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irejuju (小ju)
看板Model-Agency
標題[情報] 台北-廣告臨演
時間Fri Oct 15 16:18:41 2010
標題和內文未依格式將「直接刪文」,違規三次將送一篇劣文!
標題:[情報] 地區-性質-需求 (範例: [情報] 台北市-平面-徵模特兒)
性質 請參考置底 [公告] 發文選項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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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發過公司或個人經紀簡介? No
A.廠商/經紀公司名稱:(1.無公司請填"個人" 勿寫ID帳號 違者移除)
(2.代找, 代發文 請填公司名稱 以方便存查)
個人經紀 juju 陳小姐
B.聯絡人:(禁填ID代號)
juju 陳小姐
C.工作內容詳述:
廣告臨演
需要15人喔!!!!!
D.演出地區:
台北片廠
E.工作時間or時數/日期:
10/20-21
一天約10小時
F.模特兒限制條件: (所須模特兒條件)
女生
身高166-171 cm 體重54kg以下(要跟主角搭配到)
G.演出尺度or特殊要求:
H.模特兒實領費用: (選秀請填選上後的待遇)
一天1000 一共兩天2000
工作結束後現領
I.請款時間:
工作結束後現領
J.通告聯絡人電話:juju 0939665216
K.通告聯絡人信箱:
想要報名的朋友們
請先寄履歷到
[email protected]
L.其他補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7.54
※ 編輯: clairejuju 來自: 122.116.27.54 (10/15 16:39)
1F:推 michaelliu:請問超過8hr部分有加班費嗎?(勞基法規定+1/3) 10/15 21:13
2F:推 dieng:................................. 10/16 04:35
3F:推 dieng:請樓上參照勞委會90年5月18日台(90)勞動一字第0022451號函 10/16 18:29
5F:→ dieng:藝人和MD不適用勞基法~熱血的M大可以先搞清楚再來管嗎?謝~ 10/16 18:32
6F:→ dieng:如果想知道為什麼,建議你讀一下王澤鑑老師的民法總則~以及 10/16 18:33
7F:→ dieng:債總的僱傭關係、承攬關係、約聘人員之間的差異性。 10/16 18:35
8F:→ hiiam:我看了"台勞動一字第0022451號"的附件一,裡面提到藝人及MD 10/16 18:53
9F:推 dieng:是說附件一當中的"模特兒之經紀服務除外"適用嗎?除外? 10/16 18:57
10F:推 hiiam:於87年4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呀! 請問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10/16 18:58
11F:→ dieng:他是說~經紀業中的技工、工友..等還是要走勞基法~ 10/16 18:59
12F:→ hiiam:"該業於87年4月1日適用勞動基準法"←這是上面的字眼 10/16 18:59
13F:→ dieng:你看附件二的"不適用"~變成工友.技工除外了~表示他們適用~ 10/16 19:00
14F:→ dieng:看仔細~中間的括弧~~~跟附件二拿來作對比 10/16 19:00
15F:推 hiiam:所以MD和藝人不適用勞基法,但在經紀公司上班的經紀人適用? 10/16 19:03
16F:→ hiiam:我看不懂囧 10/16 19:04
17F:推 michaelliu:謝謝d大補充 那請問這樣是否表示那可憐的臨演'行情' 10/16 19:06
18F:→ michaelliu:500/10hr也算合法了? 10/16 19:07
19F:推 dieng:兩位~要看公司,本身藝文業即為與一般勞基法第5條所限定範圍 10/16 19:11
20F:→ dieng:較有爭議,若要使用脫法行為來規避勞基法也並無違法性可言。 10/16 19:12
21F:→ dieng:(脫法行為不得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否則即為無效) 10/16 19:14
22F:推 michaelliu:另外 附件一(最下面)89/1/7適用於勞基法 而與附件二87 10/16 19:16
23F:推 dieng:你的問題剛剛H大問過了...囧...請仔細看括弧... 10/16 19:17
24F:→ michaelliu:年不適用...這兩個是否矛盾?還是以後公佈(89)為準? 10/16 19:17
25F:→ dieng:翻譯一下好了:附件一適用範圍:經紀業之公立單位技工.工友. 10/16 19:18
26F:→ dieng:駕駛(模特兒之經紀服務除外)=>適用的除外是不適用。 10/16 19:19
27F:→ dieng:附件二不適用範圍:藝文服務業(工友那些除外).經紀業 10/16 19:20
28F:→ dieng:所以並無矛盾之處,因為類別不同。 10/16 19:22
29F:推 michaelliu:所以同h大所問 藝人MD不適用 而經紀人適用?(抱歉還是有 10/16 19:32
30F:→ michaelliu:點混亂 想直接確定一下結論) 10/16 19:32
31F:推 dieng:結論是要看公司-.-這又牽扯到另一塊區域..有些有有些沒有-.- 10/16 19:35
32F:→ dieng:例:承攬補習班與一般補習班沒注意很難區別~但前者不走勞基法 10/16 19:38
33F:推 michaelliu:所以結論 光憑徵人文章無法判斷? 只好請大家自行小心了 10/16 19:49
34F:→ dieng:yes~不過有些補習班真的要用承攬的方式不然穩賠錢,並非故意 10/16 19:50
35F:→ dieng:要逃避勞基法,先去吃飯了:) 10/16 19:52
36F:推 michaelliu:恩 謝謝d大的詳細回答^^ 10/16 19:53
37F:→ dieng:(例如勞基法要勞健保...如果來了外國老師怎麼幫他保= =") 10/16 19:53
38F:推 hinatadeath:推d大專業 為了總是有人找碴還要解釋老大半天真辛苦^^ 10/17 02:19
39F:推 BlueFelia:其實外國人來台工作也是可以幫他保勞健保喔 10/17 12:41
40F:→ BlueFelia:只是制度和本國人稍有不同,很多學校都有請外籍研究員 10/17 12:41
41F:→ BlueFelia:以前幫外國人辦過聘雇^^ 10/17 12:43
42F:→ lion47572000:住海邊嘛 10/17 16:35
43F:推 hinatadeath:搞不懂上課很忙還有時間在找碴 這究竟...? 10/17 16:39
44F:推 dieng:可以保~沒打算跟M大扯太多-.-+謝謝B大補充:) 10/17 22:57
45F:推 michaelliu:為保障就業權益 詳細的部份我已經去函勞工局詢問 10/17 23:39
46F:→ michaelliu:看他們能不能提供判斷此類工作是否合法的方法 10/17 23:40
47F:→ michaelliu:畢竟以前也被壓榨了不少 希望不要有人步後塵 (嘆) 10/17 23:41
48F:推 michaelliu:h大說人找碴之前 請問你是否能保障合法的工作權益? 10/17 23:45
49F:→ dieng:樓上.知道你是好意,如果真有心,應該把我上述所介紹的書籍 10/18 02:53
50F:→ dieng:與民法弄懂弄清楚,或是更提昇自己充實自己,這樣才是替更多 10/18 02:54
51F:→ dieng:人服務的最佳辦法(並且將你的利用價值發揮到最大利益),你若 10/18 02:54
52F:→ dieng:未來要競選我說不定會投給熱血的你,但是想充實自己除了靠勞 10/18 02:55
53F:→ dieng:工局的幫助外,自己也可以下點苦心,我不懂你明明知道大家都 10/18 02:56
54F:→ dieng:不喜歡你這樣子管東管西,你還繼續的理由是什麼?你被壓榨我 10/18 02:56
55F:→ dieng:也曾被資方壓榨過.我知道你想保護勞方,但是你的方法真的有 10/18 02:57
56F:→ dieng:點過頭了~這樣勞方不開心嫌你煩,資方也被你搞得很生氣,有 10/18 02:58
57F:→ dieng:的時候真的要聽一下別人建議,我並沒有在指責你,只是非常 10/18 02:58
58F:→ dieng:替你這樣熱血卻得不到好效果而感到難過。是否可以替自己想想 10/18 02:59
59F:→ dieng:怎麼樣抵制惡劣的資方+懶惰的勞方..而又不得罪任何人呢? 10/18 03:01
60F:→ dieng:有心就會找到出口,我知道你的行為是對的但是在人情道義上 10/18 03:02
61F:→ dieng:你真的OVER了(而且重點是你又聽不進去別人說話-.-)你是對的~ 10/18 03:04
62F:→ dieng:但是對的事情你用不對的方法只會讓三方(勞+資+你)不悅而已~ 10/18 03:06
63F:→ dieng:話言盡於此,作人真的不用太絕...唉..抱歉,佔了一堆推文。 10/18 03:07
64F:推 michaelliu:謝謝d大的理解 我也承認在專業知識也稍有不足 這點我願 10/18 03:11
65F:→ michaelliu:意虛心求教. 至於理由?其實私下不少勞方給我鼓勵 甚至 10/18 03:13
66F:→ michaelliu:有良知的資方也私下尋我相關問題 只是他們'不敢'出現在 10/18 03:14
67F:→ michaelliu:檯面上罷了(光看某些酸言酸語就可知一二) 這就是我願意 10/18 03:15
68F:→ michaelliu:繼續幫忙的原因 至少我也確定我所做的事有確切的幫到人 10/18 03:17
69F:推 dieng:你若願意就握有"權力"再來管,不握有權力想管只會讓我覺得你 10/18 03:18
70F:→ dieng:只是在悠閒輕鬆的這邊挑一下錯.那邊挑一下錯而已。 10/18 03:19
71F:→ dieng:既然那麼多人推崇你,要你就犧牲點時間出來選,不然就別管 10/18 03:20
72F:→ dieng:半調子不想被拘束那為什麼資方要被你拘束? 10/18 03:20
73F:推 michaelliu:權力嗎?PT前版主有詢問過我要不要當版主 我拒絕的理由 10/18 03:21
74F:→ dieng:我知道 那篇看過了~既然這樣你又管只會讓我覺得那只是藉口 10/18 03:21
75F:→ michaelliu:是不在台上 反而好做事... 10/18 03:21
76F:→ dieng:很多人都叫你當,你也回過很多人你不當,既然如此你不想背負 10/18 03:22
77F:→ dieng:壓力,你真的沒權力去阻止任何事的發生。適當叮嚀是好的~ 10/18 03:22
78F:→ michaelliu:態度部分坦白說 我會檢討 但檢討只是為了該做的事更有 10/18 03:23
79F:→ dieng:過度叫______(我用詞不想太難聽).不過我想經過這篇你仍然會 10/18 03:23
80F:→ dieng:繼續管下去,就當我說的話放屁吧~唉... 10/18 03:24
81F:→ michaelliu:效率 而不代表妥協 這點感謝你的建議 10/18 03:24
82F:→ dieng:是你態度+方法要改 你可以繼續管 但是可以用更好的方式。Y 10/18 03:25
83F:推 michaelliu:理解你的意思了 我再找找看'更好的方式'是什麼吧^^ 10/18 03:29
84F:→ michaelliu:看來我也推了一推廢話 就言盡於此吧 10/18 03:30
85F:推 hinatadeath:在ptt不停的針對提問 就能保障所有人的就業權益? 10/19 10:50
86F:→ hinatadeath:我建議m大可以找場所開講座教導大眾所謂就業權益問題 10/19 10:52
87F:→ hinatadeath:目前為止幾乎都是看到m大針對資方提問 除了資方以外 10/19 10:52
88F:→ hinatadeath:我想勞方對於就業權益的相關知識也可多加強 10/19 10:53
89F:→ hinatadeath:不想在就業職場上吃虧也是該像m大一樣學會保護自己 10/19 10:53
90F:→ hinatadeath:但不是什麼工作都適合套用勞基法跟你的勞資方理論 10/19 10:54
91F:→ hinatadeath:演藝人員本身是個充滿例外的工作 在彼此能接受的情況 10/19 10:55
92F:推 hinatadeath:報酬覺得合理 工作能接受 就會衝 10/19 10:58
93F:→ hinatadeath:為了拼出頭的機會 報酬只有一個便當 接不接? 接 10/19 10:59
94F:→ hinatadeath:現在廠商是一天上萬塊在請我們表演 當初的辛苦就值得 10/19 11:00
95F:→ hinatadeath:管PT或JOB版用勞基法就算了 管到演藝版來 我還真想問 10/19 11:01
96F:→ hinatadeath:m大您是長時間從事演藝工作的人嗎? 10/19 11:02
97F:→ hinatadeath:一般的職場工作跟演藝表演人員工作環境也大不相同吧.. 10/19 11:03
98F:→ hinatadeath:在檯面上不方面做事?私底下管東管西人家才覺得你奇怪 10/19 11:05
99F:推 michaelliu:的確不能保障'所有人' 因為這邊只不過是PTT 只不過是做 10/19 12:32
100F:→ michaelliu:力能所及的事罷了...沒特別針對資方 只是'恰好'違背勞 10/19 12:34
101F:→ michaelliu:資權益的大多是資方而已 我也幫過一些資方但比例上較少 10/19 12:36
102F:→ michaelliu:自然不會被注意到(反正注不注意也不是我的目的就是了) 10/19 12:37
103F:→ michaelliu:簡單一句 盡人事聽天命吧(苦笑) 10/19 12:37
104F:→ michaelliu:拼出頭沒有錯 我也做過500/14hr還被當作屁的這種鳥工作 10/19 12:39
105F:→ michaelliu:但這並不能當作部分資方破壞的藉口(有經紀人跟我抱怨過 10/19 12:43
106F:→ michaelliu::''哀 現在的小孩喔整個亂接 廠商也亂開 搞到我們都受 10/19 12:44
107F:→ michaelliu:不了了''這種話) 10/19 12:45
108F:→ michaelliu:但這種工作是否對拼出頭有幫助? 只能說見仁見智 10/19 12:46
109F:→ michaelliu:跟置底投票中 較多數的人反對無薪酬工作應該同樣道理 10/19 12:48
110F:推 michaelliu:至於問到我的工作嗎?不過是個兼職一個case兩三千的小咖 10/19 12:52
111F:推 michaelliu:罷了 但這對主題有什麼不妥嗎? 10/19 12:54
112F:推 hinatadeath:當然 這不是能當成破壞行情的藉口 相信大家自己會去 10/19 13:21
113F:→ hinatadeath:衡量這樣的工作薪水是否符合報酬率 10/19 13:22
114F:推 hinatadeath:不過重點就像dieng大說的 你管的方式too over 10/19 13:24
115F:→ hinatadeath:管的很多很廣 的確,您提出很多的確很多很受用 10/19 13:26
116F:→ hinatadeath:可是請您上台您卻又不上台 躲在暗處有比較好嘛? 10/19 13:26
117F:→ hinatadeath:您的做法太矯往過正 過頭總不太好 可以中庸一點 10/19 13:27
118F:推 hinatadeath:您既然也說的出見仁見智 那就給大家多一點空間吧? 10/19 13:41
119F:推 michaelliu:同意你最後兩句 至於上台...看看PT版前版主k大 可略知 10/19 15:12
120F:→ michaelliu:一二 恩 該講的也講差不多了 就這樣吧 10/19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