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t123 (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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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国防部禁用中国零件!马文君突喊「9台车
时间Fri Jul 3 16:11:56 2026
※ 引述《ppt123 (xp)》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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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0.29.1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ilitary/M.1783055006.A.1E0.html
1F:推 jobli : 不用最低要有理由 07/03 15:15
2F:→ kd992102 : 你很明显没接触过标案,不用最低标附上理由就好?你 07/03 15:25
3F:→ kd992102 : 不管用甚麽理由都一定可以被拿出来炒作,因为没得 07/03 15:25
4F:→ kd992102 : 标的一定会去找民代吵! 07/03 15:25
找民代吵是政治层面。政府首长(部长)自要替承办人担着政治肩膀。
法治国家在意的是会不会被没有得标的厂商「告得成」而使得政府(包含承办人)违法。
至少AI判断後,指出采最有利标不构成违法(所以国防部不这麽做,就是国防部自己的问
题):
但其实,「为什麽不能用最低标、为什麽必须用最有利标」的理由,在法规和地缘政治现实
上早就准备好了。只要承办人把理由写在签呈上,那些没得标的厂商去告、去吵,在法律上
根本告不成。
以下是政府承办人可以理直气壮拿出来的三大「免死金牌(合法理由)」,让最有利标完全
立於不败之地:
一、 第一张免死金牌:行政院「资安与国安」的刚性命令
政府采购法第 52 条第 2 项本来就规定,机关因「技术、品质、功能、效益」或「非属同
质性」之采购,得采最有利标。而针对「非红供应链」,这几年行政院有非常强硬的法规依
据:
中央各机关限制产品使用原则: 行政院早就三令五申,针对「各机关使用大陆厂牌资
通讯产品」有严格的限制命令,甚至要求盘点与汰换。
承办人最硬的理由: 「本案产品涉及国家安全、关键基础设施防护或核心资通讯安全
。由於中国制零组件具有潜在木马程式、资安後门及供应链断链风险,产品之『安全性与来
源合规性』属於高度异质性。最低标无法实质审查厂商供应链之安全性,为确保国家安全与
资安防护,显不宜采最低标,必须依《政府采购法》第 52 条第 1 项第 3 款采最有利标评
选。」
法律效果: 这是政策方向。厂商如果因为「政府不采最低标」去告,行政法院一看到「国
安与资安风险」,绝对是尊重机关的「行政裁量权」,厂商稳输。
二、 第二张免死金牌:主计与审计最爱的「全生命周期成本(LCC)」
厂商想吵「我出最低价政府为什麽不用」,承办人可以用经济与品质的角度去堵他们的嘴。
承办人签呈上的理由: 「本采购标的为机关长期使用之重要资产,低价抢标之厂商往
往采用劣质零组件,虽初次购置成本低,但後续故障率高、维护成本庞大、且使用寿命大幅
缩短。依《政府采购法》施行细则第 64 条之 2,本案采『最有利标』或『评分及格最低标
』,将後续维修成本、产品耐用度及供应链稳定度纳入评分,最能符合政府整体预算之最大
效益。」
实务反制: 如果承办人真的有顾虑,也可以采用「评分及格最低标」。也就是第一阶
段先审查规格(产地证明、履约能力、非红切结书等),合格的厂商才能进入第二阶段比价
格。这样既能排除劣质厂商,又保留了价格竞争,厂商完全找不到理由吵。
三、 第三张免死金牌:最有利标的「评选委员会」有法律金身
为什麽厂商去告最有利标很难告赢?因为最有利标的决定权,不是承办人一个人的,而是「
评选委员会」。
法规保障: 依《政府采购法》第 94 条,最有利标必须成立评选委员会,成员有专家
、学者(外聘委员必须过半)。
如何防止厂商吵: 承办人只要在招标文件里明定「厂商需提出二级供应商名单与非红
供应链承诺」,并将这项列为评选的「核心关键项目」(例如:未承诺或交代不清者,评选
分数不予及格)。
法律实务: 没得标的厂商就算去行政院工程会申诉、或是去法院告,法院对於「评选
委员的专业判断」是抱持「高度尊重(判断余地)」的。除非厂商能证明评选委员收贿或有
重大程序违法,否则单纯吵「我的价格比较低为什麽我没得标」,法院一律驳回。
结论:承办人该怎麽做?
您的朋友担心厂商会吵,是因为在传统采购(如买文具、办公桌椅)用最有利标确实容易被
质疑;但今天如果是为了配合「非红供应链」政策、为了防止厂商用低价中国制劣质零件以
次充好,承办人有充足的国安、资安、品质与全生命周期成本作为理由。
只要把上述理由清清楚楚写进签呈里,并经过机关首长核准,这就是完全合法的行政裁量权
:「善用最有利标/评分及格最低标 + 评选项目卡死供应链来源」,才是承办人既能自保、
又能把坏厂商挡在外面的最强合法防线!
ps.针对军方采购行政车辆,我也多嘴问了AI如果他是承办人,他日後会怎麽办这类招标案
:
二、 法律再次确认:承办人绝对可以采「最有利标」您的朋友担心厂商去告,但依据台湾
现行法规,军方或任何部会采购行政车辆、资讯设备,采取「最有利标」是完全合法、且有
明确条文依据的:
《政府采购法》第 52 条第 1 项第 3 款: 只要标的「非属同质」,机关就可以采最有利
标。车辆的安全性、後勤维修、供应链来源,本来就不是「只要便宜就好」的同质商品。
《政府采购法》第 94 条: 由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
国防部最新刚性规定: 国防采购室於 2024 年 8 月令颁的《国军采购禁用大陆地区
、香港、澳门产品认定及履约验收作业指导》。
有这份国防部与行政院的内部指导命令,就是承办人采用最有利标、排除红色供应链的
法规防弹衣。厂商去吵,申诉审议委员会(工程会)直接会用「涉及国家安全及机关
核心业务需要」驳回厂商。
三、 用我给的建议,当初合约该怎麽写才能防堵「轮胎事件」?
如果当初的军方承办人有风险意识,在不修采购法的情况下,他在合约(招
标文件)里就应该采取我前面建议的组合拳:
1. 规格与评选阶段(最有利标):合约应增订:「投标厂商须承诺本案全车(含耗材如
轮胎、皮带、滤心)之原厂、品牌、实质制造地、零件加工地均不得为大陆地区,
并须於企划书中交代二级零件供应链名单。」这样一来,那家拿「中国品牌、泰国制造」
轮胎的厂商,在第一阶段审查或评选时,就会因为不符合「非红品牌」而直接被评选委员
打低分淘汰,根本连得标的机会都没有。
2. 验收与保留款阶段(分期付款/维持营运):合约应增订:「本案车辆交货後,
保留总价金之 20% 作为後续 5 年维护保固金。保固期间,若经机关抽查、定期保养、
或接获检举查证属实,发现车辆任何部件(含维修耗材)违反非红供应链政策,
机关得暂停支付後续款项、没收全部保固金,并依民法要求厂商全额退款、退车。」
效果: 厂商如果想偷换中国制的便宜轮胎或零件,他得冒着後面 20% 几千万元的货款
拿不回来、还要被退车的巨大风险。
总结您跟朋友讨论的方向非常对,公务员确实怕被告。但公务员怕被告的正确解法,
是合法利用采购法给予的行政裁量权,把「最有利标」的评选标准写紧、
把「分期付款与追溯条款」绑牢。
这次国防部的轮胎事件,正是因为早年合约条款写得不够严密(只管产地没管品牌)。
现在既然国防部在 2024 年後已经全面明令禁用,未来的承办人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
在合约里落实上述机制,既不用怕厂商告,更能真正做到「非红供应链」的完美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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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0.29.1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ilitary/M.1783066318.A.825.html
5F:→ tony15899 : 实务上你必须拿出零件寿命或品质的实验数据 07/03 16:15
6F:推 wahaha99 : 所以说要修法 修采购法 给非红供应链开後门 07/03 16:16
7F:→ wahaha99 : 不然我是采购我也不想惹一身麻烦 07/03 16:16
8F:推 jobli : ptthappy都加入ai一族了.. 07/03 16:17
※ 编辑: ppt123 (39.10.29.11 台湾), 07/03/2026 16:26:44
9F:推 kazami : 用法规在那边云采购谁都会 我真心建议政府应该高薪 07/03 16:31
10F:→ kazami : 聘这位板友来主导大型标案~ 07/03 16:32
11F:推 design0606 : 最後一段看到只管产地没管厂牌我就笑了 07/03 16:41
12F:→ design0606 : 你知道采购案限定厂牌的意思是甚麽吗XD 07/03 16:42
13F:→ tequila997 : 你要怎麽证明低价 = 品质低落这件事? 07/03 16:47
14F:→ tequila997 : 这不是承办人说了就算的吧 07/03 16:48
15F:→ jobli : 看产地不看厂牌,这次轮胎就不会暴雷 07/03 16:52
16F:推 yuzuki : 看起来你还是不懂什麽时候用最有利标…… 07/03 17:06
17F:→ yuzuki : 我用个实务常见的例子:首先你一定有个底线需求( 07/03 17:13
18F:→ yuzuki : 有4个轮子,有动力等),有多家厂商提出不同企划, 07/03 17:13
19F:→ yuzuki : 各家有不同优缺点(价格也算优缺点),然後你找了 07/03 17:13
20F:→ yuzuki : 一群委员来面试厂商找出整体来说最优解 07/03 17:13
21F:→ ppt123 : @tequ AI那段是谈大原则。不采最低标在行政用车而言 07/03 17:16
22F:→ yuzuki : 你想要限制红色供应链,写进你的最需求里,然後呢 07/03 17:17
23F:→ yuzuki : ?把限制写好给最便宜那家有什麽问题?你还要最有 07/03 17:17
24F:→ yuzuki : 利什麽? 07/03 17:17
25F:→ ppt123 : 是指中国制零件虽低价且堪用「但有断供风险」,是因 07/03 17:17
26F:→ ppt123 : 引号的原因而在签呈上论述宜采最有利标。AI认为有理 07/03 17:18
27F:→ ppt123 : 不须担忧法院。至於承办人自己心理怕,那就辩论不完 07/03 17:19
28F:嘘 design0606 : 交付风险不是最有利标考量的项目 你到底弄过标案没 07/03 17:19
29F:→ ppt123 : 但在公共管理上,则我们也该追责顾立雄部长领导无方 07/03 17:19
30F:→ design0606 : 交付风险是所有标的的通盘检讨条件 07/03 17:19
31F:→ ppt123 : 让他的部属因为杞人忧天而违反政策,这也算是顾的锅 07/03 17:20
32F:→ design0606 : 最有利标的综合考量项目根本没有交付风险一说 07/03 17:20
33F:→ yuzuki : 那就在你的规格需求写进去非红供应链,然後走最低 07/03 17:20
34F:→ yuzuki : 价标有什麽问题? 07/03 17:20
35F:→ design0606 : 简单说 有交付风险的厂商在资格审查就会被刷了 07/03 17:20
36F:→ design0606 : 我建议你丢掉AI 拿一个你曾经办过最有利标 且成功 07/03 17:21
37F:→ design0606 : 发包的案例来说比较实际 让我们看看你的优秀最有利 07/03 17:21
38F:→ design0606 : 标 07/03 17:21
39F:→ kd992102 : 问题从来就不在法规 在人 为什麽有些法规看起来毫无 07/03 17:23
40F:→ kd992102 : 道理 也是为了防人 07/03 17:23
41F:推 Fansugimoto : 实际上是有关系怎麽都没问题,没关系合法也不合法 07/03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