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98 (賤狗的窩)
看板MobilePay
標題Re: [請益] 全家Line Point折抵消費沒發票
時間Thu Sep 7 22:15:08 2017
※ 引述《chuangman (chuangman)》之銘言:
: 自從全家開放Line Point折抵消費後
: 就只剩下交易明細,沒有發票
: 我以為是因為LP折抵的關係
: 昨天去新光三越勝博殿用餐
: 一樣用LP全數折抵
: 卻有電子發票印出來
: 是哪間不正常呢?
: 謝謝
電子發票板也有人問這個問題, 不過這個真正答案應該還是要問店家才清楚
但如果理解成這樣不知道通不通?
超商 (7-11, 全家) 把 Line Point 視同抵用金來列入發票金額折讓
有多少折多少, 折到發票金額為 0 元為止
而 7-11 發票明細內會列出 Line Point 折扣品項
全家的發票明細內似乎不會列入 (以街口折抵來看是不會列入, 但實際還是有做折扣)
而在百貨公司 (如新光三越), 反而把 Line Point 當作像是電子票證的加值金
就像使用電子票證小額扣款時會開發票, 而新光這邊就是把 Line Pay 當作電子票證
而 Line Point 是 Line Pay 中的加值金, 不管消費金額多少都開該消費金額發票
如果消費金額小於或等於 Line Point 時
如消費 50 元, Line Point 有 50 點, 新光把 LP 點數全折後開 50 元發票
LP 點數歸 0
如消費 50 元, Line Point 有 60 點, 新光只折 50 點後開 50 元發票, LP 剩 10 點
但如果消費金額大於 Line Point 時
如消費 50 元, Line Point 有 40 點, 新光把 LP 點數全折, 然後 Line Pay 付 10 元
一樣開立 50 元發票, LP 點數歸 0
不過最好的做法, 百貨公司的應該可以視同 7-11, 全家這樣把 LP 點數列入
發票折扣金額會比較好一點, 只是要多個名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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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731863888: 回饋點數並非現金無法開立發票! 09/07 22:45
那這樣就要問百貨公司為何會開立發票了, 這是他們的帳務問題
2F:→ sbtiagr: 全家街口幣折抵部分也會開發票給消費者 09/08 08:03
3F:→ sbtiagr: 所以我覺得應該不一定是點數就不能開發票 而是看拆帳方 09/08 08:04
4F:→ sbtiagr: 式 09/08 08:04
街口幣因為是以消費金額的 30% 去算折扣, 所以幾乎不太會把所有消費金額折到 0 元
而不開發票, 所以要用 Line Point 折扣又要有發票, 就只能消費金額高於 Line Point
這樣才有交易發票
※ 編輯: Sheng98 (36.238.188.239), 09/08/2017 09:03:21
5F:推 stone0504: 題外話,上禮拜去好市多買東西,用點數抵掉消費金額,0 09/08 11:01
6F:→ stone0504: 元發票也是被收銀員回收喔 09/08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