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nx (老V)
看板Militarylife
标题[公告] 近日两起诉讼案件之因应措施的处理方法-3/25修正内容
时间Fri Mar 25 19:33:50 2011
爰公告近日两起诉讼案件之因应措施的处理方法-3/25修正内容。
1. 基於刑法第165条
伪造、变造、湮灭、或隐匿关系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证据,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本板主群不得将刑事诉讼文件隐匿至板主工作专区,避免违法。
2. 有板友提及,若板主不将具有私人资料之文章删除,是否故意不作为而使妨害某人之
名誉之文章内容留存於不特定人皆可阅览之公开讨论区,以帮助前揭妨害他人名誉之
文句散布处理此事之板主群为不作为帮助犯,其说明如下:
2.1前言曾叙,基於刑法 165条之规定,本板主群并不能隐匿关系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证
据,本板主群不得将刑事诉讼文件隐匿至板主工作专区。
2.2着作权法第17条着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窜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着作之内
容、形式或名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该板友对其所发文章有着作权,板主无权改变
其着作之内容、形式或名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又,此为双方本身之争端,须由双
方达成协议并告知板主後,板主方得删除。故基於依法行政原则,仍请双方达成协议
後,由该文章着作人来信通知板主才能删除。
2.3为避免违法且相关事宜继续扩大,本板主群决议将相关文章放入,不做隐匿之
行为,且不删除相关文章,而进行锁文动作,此为本板主群之作为以证。不便之处尚
请见谅。
以上说明。
军旅板板主 jobli/vinx/fogflower/tuberos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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