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derian (Eagle)
看板Bears
標題Re: [新聞] 中華大聯盟/洪一中氣踹裁判室大門 ꬠ…
時間Wed Jul 7 11:35:23 2004
這個判決跟闖紅燈根本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闖紅燈是有個紅燈在那,你一闖就自然合致闖紅燈的構成要件
有其他判決餘地嗎?很明顯的沒有。
投手犯規又是如何呢?
投手犯規是有個條文在那,敘述投手犯規的要件
但是交給裁判決定有沒有投手犯規的事實,換言之裁判的自由心證空間很大
假設裁判之前認定有投手犯規,那從頭到尾都抓,自然沒有問題
那麼如果裁判之前不抓,投手自然會形成一種認知
亦即「我的牽制動作沒有投手犯規的事實」
在這裡必須要釐清的事實是,裁判有沒有一直在判斷投手犯規的事實?
有的。不然麻煩他吐出月薪來。
所以在投手的認知裡
1)裁判一直有在判斷他的牽制動作
2)裁判判斷他的牽制動作以後認定他沒有投手犯規的問題
3)我的牽制動作一致,不會有先前合法現在違規的問題
這和裁判(或者自行帶入警察)怠惰不為裁判,之後又勤勞的舉發違規根本不一樣。
結果投手形成這種認知之後,裁判結果在關鍵時刻抓一下投手犯規
不亦違反了信賴利益保護原則?
是怎樣?陳海峰先生是在放長線釣大魚,好讓關鍵時刻自己可以秀一下嗎?
另外,球迷看比賽是在看球員的比賽,而不是裁判的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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