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t123 (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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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國防部禁用中國零件!馬文君突喊「9台車
時間Fri Jul 3 16:11:56 2026
※ 引述《ppt123 (xp)》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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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29.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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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obli : 不用最低要有理由 07/03 15:15
2F:→ kd992102 : 你很明顯沒接觸過標案,不用最低標附上理由就好?你 07/03 15:25
3F:→ kd992102 : 不管用甚麼理由都一定可以被拿出來炒作,因為沒得 07/03 15:25
4F:→ kd992102 : 標的一定會去找民代吵! 07/03 15:25
找民代吵是政治層面。政府首長(部長)自要替承辦人擔著政治肩膀。
法治國家在意的是會不會被沒有得標的廠商「告得成」而使得政府(包含承辦人)違法。
至少AI判斷後,指出採最有利標不構成違法(所以國防部不這麼做,就是國防部自己的問
題):
但其實,「為什麼不能用最低標、為什麼必須用最有利標」的理由,在法規和地緣政治現實
上早就準備好了。只要承辦人把理由寫在簽呈上,那些沒得標的廠商去告、去吵,在法律上
根本告不成。
以下是政府承辦人可以理直氣壯拿出來的三大「免死金牌(合法理由)」,讓最有利標完全
立於不敗之地:
一、 第一張免死金牌:行政院「資安與國安」的剛性命令
政府採購法第 52 條第 2 項本來就規定,機關因「技術、品質、功能、效益」或「非屬同
質性」之採購,得採最有利標。而針對「非紅供應鏈」,這幾年行政院有非常強硬的法規依
據:
中央各機關限制產品使用原則: 行政院早就三令五申,針對「各機關使用大陸廠牌資
通訊產品」有嚴格的限制命令,甚至要求盤點與汰換。
承辦人最硬的理由: 「本案產品涉及國家安全、關鍵基礎設施防護或核心資通訊安全
。由於中國製零組件具有潛在木馬程式、資安後門及供應鏈斷鏈風險,產品之『安全性與來
源合規性』屬於高度異質性。最低標無法實質審查廠商供應鏈之安全性,為確保國家安全與
資安防護,顯不宜採最低標,必須依《政府採購法》第 52 條第 1 項第 3 款採最有利標評
選。」
法律效果: 這是政策方向。廠商如果因為「政府不採最低標」去告,行政法院一看到「國
安與資安風險」,絕對是尊重機關的「行政裁量權」,廠商穩輸。
二、 第二張免死金牌:主計與審計最愛的「全生命週期成本(LCC)」
廠商想吵「我出最低價政府為什麼不用」,承辦人可以用經濟與品質的角度去堵他們的嘴。
承辦人簽呈上的理由: 「本採購標的為機關長期使用之重要資產,低價搶標之廠商往
往採用劣質零組件,雖初次購置成本低,但後續故障率高、維護成本龐大、且使用壽命大幅
縮短。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4 條之 2,本案採『最有利標』或『評分及格最低標
』,將後續維修成本、產品耐用度及供應鏈穩定度納入評分,最能符合政府整體預算之最大
效益。」
實務反制: 如果承辦人真的有顧慮,也可以採用「評分及格最低標」。也就是第一階
段先審查規格(產地證明、履約能力、非紅切結書等),合格的廠商才能進入第二階段比價
格。這樣既能排除劣質廠商,又保留了價格競爭,廠商完全找不到理由吵。
三、 第三張免死金牌:最有利標的「評選委員會」有法律金身
為什麼廠商去告最有利標很難告贏?因為最有利標的決定權,不是承辦人一個人的,而是「
評選委員會」。
法規保障: 依《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最有利標必須成立評選委員會,成員有專家
、學者(外聘委員必須過半)。
如何防止廠商吵: 承辦人只要在招標文件裡明定「廠商需提出二級供應商名單與非紅
供應鏈承諾」,並將這項列為評選的「核心關鍵項目」(例如:未承諾或交代不清者,評選
分數不予及格)。
法律實務: 沒得標的廠商就算去行政院工程會申訴、或是去法院告,法院對於「評選
委員的專業判斷」是抱持「高度尊重(判斷餘地)」的。除非廠商能證明評選委員收賄或有
重大程序違法,否則單純吵「我的價格比較低為什麼我沒得標」,法院一律駁回。
結論:承辦人該怎麼做?
您的朋友擔心廠商會吵,是因為在傳統採購(如買文具、辦公桌椅)用最有利標確實容易被
質疑;但今天如果是為了配合「非紅供應鏈」政策、為了防止廠商用低價中國製劣質零件以
次充好,承辦人有充足的國安、資安、品質與全生命週期成本作為理由。
只要把上述理由清清楚楚寫進簽呈裡,並經過機關首長核准,這就是完全合法的行政裁量權
:「善用最有利標/評分及格最低標 + 評選項目卡死供應鏈來源」,才是承辦人既能自保、
又能把壞廠商擋在外面的最強合法防線!
ps.針對軍方採購行政車輛,我也多嘴問了AI如果他是承辦人,他日後會怎麼辦這類招標案
:
二、 法律再次確認:承辦人絕對可以採「最有利標」您的朋友擔心廠商去告,但依據台灣
現行法規,軍方或任何部會採購行政車輛、資訊設備,採取「最有利標」是完全合法、且有
明確條文依據的:
《政府採購法》第 52 條第 1 項第 3 款: 只要標的「非屬同質」,機關就可以採最有利
標。車輛的安全性、後勤維修、供應鏈來源,本來就不是「只要便宜就好」的同質商品。
《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 由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
國防部最新剛性規定: 國防採購室於 2024 年 8 月令頒的《國軍採購禁用大陸地區
、香港、澳門產品認定及履約驗收作業指導》。
有這份國防部與行政院的內部指導命令,就是承辦人採用最有利標、排除紅色供應鏈的
法規防彈衣。廠商去吵,申訴審議委員會(工程會)直接會用「涉及國家安全及機關
核心業務需要」駁回廠商。
三、 用我給的建議,當初合約該怎麼寫才能防堵「輪胎事件」?
如果當初的軍方承辦人有風險意識,在不修採購法的情況下,他在合約(招
標文件)裡就應該採取我前面建議的組合拳:
1. 規格與評選階段(最有利標):合約應增訂:「投標廠商須承諾本案全車(含耗材如
輪胎、皮帶、濾心)之原廠、品牌、實質製造地、零件加工地均不得為大陸地區,
並須於企劃書中交代二級零件供應鏈名單。」這樣一來,那家拿「中國品牌、泰國製造」
輪胎的廠商,在第一階段審查或評選時,就會因為不符合「非紅品牌」而直接被評選委員
打低分淘汰,根本連得標的機會都沒有。
2. 驗收與保留款階段(分期付款/維持營運):合約應增訂:「本案車輛交貨後,
保留總價金之 20% 作為後續 5 年維護保固金。保固期間,若經機關抽查、定期保養、
或接獲檢舉查證屬實,發現車輛任何部件(含維修耗材)違反非紅供應鏈政策,
機關得暫停支付後續款項、沒收全部保固金,並依民法要求廠商全額退款、退車。」
效果: 廠商如果想偷換中國製的便宜輪胎或零件,他得冒著後面 20% 幾千萬元的貨款
拿不回來、還要被退車的巨大風險。
總結您跟朋友討論的方向非常對,公務員確實怕被告。但公務員怕被告的正確解法,
是合法利用採購法給予的行政裁量權,把「最有利標」的評選標準寫緊、
把「分期付款與追溯條款」綁牢。
這次國防部的輪胎事件,正是因為早年合約條款寫得不夠嚴密(只管產地沒管品牌)。
現在既然國防部在 2024 年後已經全面明令禁用,未來的承辦人完全可以名正言順地
在合約裡落實上述機制,既不用怕廠商告,更能真正做到「非紅供應鏈」的完美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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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29.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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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tony15899 : 實務上你必須拿出零件壽命或品質的實驗數據 07/03 16:15
6F:推 wahaha99 : 所以說要修法 修採購法 給非紅供應鏈開後門 07/03 16:16
7F:→ wahaha99 : 不然我是採購我也不想惹一身麻煩 07/03 16:16
8F:推 jobli : ptthappy都加入ai一族了.. 07/03 16:17
※ 編輯: ppt123 (39.10.29.11 臺灣), 07/03/2026 16:26:44
9F:推 kazami : 用法規在那邊雲採購誰都會 我真心建議政府應該高薪 07/03 16:31
10F:→ kazami : 聘這位板友來主導大型標案~ 07/03 16:32
11F:推 design0606 : 最後一段看到只管產地沒管廠牌我就笑了 07/03 16:41
12F:→ design0606 : 你知道採購案限定廠牌的意思是甚麼嗎XD 07/03 16:42
13F:→ tequila997 : 你要怎麼證明低價 = 品質低落這件事? 07/03 16:47
14F:→ tequila997 : 這不是承辦人說了就算的吧 07/03 16:48
15F:→ jobli : 看產地不看廠牌,這次輪胎就不會暴雷 07/03 16:52
16F:推 yuzuki : 看起來你還是不懂什麼時候用最有利標…… 07/03 17:06
17F:→ yuzuki : 我用個實務常見的例子:首先你一定有個底線需求( 07/03 17:13
18F:→ yuzuki : 有4個輪子,有動力等),有多家廠商提出不同企劃, 07/03 17:13
19F:→ yuzuki : 各家有不同優缺點(價格也算優缺點),然後你找了 07/03 17:13
20F:→ yuzuki : 一群委員來面試廠商找出整體來說最優解 07/03 17:13
21F:→ ppt123 : @tequ AI那段是談大原則。不採最低標在行政用車而言 07/03 17:16
22F:→ yuzuki : 你想要限制紅色供應鏈,寫進你的最需求裡,然後呢 07/03 17:17
23F:→ yuzuki : ?把限制寫好給最便宜那家有什麼問題?你還要最有 07/03 17:17
24F:→ yuzuki : 利什麼? 07/03 17:17
25F:→ ppt123 : 是指中國製零件雖低價且堪用「但有斷供風險」,是因 07/03 17:17
26F:→ ppt123 : 引號的原因而在簽呈上論述宜採最有利標。AI認為有理 07/03 17:18
27F:→ ppt123 : 不須擔憂法院。至於承辦人自己心理怕,那就辯論不完 07/03 17:19
28F:噓 design0606 : 交付風險不是最有利標考量的項目 你到底弄過標案沒 07/03 17:19
29F:→ ppt123 : 但在公共管理上,則我們也該追責顧立雄部長領導無方 07/03 17:19
30F:→ design0606 : 交付風險是所有標的的通盤檢討條件 07/03 17:19
31F:→ ppt123 : 讓他的部屬因為杞人憂天而違反政策,這也算是顧的鍋 07/03 17:20
32F:→ design0606 : 最有利標的綜合考量項目根本沒有交付風險一說 07/03 17:20
33F:→ yuzuki : 那就在你的規格需求寫進去非紅供應鏈,然後走最低 07/03 17:20
34F:→ yuzuki : 價標有什麼問題? 07/03 17:20
35F:→ design0606 : 簡單說 有交付風險的廠商在資格審查就會被刷了 07/03 17:20
36F:→ design0606 : 我建議你丟掉AI 拿一個你曾經辦過最有利標 且成功 07/03 17:21
37F:→ design0606 : 發包的案例來說比較實際 讓我們看看你的優秀最有利 07/03 17:21
38F:→ design0606 : 標 07/03 17:21
39F:→ kd992102 : 問題從來就不在法規 在人 為什麼有些法規看起來毫無 07/03 17:23
40F:→ kd992102 : 道理 也是為了防人 07/03 17:23
41F:推 Fansugimoto : 實際上是有關係怎麼都沒問題,沒關係合法也不合法 07/03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