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zt (非想)
看板MountainClub
標題以上
時間Sun Feb 4 12:08:35 2001
如果你真的認真的看完會議記錄
很可能會覺得莫名其妙
因為實在記得蠻簡略的
沒辦法把與會當時所要表達的紀錄下來
這裡補充一點我個人的想法
早在這學期開始時
就感受到我們其實處在一個蠻特別的階段
很多情勢和想法都和以往大大不同
整個登山環境的改變......
首先是只有七個人的領隊會議
開會也不再像以往一樣會有冗長的爭辯
其次對於領隊的權責
也漸漸從社團的核心決策者
轉變成登山安全的把關者
大家對於私自登山等等行為
也不再視為如此大逆不道
社員各自的登山活動也是多采多姿
某某某跟朋友、跟係上、跟外面的社團去爬山也是時有耳聞
勘查至上的想法也不再根深蒂固
希望勘查和高山活動同樣能平等發展
而社會上爬山的團體越來越多
想要爬山甚至攀岩、冰雪攀都不一定要跟社上
回過頭來看看目前社團情況
早已不是以往的百人大社
想想那我們社團的定位在哪裡?
最初成立社團的目的不就是聚集一群有共同志趣的朋友
共享一些資源
找個玩伴
隨後才有安全的把關、經驗的傳承......
之後又發展出種種眼花撩亂的規章制度
領隊、自由領隊、嚮導、什麼對可以跟、什麼隊可以開、權利、義務..........
訂立這些東西的目的
我想不外乎是為了登山安全和社團利益
回到正題
這次領隊會議最有爭議的部分
大概就是領隊的權利和義務
主要是延伸上次修改開隊資歷的事
以往開高山c活(c勘?)都要自由領隊(開過兩次以上大眾活動隊且總人數超過三十人
這項規定我個人的解讀是為了增進社團利益
與登山安全並沒有太大的關係
於是上次領隊會議大家覺得若是照以前的規定
大概台大山社就很難再有高山c活的隊伍
於是定下自肥條款(見八九上期初領隊會議記錄)
而爭議就是在於難道領隊就沒有義務要盡了嗎?
另一個爭議的地方就是社產的借用問題
到底什麼樣的情況才可以借用社產?
以前的規定是凡是非經過社上審核的隊伍都不可以借用
從一個角度來看
既然社產是大家交錢買的
只要管理者不嫌麻煩
為什麼不可以借?
況且若要把借用社產視為即為社上隊伍又太牽強
要是出事大可撇清責任問題
但是換一個角度來看
若是社產開放自由借用
很可能就沒有人想要審隊伍了
我覺得這是個蠻悲哀的現實
代表社團存在的目的只是提供社產資源的共享
山難審核大家已不再視為安全的保障,只是出隊的絆腳石而已
我猜目前社上領隊甚至稍有爬山經驗的人
都多少有這種想法
只要我覺得可以(反正我經驗夠)或是我找到了有力的班底
我幹嘛去審隊伍,聽其他人龜毛的問一些莫名其妙的問題,給一堆奇奇怪怪的限制
我認為理想中的登山環境有點接近這種想法
若是每個人都能充分的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出了事不會有人、有家人會牽拖學校、牽拖國家公園、政府機關
那的確是應該要尊重個人的判斷能力
畢竟每個人對風險的承擔標準不同、經驗能力不同......
其他人是沒有立場去質疑的
想想好像沒有聽說有人去爬k2還要經過隊伍審核、跟留守人約撤退點
要是暴風雪來了還會有人把你趕下山不准你爬因為太危險了
但是反觀我們的環境
社團的存在也提供了初學著學習的機會
當你在帶領一個新手學習爬山的技能、輔導他開隊
是應該要對他負責的
這也是為什麼審隊伍的人總是嘮嘮叨叨龜龜毛毛
而對於那些已經成熟或是覺得可以對自己負責的人
理想上是應該要尊重個人的決定
但是以目前的社會觀念
凡是出了什麼狀況
社團學校總是難以撇清
再說要是學長姊都不審隊伍
對於剛在學習的新手他會怎麼想
於是又回到最初的規定
希望大家都能夠照著這個遊戲規則玩
不僅是為了社團經驗的傳承
也為了社團利益著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buddha.zo.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