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MountainClub
標 題[轉錄][新聞] 法院判決外來突發因素 高山症死亡須理賠
發信站淡淡的山岳天 (Wed Jun 7 22:58:56 2006)
轉信站ptt!Group.NCTU!grouppost!Group.NCTU!TKUMCC
※ 本文轉錄自 [MountainNews] 看板
作者: zce (薰衣草之戀) 站內: MountainNews
標題: [新聞] 法院判決外來突發因素 高山症死亡須理賠
時間: 2006/06/07 Wed 21:24:07
中國時報 C4/南部綜合 2006/06/06
法院判決外來突發因素 高山症死亡須理賠
喜歡挑戰台灣百岳高山的黃姓男子在登山時因高山症猝死,
保險公司認為黃某本身有高血壓,登山因高山症死亡,並不是
外來突發因素造成,拒絕理賠意外險,案經屏東地院審理認為
,黃某是高山症引發肺水腫及腦水腫死亡,判決2家保險公司
要賠共1050萬元。
屏東市黃姓男子從九十年開始,分別挑戰北大武山、雪山、
小霸尖 山、玉山等10幾座3000公尺以上高山,九十二年十月
廿五日參加台南縣野外育樂協會舉辦「南湖大山及中央尖山」
登山活動,上山後第4 天就出現高山症的症狀,被留在南湖山屋
內休息,其餘隊員繼續上山 。
黃某因高山症病情加遽,在其他登山客發現後,通知黃妻
向海鷗救難隊求援,急救送醫仍不治。黃某因生前向2家保險
公司投保旅行平安險、個人及集體意外險、傷害險等,家屬向
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卻以意外險必須是外來突發事故
致死,才能請領保險金。
保險公司指出,高山症屬於內科急症,且黃某有高血壓造成
腦水腫、肺水腫加速,都是內在疾病引起,沒有「外來」及
「突發」要件,拒絕賠償。
黃某的太太及兩個孩子向屏東地院提出請求給付保險金,
法官根據解剖報告,認為黃某是死於高山症才有的肺水腫及
腦水腫,而不是死於高血壓引起的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疾病或
腦出血、腦中風,認定高 山症是外在環境空氣稀薄、氣壓下降
急遽,猝不及預防引起,仍構成意外險理賠要件,判決2家保險
公司共應給付1050萬元。
--
老子道德經第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
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
夫唯不爭,故無尤。」
--
◤◥ Or
igin:
淡淡的山岳天 bbs.tkumcc.idv.tw
◣◢ A
uthor:
zce 從 220-136-244-8.dynamic.hinet.net 發表
1F:推 db:借轉^^ 06/07 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