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ewe (Feline)
看板Bears
標題Re: [Bear] 剛逛了象板
時間Wed May 26 10:24:55 2004
\※ 引述《IBIZA ()》之銘言:
: 天母也不是一開始就拒絕洽借練習的
: 是從2002年美國學校使用天母球場被周圍居民抗議開始
: 而且天母球場拒絕洽借這一點大家都公幹過的, 不是嗎?
: 草皮保養要錢, 洽借練習也不是不用錢
: 花了幾億元蓋公有球場, 當然使用率越高越好
: 以草皮保養要錢拒絕洽借
: 這跟很多高中把草皮保養的美美的, 卻禁止學生使用球場有什麼兩樣?
我覺得這是天母球場特有的問題,不能和澄清湖球場相提並論。
天母球場目前定位應該是公有的社區球場,本來就應該提供公用,
租金方面要降到最低甚至不收。
只是當時從改建開始,定位卻又像是職業球團的球場(不然社區球場幹嘛裝螢幕?錢多?),
只不過又沒有球團想要認(當然社區的反對聲浪也有關),
球場管理者自然又不願意出借給一般使用者,這是他們差勁的地方。
您說的高中球場,對於自己學校學生的使用,也是同樣的情形。
澄清湖球場的營運有點像BOT,由政府興建,但營運則由承包球團負責。
對於職業球團來說,草皮不只是對於比賽實質內容,甚至是門面,都有很大的意義,
去年金剛在球場辦烤肉什麼的,不是也引起一片躂伐之聲?
既然Lanew承包了,除了所有權以外,應該有一切的使用權 ,
頂多是為了行銷,辦些相關活動,要是真的為了使用率越高越好,
甚至借給附近住戶或學校使用,就商人來說,為了收那一點場租(應該拉不高),
毀掉自己的門面(草長也是要時間的),那他幹嘛去包呢?
定位不同,應該就有不同的使用方式,我以為,
像立德棒球場,著重的應該是提供想要打球的人一塊場地,
但澄清湖棒球場,則是提供人民觀賞職業比賽的地方,
並不能以都是公家花的錢蓋的,就一定要讓民眾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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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高雄地區還少了像華江橋那樣的場地,
我一直希望,像鼎金交流道那裡可以整理成簡易的社區球場,
不過雨季來的時候就很有的瞧了--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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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乘車,我戴笠,
他日相逢下車揖;
君擔簦,我跨馬,
他日相逢為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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