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編輯文章全部不見....
重發一下OTZ
今天去查了免召規定,發現第八款撫養相關條文有再行修正
後備指揮部原文:
https://afrc.mnd.gov.tw/AFRCWeb/Content.aspx?MenuID=62&MP=2
文號:108年9月19日國動全防字第1080000645號令
(Google文號可找到PDF檔)
擷取第八款撫養兒童的內容如下:
一、無直系血親、配偶,而有十八歲以下未成年子女或
二等親內之旁系血親需要本人獨自撫養者。
二、撫養二個以上未滿七歲子女者。
(原:撫養二個以上六歲兒童者)
三、本人哺乳未滿四歲子女者。
(原:本人哺乳三歲以下兒童者)
四、撫養未滿二歲子女者。
(原:撫養一歲以下兒童者)
給大家參考@@
〇其它部分可能也有修正,再麻煩自行對照查詢喔!
※ 編輯: languege (111.255.108.55 臺灣), 01/19/2020 08:00:22
1F:推 writehand: 看起來2-4沒什麼差,1把低收入條件修 101.9.163.17 01/19 12:29
2F:→ writehand: 掉了 101.9.163.17 01/19 12:29
3F:→ languege: 可以多申請一次免召,有差 111.255.108.55 01/19 15:51
4F:推 st210113: 我是第四點的受惠者XD 124.199.89.174 01/20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