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98 (贱狗的窝)
看板MobilePay
标题Re: [请益] 全家Line Point折抵消费没发票
时间Thu Sep 7 22:15:08 2017
※ 引述《chuangman (chuangman)》之铭言:
: 自从全家开放Line Point折抵消费後
: 就只剩下交易明细,没有发票
: 我以为是因为LP折抵的关系
: 昨天去新光三越胜博殿用餐
: 一样用LP全数折抵
: 却有电子发票印出来
: 是哪间不正常呢?
: 谢谢
电子发票板也有人问这个问题, 不过这个真正答案应该还是要问店家才清楚
但如果理解成这样不知道通不通?
超商 (7-11, 全家) 把 Line Point 视同抵用金来列入发票金额折让
有多少折多少, 折到发票金额为 0 元为止
而 7-11 发票明细内会列出 Line Point 折扣品项
全家的发票明细内似乎不会列入 (以街口折抵来看是不会列入, 但实际还是有做折扣)
而在百货公司 (如新光三越), 反而把 Line Point 当作像是电子票证的加值金
就像使用电子票证小额扣款时会开发票, 而新光这边就是把 Line Pay 当作电子票证
而 Line Point 是 Line Pay 中的加值金, 不管消费金额多少都开该消费金额发票
如果消费金额小於或等於 Line Point 时
如消费 50 元, Line Point 有 50 点, 新光把 LP 点数全折後开 50 元发票
LP 点数归 0
如消费 50 元, Line Point 有 60 点, 新光只折 50 点後开 50 元发票, LP 剩 10 点
但如果消费金额大於 Line Point 时
如消费 50 元, Line Point 有 40 点, 新光把 LP 点数全折, 然後 Line Pay 付 10 元
一样开立 50 元发票, LP 点数归 0
不过最好的做法, 百货公司的应该可以视同 7-11, 全家这样把 LP 点数列入
发票折扣金额会比较好一点, 只是要多个名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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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731863888: 回馈点数并非现金无法开立发票! 09/07 22:45
那这样就要问百货公司为何会开立发票了, 这是他们的帐务问题
2F:→ sbtiagr: 全家街口币折抵部分也会开发票给消费者 09/08 08:03
3F:→ sbtiagr: 所以我觉得应该不一定是点数就不能开发票 而是看拆帐方 09/08 08:04
4F:→ sbtiagr: 式 09/08 08:04
街口币因为是以消费金额的 30% 去算折扣, 所以几乎不太会把所有消费金额折到 0 元
而不开发票, 所以要用 Line Point 折扣又要有发票, 就只能消费金额高於 Line Point
这样才有交易发票
※ 编辑: Sheng98 (36.238.188.239), 09/08/2017 09:03:21
5F:推 stone0504: 题外话,上礼拜去好市多买东西,用点数抵掉消费金额,0 09/08 11:01
6F:→ stone0504: 元发票也是被收银员回收喔 09/08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