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x (老V)
看板Militarylife
標題[公告] 近日兩起訴訟案件之因應措施的處理方法-3/25修正內容
時間Fri Mar 25 19:33:50 2011
爰公告近日兩起訴訟案件之因應措施的處理方法-3/25修正內容。
1. 基於刑法第165條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本板主群不得將刑事訴訟文件隱匿至板主工作專區,避免違法。
2. 有板友提及,若板主不將具有私人資料之文章刪除,是否故意不作為而使妨害某人之
名譽之文章內容留存於不特定人皆可閱覽之公開討論區,以幫助前揭妨害他人名譽之
文句散佈處理此事之板主群為不作為幫助犯,其說明如下:
2.1前言曾敘,基於刑法 165條之規定,本板主群並不能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
據,本板主群不得將刑事訴訟文件隱匿至板主工作專區。
2.2著作權法第17條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
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該板友對其所發文章有著作權,板主無權改變
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又,此為雙方本身之爭端,須由雙
方達成協議並告知板主後,板主方得刪除。故基於依法行政原則,仍請雙方達成協議
後,由該文章著作人來信通知板主才能刪除。
2.3為避免違法且相關事宜繼續擴大,本板主群決議將相關文章放入,不做隱匿之
行為,且不刪除相關文章,而進行鎖文動作,此為本板主群之作為以證。不便之處尚
請見諒。
以上說明。
軍旅板板主 jobli/vinx/fogflower/tuberosi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7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