠ 07/12 14:45
25F:→ qvx783:第二種 能力平均成長比較有趣.... 07/12 14:46
※ 編輯: chds27 來自: 220.132.84.222 (07/13 15:23)
※ 編輯: chds27 來自: 220.132.84.222 (07/13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