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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211/3117183.htm 原文摘要: 快訊/同意1.25兆軍購條例付委 民眾黨團:跟我們版本併案審查 記者蘇靖宸/台北報導 1.25兆軍購特別條例持續未能在立法院交付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總統賴清德今(11日) 喊話在野黨,新會期即將開始,朝野不分黨派都能將國防特別預算、中央政府總預算當作 最最最優先的法案。對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回應,民眾黨自提的軍購條例已 在1月30日於立法院付委,開議就可以來審民眾黨的軍購條例,但也同意院版條例可以付 委,大家一起在立法院併案來監督、審查。 賴清德11日上午在總統府召開「國家安全不能等!支持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記者會表示, 現在預算遲未通過,除了可能讓台灣跌出優先名單、延宕關鍵武器裝備的交付,更會讓國 際社會質疑台灣守護自己國家的決心。賴清德也喊話在野黨,新會期即將開始,朝野不分 黨派都能將國防特別預算、中央政府總預算當作最最最優先的法案。 在總統府記者會結束,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舉辦「國安不打迷糊仗,軍購交付不能拖」記者 會,陳清龍、副總召王安祥、幹事長邱慧洳出席。陳清龍表示,民眾黨支持國防自主、增 加台灣防衛作戰能力,也支持不對稱戰力提升,所以民眾黨自提的軍購條例已在1月30日 於立法院付委,開議就可以來審民眾黨的軍購條例。 陳清龍強調,民眾黨並沒有黨國防預算,只是要求不要空白授權,美國政府公布要給台灣 的武器,民眾黨在軍購條例中,每一項都已經很明確的編列在其中。 陳清龍也提到,目前國防部對外表示發價書最後期限是3月15日,根據民眾黨團版本已經 付委接續審查,只要國防部能盡速準備專案報告,時間絕對來得及;這些報告也要提醒國 防部要包括「過去5年軍購項目、金額與到貨情形」、「這次軍購與先前軍購,如何提升 聯合作戰效能」、「這次軍購交貨期程與維持成本」、「軍購後如何維持國軍後勤補給」 、「軍購對財政衝擊的影響評估」。 媒體詢問,賴清德籲在野趕快把國防預算當成「最最最優先法案」,把行政院版本優先審 議,所以民眾黨團會讓院版付委審查嗎?陳清龍回應,賴清德在記者會上說希望這會期把 軍購條例列為最最最優先法案,為了台灣國防安全,民眾黨贊成;民眾黨不是要打政院版 的軍購條例,所以同意院版條例可以付委,大家一起在立法院併案來監督、審查。對於把 院版軍購條例付委審查是否經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前主席柯文哲同意?陳清龍說,民眾 黨有自己的版本,但也同意行政院版進來,一起併案審查。 王安祥提到,民眾黨團的特別條例版本是暫定金額,若有新的項目、調整,或美方公告調 整,都願意調整,這是草案,還有很多討論空間。 心得感想: 來啊我只想問一下啊 之前一堆人說A4紙不能付委的 要在付委就審查的人怎解釋這件事 現在又可以A4紙可以過付委了啊? 浪費這些時間在網路帶風向 演戲到底在幹嘛 在強調一次~不是特別預算過了~支出就不用審查 只要是當年性支出的特別預算~立委一樣要再審查一次才能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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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c091832 : 付委就是好消息,某前黨主席滾蛋還是有差的 02/11 12:25
2F:推 ryannieh : 因為他們就爛 02/11 12:25
3F:推 iceonly : 大概是聽到國民黨的8000億版本就放手了吧,這樣各黨 02/11 12:26
4F:→ iceonly : 各有版本,最後大概是8000億會過 02/11 12:26
5F:推 macoto4444 : 當初到底在擋三小 院版內容都沒變 02/11 12:27
6F:→ macoto4444 : 當初不放行 現在又說可以 白痴民眾黨 02/11 12:27
7F:噓 peterlee97 : 純噓記者 這篇錯字好幾個都不審稿的== 02/11 12:28
8F:→ andyken : 還在說美國人施壓沒用嗎?現在就看藍的自己內部親美 02/11 12:29
9F:→ andyken : 跟親中如何角力 02/11 12:29
10F:推 DameLillard : 早該這樣做了 政院版本來就比較合理 可執行性比較高 02/11 12:29
11F:→ DameLillard : 還有 付委是慣例 不是特權 搞清楚這點 02/11 12:29
12F:推 king9122 : 同個版本現在突然可付委了,那之前到底在擋什麼?心 02/11 12:29
13F:→ king9122 : 照不宣 02/11 12:30
14F:→ DameLillard : 你有啥不爽的 自己到委員會去argue 02/11 12:30
15F:推 ilycychien : 太好了 終於可以推進了 02/11 12:30
16F:推 g1990822 : 終於進了 雖然浪費一堆時間不知道在衝三小 02/11 12:32
17F:推 jason748 : 會怕齁 02/11 12:33
18F:推 AfterDark : 不審專業的 然後沒權能的自己亂搞 02/11 12:34
19F:推 fourmemory : 會怕就好 02/11 12:34
20F:推 onekoni : 問題出在誰很明顯了 02/11 12:35
21F:→ AfterDark : 現在那個麻煩人物終於離開了才有辦法動起來 02/11 12:35
22F:推 cliff880528 : 早說了他們就是在拖時間而已 老美設一個3/15的死線 02/11 12:35
23F:→ cliff880528 : 就縮了 一群蛀蟲 02/11 12:35
24F:推 kuroro94 : 這種東西要超越黨派的 認錯改正永遠不嫌晚 02/11 12:36
25F:推 TRESS : 那個只能跟大樓合照的咆哮仔下去了,就願意開始付委 02/11 12:36
26F:→ TRESS : 了啊 02/11 12:36
27F:推 ttttt13 : 空白授權?連付委都沒有討論談什麼授權,亂七八糟, 02/11 12:38
28F:→ ttttt13 : 只想亂 02/11 12:38
29F:→ ice4564 : 美: Who's your daddy?要修理才會乖是不是 02/11 12:39
30F:推 wilsonchen26: 笑屎 開始縮 02/11 12:39
31F:推 ryanworld : 希望能順利 02/11 12:40
32F:→ eemail : 要讓你審卻一直在閃,還在那邊裝無辜 02/11 12:40
33F:推 kuroro94 : 當個趁職的在野立委理性審自然會吸得到選票 02/11 12:41
34F:推 cuteman991 : 之前擋什麼意思還要問,爸爸說話了啊 02/11 12:42
35F:→ eemail : 現在是改了什麼? 怎突然同意了? 02/11 12:42
36F:→ kuroro94 : 陪立花、傅崑萁在搞爛國家走不長遠的 02/11 12:42
37F:推 AdventurerCC: 那之前擋三小的 02/11 12:42
38F:→ cuteman991 : 爸爸的爸爸是爺爺, 如果日本是爸爸那美國就是爺爺 02/11 12:42
39F:噓 wirecut : 沒用的8席 02/11 12:43
40F:推 qaaz : 樓上自介 02/11 12:43
41F:→ djhaok : 看起來國民黨要繼續擋啊https://bit.ly/4rcfYYk 02/11 12:45
42F:推 xc091832 : 國民黨還在磨蹭的話,你們那幾席要沒用了喔 02/11 12:45
43F:→ xc091832 : 綠白能喬好說實在不用管藍營想什麼 02/11 12:46
44F:推 kobebrian : 民眾黨給過的話國民黨也擋不住 02/11 12:49
45F:推 glad850 : 啊之前擋心酸擋身體健康的!? 02/11 12:50
46F:推 holysong : 真的是一群畜生 02/11 12:50
47F:推 geesegeese : 有夠沒效率,那是立法委員該做的,不是恩賜 02/11 12:52
48F:→ geesegeese : 記得委員會趕快審議,不要再考察東考察西 02/11 12:52
49F:推 hanainori : 你們的爛東西就不用審了 浪費時間 02/11 12:53
50F:→ geesegeese : 其實執政黨版本也可以在審議的時候提出版本 02/11 12:53
51F:推 pttkev : 怎麼縮了?我就說喜歡你們桀驁不馴的樣子 02/11 12:53
52F:→ chyx741021 : 照國民黨的風向,他們現在考慮的是要不要自提,行 02/11 12:54
53F:→ chyx741021 : 政院版的都會付委 02/11 12:54
54F:推 frozenmoon : 怎麼突然大轉彎? 02/11 12:54
55F:→ geesegeese : 程序委員會擋案的問題一定要解決,不然變太上委員會 02/11 12:54
56F:推 kuramoto : 可能某些群體慢慢發現美國給的3/15期限不只是軍購 02/11 12:54
57F:→ kuramoto : 案的底線,也是美國另一種手段的期限 02/11 12:54
58F:推 fragmentwing: 是看到每個開鍘帛琉政治人物直系禁止入美嚇到了嗎 02/11 12:57
59F:→ fragmentwing: *美國開鍘 02/11 12:58
60F:→ newgoal : 很好啊,本來刀要砍在身上才會痛,直系親屬禁止入 02/11 13:01
61F:→ newgoal : 美,才能杜絕吃裡扒外的雙面人 02/11 13:01
62F:推 untrammelled: 很現實的就是,當老k跳船的時候,八席就失去了關鍵 02/11 13:05
63F:→ untrammelled: 的力量;賽局變了,八席的最大利益位置,就是要趕 02/11 13:05
64F:→ untrammelled: 快重站一個能夠待價而(給老k)沽,就算老k失沽也 02/11 13:05
65F:→ untrammelled: 有後路能嘴遁的位置;白黨政治精算打得教科書般響 02/11 13:05
66F:→ untrammelled: ,但是政治高位不以智取,最後還是玩火自焚 02/11 13:05
67F:推 q2825842 : 美國連檯面上都已經說得這麼明白,檯面下應該也是 02/11 13:05
68F:→ q2825842 : 有給壓力 02/11 13:05
69F:→ WOGEchidna : 縮了?哈哈 02/11 13:08
70F:→ k255033 : 可能雙方都釋出善意了吧 02/11 13:10
71F:推 littleMad : 畢竟是國民黨的傅隨組織,大藍被AIT打臉小的也要看 02/11 13:10
72F:→ littleMad : 風向 02/11 13:10
73F:→ fantasyhorse: 唉 真的是一群爛貨,非要搞這齣 02/11 13:10
74F:推 tannoy : 坐實了間諜的事實 02/11 13:15
75F:推 blessme : 早知如此 當初是在擋屁 02/11 13:15
76F:推 ptgeorge2 : 所以前面到底擋三小,低能兒,內容也沒有任何改變啊 02/11 13:16
77F:推 ka32456 : 比較喜歡藍白桀傲不遜的樣子.jpg 02/11 13:17
78F:→ ka32456 : 老美鐵拳還沒砸下來就跪了 02/11 13:17
79F:推 nn1975 : 白痴藍白禍國扯腿 02/11 13:22
80F:推 cp394su33 : 有問題再砍掉裡面預算就好,何必拖到現在才進呢。 02/11 13:22
81F:推 nobody0522 : 居然搶著下車 傻眼欸 這個黨 02/11 13:23
82F:推 andyken : 3/15過後美國到底會幹啥麼不知道,那就是一種恐懼 02/11 13:25
83F:→ andyken : 除非未來根本不想繼續從政,不然誰不會怕? 02/11 13:25
84F:推 bluesky3330 : 真的是下系下井 02/11 13:26
85F:推 kuroro94 : 立花不怕啦 他也沒啥好失去的 選立委選不上 02/11 13:26
86F:→ kuroro94 : 黨內又得罪一堆人 支持度屢創新低 不如一次搞爛 02/11 13:26
87F:→ kuroro94 : 拍過屎尿片後變的天不怕地不怕的概念 02/11 13:27
88F:推 qwas65166516: 法案內容沒變 人變了就能付委 問題出在誰身上很明顯 02/11 13:29
89F:→ fantasyhorse: 少了只會咆哮的那個嗎 02/11 13:30
90F:推 oasis172 : 現在就是白的跳車了 藍的要撞車自己去 02/11 13:31
91F:推 ct13579 : 不知是不是跟民進黨有啥暗盤 02/11 13:32
92F:推 berserkman : 所以之前誰在拖時間 02/11 13:33
93F:推 LI40 : 阿?我錯過了什麼 怎麼突然轉彎了 02/11 13:36
94F:推 dos01 : 有什麼暗盤? 不就是隔壁帛琉有個收公國錢的被直系血 02/11 13:37
95F:→ dos01 : 親全家都禁止進入美國 然後這些兒子女兒都美國人的 02/11 13:37
96F:推 yuinghoooo : 只是進審核,我覺得美國push也有關,共識是先付頭 02/11 13:37
97F:→ dos01 : 就直接下跪了 02/11 13:37
98F:→ yuinghoooo : 款嘛,被刪一部分到時再說 02/11 13:37
99F:推 DDG114514 : 之前一下嘴AIT一下嘴參議員怎麼突然縮了? 02/11 13:38
100F:推 usoko : 好了啦 真的有夠可悲 02/11 13:41
101F:→ usoko : 接下來就看實質審查要怎麼擋了 我很有興趣 02/11 13:42
102F:→ howardliao : 自打嘴巴喔?請繼續擋,擋到底啊… 02/11 13:43
103F:推 kaiyokemp : 帛琉議長因為收中國錢,美國今天宣布制裁他,ㄎㄎ 02/11 13:45
104F:推 super1315566: 付委就是好消息,但審查過程依然險峻 02/11 13:45
105F:→ thigefe : 美國有強調3/15? 02/11 13:51
106F:推 diyaworld : 笑死,惡意付委嗎? 02/11 13:52
107F:推 cliff880528 : 立法院現在就是家畜 抽一下才會動一下 看總預算就 02/11 13:54
108F:→ cliff880528 : 知道了 軍購這邊美國不出手到五月六月都不會過 02/11 13:54
109F:推 chyx741021 : 國防部把3/15要簽發價書、3/31必須開始付款的消息 02/11 13:56
110F:→ chyx741021 : 放出來,沒有美國同意會這樣做嗎? 02/11 13:56
111F:推 K19chaar : 有過還是要給推 至少邁出一步了 02/11 13:58
112F:→ fantasyhorse: 推個頭啊,看一群髒東西在亂 02/11 13:59
113F:→ thigefe : got it,thanks a lot 02/11 13:59
114F:推 gametv : 先別高興的太早,等真的付委再慶祝。民眾黨不老實好 02/11 13:59
115F:→ gametv : 幾次了 02/11 13:59
116F:推 yaobj : 谷處長都叫元老國務院打臉了,還演什麼?再演,關稅就_ 02/11 13:59
117F:→ Strangenut : 證實之前就是在鬧 02/11 14:03
118F:→ yaobj : 和韓國一樣,三先生都硬給台灣看了XDD 02/11 14:05
119F:推 thirtyto : 可是 來的及嗎 02/11 14:09
120F:→ rommel1990 : 擋人財路可是會很慘的 02/11 14:15
121F:推 frankie30432: 按照先前邏輯 是要一起貪 分錢了嗎? 02/11 14:16
122F:→ OpenGoodHate: 要跟院版並陳付委,不過提醒一下 02/11 14:18
123F:→ OpenGoodHate: 就算把院版照抄,提案人不是行政院就是違憲 02/11 14:18
124F:推 endlesswalk : 推一下,至少付委了,有意見要細審項目或進度&規格 02/11 14:28
125F:→ endlesswalk : 不合格再凍結都合理。 02/11 14:28
126F:推 shi0520 : 果然某人兩年條款一到後就不擋了 02/11 14:32
127F:推 moon7543 : 僵局能化解就算好事 02/11 14:34
128F:→ h1y2c3y2h1 : 再亂啊 一定要搞到背後大人火大才縮 02/11 14:35
129F:→ wwwaa1217 : 至少有進度 02/11 14:36
130F:推 ctes940008 : 怎麼不繼續表演呢? 02/11 14:36
131F:推 pivotalHarry: 前立委滾蛋 就能付委了 02/11 14:43
132F:推 AFYC : 122樓憲法到底跟誰學的啊?哪時候立法權變成只能照 02/11 14:45
133F:→ AFYC : 單全收要不全部否決的 02/11 14:45
134F:→ dream77125 : 看看民脂民膏要怎麼花 02/11 14:45
135F:推 banbee100 : 那請問之前在擋什麼意思的?? 02/11 14:49
136F:推 eupa1973 : 連付委都不付委不知在搞什麽 02/11 14:52
137F:推 muserFW : 有推進推一下 拜託不要內耗了 02/11 14:52
138F:推 mumeisuki : 122樓又沒說一定要照單全收= =提案人本來就不能是立 02/11 14:53
139F:→ mumeisuki : 法院黨團,不然就變自提自審,當然違憲 02/11 14:53
140F:推 ceoho : 藍綠一樣爛,結果投了個白的更爛 02/11 14:53
141F:推 jimmy5680 : 好消息,希望最後能通過 02/11 14:53
142F:推 zball : 預算案是行政院提 立法院審啦 立法院也能提預算案 02/11 14:54
143F:→ zball : 那行政院會會變立法院下屬組織 立法院能提的是法律 02/11 14:54
144F:→ zball : 案。然後什麼立法院只能照單全收根本鬼扯 連付委都 02/11 14:54
145F:→ zball : 沒有是連審查都沒開始 審查後刪刪減減是常有的事 02/11 14:54
146F:推 bobbytsi : 還是希望過1.2兆的方案,投資本土的部份一樣重要。 02/11 14:57
147F:推 hogu134 : 八成是發現政黨支持度快掉回一位數所以縮了 02/11 15:11
148F:推 chantilas : 前面擋的理由不見了嗎?算自打臉嗎 02/11 15:11
149F:推 tsukasaxx : 看到高金的下場,知道害怕了哦~ 02/11 15:12
150F:推 RbJ : 只是開記者會說要付委,沒真的付委以前都是假的,藍 02/11 15:23
151F:→ RbJ : 白已經沒信用了 02/11 15:23
152F:推 AGODFATHER : 建議執政黨先忍一忍 帳以後再算吧 正事先辦好 02/11 15:24
153F:→ chordate : 已經有人在吹黃國昌受到美國國安會高規格招待了 02/11 15:27
154F:→ chordate : 說民眾黨的案子是美國授意的 02/11 15:27
155F:推 Jeff1989 : 果然還是要來點美國的壓力 02/11 15:35
156F:推 RoastCorn : 笑死,會怕是不是 02/11 15:36
157F:推 SIL : 無腦的人說啥都會信的~反正黃現在沒了立委身份, 02/11 15:37
158F:→ SIL : 柯也重新回到黨內,黃後面就只會邊緣化變另一個館 02/11 15:37
159F:→ SIL : 長而已… 02/11 15:37
160F:推 RoastCorn : 這樣藍白要怎麼跟小草交代?不是說了一堆說什麼沒交 02/11 15:39
161F:→ RoastCorn : 貨嗎XD?結果現在藍白草最像小丑欸 02/11 15:39
162F:→ RoastCorn : 今年底就要讓民眾黨徹底消失 02/11 15:40
163F:推 SIL : 有差嗎?從這陣子擋預算付委就能看出來X草沒啥思考 02/11 15:44
164F:→ SIL : 能力,不管啥事,只要都瞎扯是執政黨要貪污的他們 02/11 15:44
165F:→ SIL : 就會信了~ 02/11 15:44
166F:推 RoastCorn : 等軍購過了之後白就沒用了,完全不值得信任 02/11 15:45
167F:推 SIL : 對國防政策來講,柯至少比黃實際一點的是他有在想 02/11 15:49
168F:→ SIL : 怎麼讓黨活下去,不像黃只是想搞個人崇拜跟造神, 02/11 15:49
169F:→ SIL : 這就讓執政黨有透過條件交換換取法案/政策協商的空 02/11 15:49
170F:→ SIL : 間。 02/11 15:49
171F:推 thomas0918 : 藍白真的是低能仔 02/11 15:52
172F:推 HappyKH : 之前就是來亂的 02/11 16:19
173F:推 kenntrf : 日本大選敲醒了民眾黨?再跟著國民黨下場堪憂 02/11 16:25
174F:推 whitertiger : 我看是藍白發現自家年底選情不樂觀才改變,先前藍白 02/11 16:44
175F:→ whitertiger : 支持者不是認為有60%支持,藍白才得意拿翹? 02/11 16:44
176F:推 Notif520 : 還是會怕美國的壓力齁 02/11 16:49
177F:推 u9161031 : 雖然民眾黨同意付委,但也沒放棄自己版本的軍購,是 02/11 16:59
178F:→ u9161031 : 否只是作作樣子還要觀察。 02/11 16:59
179F:推 k255033 : 大部份還是親美派,其實大家只是怕美國生氣 02/11 17:08
180F:→ k255033 : 又不是笨蛋,當然要當美國的盟友 02/11 17:09
181F:→ whitertiger : 可是國民黨現在是親中反美派佔據黨中央高層,底下的 02/11 17:12
182F:→ whitertiger : 親美派敢反嗎 02/11 17:12
183F:推 Eyrie : ...我真的越來越討厭民眾黨 02/11 17:12
184F:推 TRESS : 只要沒開議進去開始審查,一律都當你說謊 02/11 17:27
185F:推 TRESS : 誰曉得過程中,是不是又亂改亂動 02/11 17:29
186F:推 flamer : 知道選舉風向不太對了吼 02/11 18:28
187F:→ opengaydoor : 某人渣滾蛋就有進展了 02/11 18:41
188F:→ FishJagor : 第一在野的親美派還是主流嗎? 02/11 19:15
189F:→ slazengerfig: 不付委也罵、付委也罵,真可愛 02/11 19:57
190F:推 FishJagor : 付委就是要開始討論審查細節 還沒開始就說不會過政 02/11 20:06
191F:→ FishJagor : 院版 這像是要理性討論? 02/11 20:06
192F:→ eemail : 你知道付委那就表示該知道民眾黨之前在說謊耶 02/11 20:24
193F:→ s81048112 : 這群小丑馬戲團浪費時間 02/11 20:26
194F:推 AFYC : 138跟142樓根本就沒搞清楚流程欸,現在是先審特別 02/11 20:31
195F:→ AFYC : 條例,這是法律案,既然是法律案就誰都可以提,法 02/11 20:31
196F:→ AFYC : 律案過了行政院才來編特別預算。現在是大家直接吵 02/11 20:31
197F:→ AFYC : 後面但不代表程序上,前面沒有要先經過法律案 02/11 20:31
198F:→ cross980115 : 但沒有行政幫背書的軍武條例 就變成跟空氣買而已 02/11 21:09
199F:→ cross980115 : 沒人跟你談 02/11 21:09
200F:推 AFYC : 所以現在行政權不想買?還是只在意立法權有沒有聽 02/11 21:16
201F:→ AFYC : 它的? 02/11 21:16
202F:→ cross980115 : 實際上就是跟禁提預算案一樣 你想用法律案包裝沒用 02/11 21:17
203F:→ cross980115 : ,要徵詢行政院意見的 02/11 21:17
204F:→ cross980115 : 因為那是有專屬於行政的權力 02/11 21:17
205F:→ cross980115 : 審條例歸審條例 02/11 21:19
206F:→ cross980115 : 你立法自己搞條例 試圖用法律案包裝也沒有用,沒人 02/11 21:19
207F:→ cross980115 : 認就搞笑而已 02/11 21:19
208F:→ cross980115 : 就像你立院自己個條例說要買F35 然後也沒人要賣你 02/11 21:19
209F:→ cross980115 : 沒人跟你談,立爽的而已 02/11 21:19
210F:推 AFYC : 那你這種說法邏輯就不通了,行政院自己提的也是法 02/11 21:28
211F:→ AFYC : 律案,照你的意思他大可直接提預算不是?但事實上 02/11 21:28
212F:→ AFYC : 本國法律運作就是這樣,你這邊講這麼多,只是證明 02/11 21:28
213F:→ AFYC : 你對本國法律運作毫無概念而已 02/11 21:28
214F:推 cross980115 : 沒弄懂的是你吧 02/11 21:31
215F:→ cross980115 : 行政院先提法律案再提預算案增加支出沒差 02/11 21:31
216F:→ cross980115 : 因為那是行政權(預算同一性) 02/11 21:31
217F:→ cross980115 : 但你立法不能用法律案等方式實質增加支出,試圖把 02/11 21:31
218F:→ cross980115 : 預算案包裝成法律案卻不問行政要不要,那實質上違 02/11 21:31
219F:→ cross980115 : 反不能提預算之限制 02/11 21:31
220F:→ cross980115 : 釋字264、391都解釋過這件事了 用包裝形式沒有用 02/11 21:31
221F:→ cross980115 : 你可以質詢為什麼買 為什麼不買 02/11 21:40
222F:→ cross980115 : 可以審可以凍結刪減 但你自己單獨提個法律案包裝要 02/11 21:40
223F:→ cross980115 : 花多少錢買多少XX就不行,實質侵犯到行政權 02/11 21:40
224F:推 AFYC : 但在這件事上,行政院自己有提版本但我不過你的, 02/11 21:50
225F:→ AFYC : 我過我各政黨自提的,預算實質上並未增加,請問哪 02/11 21:50
226F:→ AFYC : 裡違反不可為預算增加這件事?另外如果你要擴大戰 02/11 21:50
227F:→ AFYC : 場應把政黨宣傳的法律概念都拉進來談,那你就真的 02/11 21:50
228F:→ AFYC : 更菜了,只要翻一翻這幾十年來立法院運作案例,就 02/11 21:50
229F:→ AFYC : 會知道這種情況根本是常態,你去看老農年金一路加 02/11 21:50
230F:→ AFYC : 碼的過程就知道。你提的釋字264討論憑空變出一個案 02/11 21:50
231F:→ AFYC : 子,391是基於施政成敗歸屬要求立法權不能在整個案 02/11 21:50
232F:→ AFYC : 子金額不變下去增減細項,但這兩號釋字都沒有規範 02/11 21:50
233F:→ AFYC : 立法院審議運作,事實上司法權也沒有權力去規範運 02/11 21:50
234F:→ AFYC : 作細節,這只是基本憲法權利分立概念而已 02/11 21:50
235F:→ cross980115 : 391理由那邊說的很明確了啦 02/11 21:56
236F:→ cross980115 : 立法院不得在預算案之外以委員提案方式為增加支出 02/11 21:56
237F:→ cross980115 : 之提議,復經本院釋字第二六四號解釋釋示有案 02/11 21:56
238F:推 AFYC : 現在這是法律案他是授權給你編,他們沒有要求你編 02/11 22:06
239F:→ AFYC : ,這就不算增加支出,如果你要說他是預算案,這兩 02/11 22:06
240F:→ AFYC : 個政黨都是砍預算不是增加預算,因此不論你要把這 02/11 22:06
241F:→ AFYC : 次的案子用哪一個性質來定性都是站不住腳,不是光 02/11 22:06
242F:→ AFYC : 背條號就是懂 02/11 22:06
243F:→ LI40 : 抱歉 這如果能成 那花東交通三法特別條例早就強過 02/11 22:14
244F:推 aquarius360 : 院版第五條就是在開特別預算了,包括舉債限制等。 02/11 22:16
245F:→ LI40 : 再者 除非她法案沒有明定任何預算相關的條文 否則 02/11 22:16
246F:→ LI40 : 即使是預算條例 依舊屬於可辯證為支出法案 02/11 22:16
247F:→ aquarius360 : 還在法律案咧! 02/11 22:17
248F:→ LI40 : 有明確的預算支出上限 封殺行政權所提的案子再改用 02/11 22:18
249F:→ LI40 : 立法權自己提案替代 這根本是赤裸裸立法權侵害行政 02/11 22:18
250F:→ LI40 : 權提特別預算的權力 02/11 22:18
251F:→ cross980115 : 立法主動實質增加就是不行 你用什麼理由去宣稱都一 02/11 22:18
252F:→ cross980115 : 樣 02/11 22:18
253F:→ cross980115 : 就如同我上面說的 你立院自己立個法買F35 然後沒人 02/11 22:18
254F:→ cross980115 : 理你一樣 02/11 22:18
255F:→ cross980115 : 說人菜 但絕大多數修法增加支出那個是行政立法完全 02/11 22:18
256F:→ cross980115 : 執政,絕大多數已經喬好有一定共識再去提案後審細 02/11 22:18
257F:→ cross980115 : 節,不會搞到對撞是因為徵詢過行政,不會被搞到送 02/11 22:18
258F:→ cross980115 : 大法官打臉 02/11 22:18
259F:→ cross980115 : 你自己提莫名其妙的條例要花在奇怪的地方徵詢過誰 02/11 22:18
260F:→ cross980115 : 了? 02/11 22:18
261F:→ LI40 : 不是用法律案定義就能合理化立法權侵害行政權權力 02/11 22:19
262F:→ cross980115 : 像那個用台幣把品項金額寫條例的搞笑條例 02/11 22:19
263F:→ cross980115 : 板上就已經多次指出問題了 02/11 22:19
264F:→ cross980115 : 細項跟金額不能那樣寫,行政也說會出問題 02/11 22:22
265F:→ LI40 : 至於在野已付委的那個破爛法案 更是預算案包裝成特 02/11 22:23
266F:→ LI40 : 別條例的明確違憲法案 02/11 22:23
267F:→ LI40 : 不過既然該提案黨宣稱要兩案併案審理 那等真施行了 02/11 22:25
268F:→ LI40 : 也就不用看這破爛法案 看原版政院法案就好 02/11 22:25
269F:→ Snaptw : 現在就是藍白各有人想跳船,只要任一黨鬆動,政院 02/11 22:25
270F:→ Snaptw : 版就會過,到時候擋不住又被美國爸爸盯上,那就是 02/11 22:25
271F:→ Snaptw : 偷雞不著蝕把米 02/11 22:25
272F:推 cross980115 : 我想或許還會卡很久 02/11 22:28
273F:→ cross980115 : KMT已經說要把韓、江 通常不參與委員會的正副院長 02/11 22:28
274F:→ cross980115 : 安排換委員會,代表要另換人進國防委員會 很可能在 02/11 22:28
275F:→ cross980115 : 委員會那邊也繼續鬧 02/11 22:28
276F:→ Snaptw : 除了那種全面靠老共的紅統派以外,要靠台灣政治生 02/11 22:28
277F:→ Snaptw : 態存活的人物都得罪不起美國爸爸,光是關稅和技術 02/11 22:28
278F:→ Snaptw : 合作就夠這些政治人物背後的金主喝好幾壺了 02/11 22:28
279F:推 aquarius360 : 付委只是一小關而已,後面人家要玩還有得玩咧! 02/11 22:29
280F:→ aquarius360 : 就付委都玩得這麼難看,顯示這些個委員素質...... 02/11 22:31
281F:推 AFYC : 你們如果要堅持這不是法律案是預算案,那兩黨都在 02/11 22:32
282F:→ AFYC : 砍預算不是實質增加,而且立法院在審預算案的流程 02/11 22:32
283F:→ AFYC : 上也是各黨提刪除多少的版本來審,所以硬要用你們 02/11 22:32
284F:→ AFYC : 的邏輯來看,這也會被定性成一個刪除案而非增加案 02/11 22:32
285F:→ AFYC : ,如果不把它定性為預算案而是法律案,各黨有版本 02/11 22:32
286F:→ AFYC : 也再正常不過,以上諸君請搞清楚不要太把政黨宣傳 02/11 22:32
287F:→ AFYC : 當作實際運作事實。 02/11 22:32
288F:推 aquarius360 : 金額這麼龐大的特別預算,你立院自個兒來開? 02/11 22:34
289F:→ aquarius360 : 確定不是來搞笑的是吧 02/11 22:35
290F:推 Minhunter : 立院要買什麼 美國就願意賣什麼是吧 您說笑嗎 02/11 22:37
291F:→ Minhunter : 到底是誰把政黨宣傳當作事實的 還是您在哪個高位 02/11 22:37
292F:→ cross980115 : 扯政黨宣傳… 02/11 22:38
293F:→ cross980115 : 你是不是忽略 預算案的話光是變更項目金額就直接o 02/11 22:38
294F:→ cross980115 : ut了喔 02/11 22:38
295F:→ cross980115 : 變動項目這點也是會被打槍的 02/11 22:39
296F:推 AFYC : 變更項目金額只是讓你不能加不代表不能減,憲字391 02/11 22:40
297F:→ AFYC : 要不要讀清楚一點啊 02/11 22:40
298F:→ Minhunter : 還是你親眼看到美國人找在野黨談軍購購買內容 02/11 22:40
299F:→ cross980115 : 這也是不管宣稱法律還是宣稱預算實質上都會被打槍 02/11 22:41
300F:→ cross980115 : 的原因 02/11 22:41
301F:→ cross980115 : 宣稱沒增加沒有用啊 02/11 22:41
302F:→ cross980115 : 像上面說的那個搞笑條例就連項目都弄得不一樣了好 02/11 22:41
303F:→ cross980115 : 嗎 02/11 22:41
304F:推 AFYC : 這就是在當法律案審啊!當法律案本來就是我各黨有 02/11 22:48
305F:→ AFYC : 版本理所當然,還有以上諸位,現在行政權到底想不 02/11 22:48
306F:→ AFYC : 想要這筆錢?你只是要他過你的版本要面子,還是要 02/11 22:48
307F:→ AFYC : 拿到錢要裡子,照你們的邏輯那最後政院版任何改動 02/11 22:48
308F:→ AFYC : 基本都是違憲,那真過了一個折衷版是不是就違憲不 02/11 22:48
309F:→ AFYC : 能執行?你就真的不想花這筆錢? 02/11 22:48
310F:推 IntoHebe : 中國會不會介入他們提出來的版本 ?? 02/11 22:49
311F:→ Minhunter : 一下說人不懂 一下說人信政黨宣傳 一下又說違憲 02/11 22:54
312F:→ Minhunter : 不然就是嗆人沒邏輯 我真不懂浪費時間跟你討論幹嘛 02/11 22:55
313F:→ Minhunter : 一副你說的就對的 其他人講話都裝看不到 跳針回應 02/11 22:56
314F:→ Minhunter : 用問題回答問題 你其實什麼都沒回答過 就在嗆人 02/11 22:57
315F:→ cross980115 : 上面說過了 你可以對該案相關項目質詢買的數量、可 02/11 22:57
316F:→ cross980115 : 以刪可以凍 02/11 22:57
317F:→ cross980115 : 但自己提案編出個項目、買其他東西等等沒徵詢過行 02/11 22:57
318F:→ cross980115 : 政 結果就是不行 也沒人要管你 02/11 22:57
319F:→ cross980115 : F35舉例來說不夠明白嗎…你不能說行政提1.25兆,我 02/11 22:57
320F:→ cross980115 : 立法自己弄個幾千萬自己的品項版本說沒增加就算沒 02/11 22:57
321F:→ cross980115 : 事 02/11 22:57
322F:推 AFYC : 拜託認清一下朝小野大的現實,不要把那套根本不符 02/11 22:57
323F:→ AFYC : 合本國長期法律運作慣性的政黨宣傳拿來吵,我也希 02/11 22:57
324F:→ AFYC : 望軍購能過,但是立法院裡運作上本來就不是執政黨 02/11 22:57
325F:→ AFYC : 全贏的,堅持只能照院版單純反映出心態上只想要全 02/11 22:57
326F:→ AFYC : 贏,不是真的在解決問題 02/11 22:57
327F:→ Minhunter : 還要裝出一副高人一等的姿態 您哪位阿 02/11 22:58
328F:→ cross980115 : 不然我今天提個10美元買10架F35也叫沒增加,啊實際 02/11 22:59
329F:→ cross980115 : 上就搞笑啊 02/11 23:00
330F:→ cross980115 : 誰跟你談過了 02/11 23:00
331F:→ Minhunter : 他就根本沒想要跟你談你要談的 他只是想說他要說的 02/11 23:08
332F:推 AFYC : 以上兩位可以回歸現實嗎?現在有人提案是買F35嗎? 02/11 23:12
333F:→ AFYC : 不是吧?現在他是按照你提的品項來編自己的版本不 02/11 23:12
334F:→ AFYC : 是嗎?現在我已經講了他們是按法律案來審,是你們 02/11 23:12
335F:→ AFYC : 堅持他是預算案,我才用你們這個錯誤的假設,來推 02/11 23:12
336F:→ AFYC : 導即便這樣人家也有依據。回到以法律案這個角度來 02/11 23:12
337F:→ AFYC : 看,即便今天通過的是一個折衷版,你要硬鬧說你立 02/11 23:12
338F:→ AFYC : 法院不能為增加,你送去憲法法庭審理,請問一個事 02/11 23:12
339F:→ AFYC : 實是,現在行政院有沒有送版本,有送那怎麼能說這 02/11 23:12
340F:→ AFYC : 是立法院單純在為增加預算,如果通過的版本沒有實 02/11 23:12
341F:→ AFYC : 質增加預算,這怎麼違反第70條,憲字264和391講的 02/11 23:12
342F:→ AFYC : 都是一個很明確的場景,在這裡根本不適用,所以我 02/11 23:12
343F:→ AFYC : 才說不是光背條號就好,每一個釋字都與一個當時申 02/11 23:12
344F:→ AFYC : 請案件的背景有關,不同案件不是讓你這樣硬兜的 02/11 23:12
345F:推 Minhunter : 要人回歸現實 說別人都在硬兜 F35只是舉例好嗎 02/11 23:16
346F:→ LI40 : 到底在亂扯什麼東西 政院提案那是政院的預算跟行政 02/11 23:17
347F:→ LI40 : 權責 立院自提預算條例那叫做搶別人的權責 政院不 02/11 23:17
348F:→ LI40 : 接受的話根本沒的談好嗎 02/11 23:17
349F:→ Minhunter : 你是把美國當超市 你想怎麼買就列個清單就可以嗎 02/11 23:17
350F:→ Minhunter : 整天在那邊跳針胡扯 根本的問題不是你跟美國談過沒 02/11 23:19
351F:→ LI40 : 一直在迴盪在什麼法律案 特別預算條例就是支出法案 02/11 23:19
352F:→ LI40 : 立院搞封殺行政權的提案然後過自己的法案那叫做侵 02/11 23:19
353F:→ LI40 : 害行政權 也不是你說不適用就不適用 02/11 23:19
354F:推 AFYC : 撇開你們主張的這究竟是不是用法律案包裝預算,釋 02/11 23:22
355F:→ AFYC : 字264是行政院沒案子,立法院自己提,但現在行政院 02/11 23:22
356F:→ AFYC : 是有送版本來,所以你不能主張這是立法院單獨增加 02/11 23:22
357F:→ AFYC : 預算。釋字391,在討論總預算案中各機關項下各項細 02/11 23:22
358F:→ AFYC : 項你也不能增加,不能用你總額不變去調細項規避不 02/11 23:22
359F:→ AFYC : 能增加預算這件事,這也不符合現在場景,因為他們 02/11 23:22
360F:→ AFYC : 是在砍預算,我都講到這樣了還不懂那只是不想懂 02/11 23:22
361F:→ LI40 : 今天是那些東西轉彎“宣稱”會把政院版的拉進去付 02/11 23:22
362F:→ LI40 : 委併案討論 不然一樣邏輯政院不接受立院自提版 一 02/11 23:22
363F:→ LI40 : 樣違憲疑慮 02/11 23:22
364F:→ LI40 : 不要一直忽略立院封殺政院版的現實好嗎 02/11 23:22
365F:→ Minhunter : 一邊討論一邊用言語攻擊別人 你到底憑什麼 02/11 23:23
366F:→ cross980115 : 現狀是自提一個有問題的奇怪項目版本 02/11 23:23
367F:→ cross980115 : 然後沒徵詢政院 02/11 23:23
368F:→ cross980115 : 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麼上面那樣舉例 02/11 23:23
369F:→ LI40 : 政院版連大門都進不去 連你自己在那邊假設的邏輯情 02/11 23:24
370F:→ LI40 : 境都不成立 好嗎 02/11 23:24
371F:→ LI40 : 再來就是已經進去的在野破爛法案 行政權已經明確表 02/11 23:25
372F:→ LI40 : 示反對這個法案 完全無法執行 更不符合你的假設情 02/11 23:25
373F:→ LI40 : 境 02/11 23:25
374F:→ cross980115 : 用法律案去凹 然後自己提一個奇怪版本,政院沒付委 02/11 23:25
375F:→ cross980115 : 你是在刪減什麼… 02/11 23:25
376F:→ cross980115 : 在那邊講說人背條號 以為別人都沒看過解釋文喔 02/11 23:26
377F:→ cross980115 : 現狀行政院案子根本沒進去,你自提一個奇怪條例付 02/11 23:33
378F:→ cross980115 : 委 號稱在砍預算?AFYC你自己講的既不符現實場景… 02/11 23:33
379F:→ cross980115 : 也根本沒懂啊 02/11 23:33
380F:推 AFYC : 現狀是他要讓你付委,你付委了就不再能主張你沒提 02/11 23:38
381F:→ AFYC : 這個預算,所以即便你要聲稱這是預算案不是法律案 02/11 23:38
382F:→ AFYC : ,你也站不住腳,但事實是這就是法律案,院版草案 02/11 23:38
383F:→ AFYC : 第1條就說明立「法」目的,既然是法律案,立法院本 02/11 23:38
384F:→ AFYC : 來就有直接提案通過自己版本的權利,即便你現在要 02/11 23:38
385F:→ AFYC : 主張這就是支出法案,但院版有付委的話,你還能聲 02/11 23:38
386F:→ AFYC : 稱這是264的場景嗎? 02/11 23:38
387F:→ LI40 : 沒併案審理 政院不接受 就是違憲可能 有問題嗎? 02/11 23:43
388F:推 encoreg57985: 後來有補充內容當然可以付委 一開始根本搞笑 02/11 23:43
389F:→ win8719 : 沒有加過內容的a4兩張紙~你的後來有補充內容怎來的? 02/11 23:45
390F:→ cross980115 : 在那邊宣稱場景 忽略解釋明確闡述性質之差異… 02/11 23:46
391F:→ cross980115 : 政院內容從頭到尾沒變過好嗎 又沒有撤案重提 02/11 23:46
392F:→ win8719 : 還是你要說國防部說的?那是去年11月那邊就說過一次 02/11 23:46
393F:→ win8719 : 的 02/11 23:46
394F:→ win8719 : 補充內容是怎幻想來的?還是不知道怎護航了~自己想一 02/11 23:47
395F:→ win8719 : 個不存在的東西出來? 02/11 23:47
396F:→ LI40 : 政院接受的預算法案那才叫做沒問題 不然你講這麼多 02/11 23:47
397F:→ LI40 : 歷史上是有很多立院自提的特別預算條例通過嗎?更 02/11 23:47
398F:→ LI40 : 不用這次這種毫無邏輯封殺政院版 立院在野再自打臉 02/11 23:47
399F:→ LI40 : 提破爛版的抄人法案 02/11 23:47
400F:推 AFYC : 你們只想糾結在前面的場景沒有想討論現狀嗎?現狀 02/11 23:58
401F:→ AFYC : 是會付委,所以你們這些論述都說不通,另外請回頭 02/11 23:58
402F:→ AFYC : 看122樓,這邊是說提案人不是行政院都不合憲,到底 02/11 23:58
403F:→ AFYC : 誰教的?我們憲法哪一條這樣規定,今天三黨案子並 02/11 23:58
404F:→ AFYC : 陳審查,如果過的是國民黨版(假設他是折衷版), 02/11 23:58
405F:→ AFYC : 這也完全合憲啊!就即便按照你們錯誤認知他是預算 02/11 23:58
406F:→ AFYC : 案,他不去增動的話,也可以視作我們立院常態各黨 02/11 23:58
407F:→ AFYC : 都提刪除案的狀況,更何況今天這個案子就是法律案 02/11 23:58
408F:→ AFYC : ,立法院的法案到底要過哪黨的,完全是憲法權利, 02/11 23:58
409F:→ AFYC : 按照122樓的邏輯反而是行政權侵害立法權啊! 02/11 23:58
410F:→ LI40 : 談現狀然後不談政院版被封殺的情境 你只是把概念都 02/11 23:59
411F:→ LI40 : 自定義而已 02/11 23:59
412F:→ LI40 : 要在那邊談現狀 特別預算甚至是預算法83條特別賦予 02/12 00:01
413F:→ LI40 : 行政院的權力勒 02/12 00:01
414F:→ LI40 : 還有 怎麼不順便說看看民主化後立院有沒有自提很多 02/12 00:01
415F:→ LI40 : 特別預算條例 照你說法立院爽提就提不是嗎 02/12 00:01
416F:→ LI40 : 再說一次 預算是行政權的權責 立法權權責是監督審 02/12 00:03
417F:→ LI40 : 查 立法權以任何法律案形式包裝預算支出行為就是侵 02/12 00:03
418F:→ LI40 : 害行政權權責 更不用說封殺行政權的案子 又自己搞 02/12 00:03
419F:→ LI40 : 相關案子進去 02/12 00:03
420F:→ douglasjs : 民眾黨給民進黨下台階,綠粉還洋洋得意? 02/12 00:04
421F:→ douglasjs : 民眾黨不支持綠粉以為必過嗎? 02/12 00:05
422F:→ LI40 : 嘴砲半天後的大轉彎叫做下台階啊w 02/12 00:05
423F:→ cross980115 : 也不只一次釋憲明確提及法律案跟預算案性質差異就 02/12 00:05
424F:→ cross980115 : 是了 02/12 00:05
425F:→ cross980115 : 現狀需要下臺階是哪邊是不是有人搞錯了… 02/12 00:05
426F:→ LI40 : 再者 立院意圖與政院用法案競爭特別預算 要嘛就是 02/12 00:11
427F:→ LI40 : 立院說服政院接受立院的法案版本 要嘛就是併案處理 02/12 00:11
428F:→ LI40 : 仍由政院提出 不然在預算問題上政院不接受立院版本 02/12 00:11
429F:→ LI40 : 就是沒得談 政院覆議後立院若仍持續強硬推動 那就 02/12 00:11
430F:→ LI40 : 是對簿憲法法庭 02/12 00:11
431F:→ LI40 : 這就是為啥在目前憲政體制下 民主化後的立院至今在 02/12 00:16
432F:→ LI40 : 自提特別預算條例方面根本只有極少數特殊案例原因 02/12 00:16
433F:推 AFYC : 預算法第83條只給你提案權,審議權一直都屬於立法 02/12 00:20
434F:→ AFYC : 院,這個你們愛提的391講得很明確,所以立法院當然 02/12 00:20
435F:→ AFYC : 可以不審啊!憲法還是預算法有規定特別預算立法院 02/12 00:20
436F:→ AFYC : 必審嗎?更何況這次就是法律案,行政院如果是按照8 02/12 00:20
437F:→ AFYC : 3條來提預算案,他一開始就會講他是依照83條,但現 02/12 00:20
438F:→ AFYC : 在他就是故意立特別法要規避預算法限制,類似狀況1 02/12 00:20
439F:→ AFYC : 13年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議題研析就提到,所以請不要 02/12 00:20
440F:→ AFYC : 在硬扯這是預算案,這就是法律案,行政權想另外立 02/12 00:20
441F:→ AFYC : 法取得編制特別預算的法律基礎,既然是法律案,各 02/12 00:20
442F:→ AFYC : 黨各提版本就是合憲 02/12 00:20
443F:推 cross980115 : 你知道這樣”露餡”了嗎… 02/12 00:26
444F:→ cross980115 : 沒人說立院不審擺爛=違法,但你立院擺爛不審是你立 02/12 00:26
445F:→ cross980115 : 院擺爛因此被罵承受壓力 如此而已 02/12 00:26
446F:→ cross980115 : 也沒人否認過審議權的部分啊…上面不就講了可以質 02/12 00:26
447F:→ cross980115 : 詢可以凍刪 02/12 00:26
448F:→ LI40 : 到底在亂講什麼啊 不要一直嘗試把立院擺在最高位好 02/12 00:26
449F:→ LI40 : 嗎 政院版第一條明明就直接開宗明義直接說這是面對 02/12 00:26
450F:→ LI40 : 中國軍事威脅需求訂立 完全符合預算法83條的規定好 02/12 00:26
451F:→ LI40 : 嗎 02/12 00:26
452F:→ LI40 : https://i.imgur.com/cg7TVkB.jpeg 02/12 00:29
453F:→ LI40 : 明明符合第一項卻硬要說不是依這條草擬的特別預算 02/12 00:29
454F:→ LI40 : 條例 預算案跟條例搞不清楚就不吐槽了 明明政院草 02/12 00:29
455F:→ LI40 : 案就有法源硬要說沒有 莫名其妙 02/12 00:29
456F:→ LI40 : 還什麼規避預算法限制 連授權法源都沒有是要擬定啥 02/12 00:30
457F:→ LI40 : 特別預算草案 整篇到底在講什麼 02/12 00:30
458F:→ LI40 : 講半天就是要從A扯去C然後就說立院合憲 這麼厲害連 02/12 00:31
459F:→ LI40 : 個歷史上有沒有很多案例都提不出來 02/12 00:31
460F:推 AFYC : 如果要依據83條用預算案提,你一開始就會講,法學 02/12 00:37
461F:→ AFYC : 三段論,第一段就講依據,你這邊不寫然後寫立法目 02/12 00:37
462F:→ AFYC : 的,在體例上已經先定性為法律案了。不審你可以說 02/12 00:37
463F:→ AFYC : 他擺爛那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但在法律上他就 02/12 00:37
464F:→ AFYC : 是可以不審。另外整部人類憲政史就是以民意來約束 02/12 00:37
465F:→ AFYC : 行政,整部憲法的邏輯對行政權是約束而不是賦權, 02/12 00:37
466F:→ AFYC : 所以第一章總綱之後先寫人民權利義務,再來是當時 02/12 00:37
467F:→ AFYC : 代表民意的國民大會,接著才是總統,硬要把行政權 02/12 00:37
468F:→ AFYC : 抬高是根本誤解憲法本質 02/12 00:37
469F:推 cross980115 : 大家向來嘴的都是立院試圖”擴權”違憲的疑慮 02/12 00:42
470F:→ cross980115 : 還有無理取鬧的擺爛亂擋 02/12 00:42
471F:→ cross980115 : 不是擺爛=違法 02/12 00:42
472F:→ cross980115 : 至於你自己說的立院議題研析那個 是在說有些提案沒 02/12 00:42
473F:→ cross980115 : 明確指出項目 02/12 00:42
474F:→ cross980115 : 不過你自己去看就知道像特別戰機這種都有明確指出 02/12 00:42
475F:→ cross980115 : 國防緊急設施及戰爭好嗎 02/12 00:42
476F:→ LI40 : 我的老天 一直在繞回去法律案啥 就是不回答重點 然 02/12 00:43
477F:→ LI40 : 後行政權依法行政不照83條訂立特別預算條例 請問一 02/12 00:43
478F:→ LI40 : 下那是依照哪條法源訂立的啊? 02/12 00:43
479F:→ cross980115 : 他自己的表5也都有根據相關文書分類了 02/12 00:44
480F:→ LI40 : 不要又回頭扯說什麼是在迴避預算法限制 那叫做胡說 02/12 00:44
481F:→ LI40 : 八道 有法源就是有法源 連這個都要閃躲飄 那其他跳 02/12 00:44
482F:→ LI40 : 針基本上根本可以下課了 02/12 00:44
483F:→ cross980115 : F16V相關的 第一條就跟你講 為因應敵情威脅與迫切 02/12 00:45
484F:→ cross980115 : 之國防需要 02/12 00:45
485F:→ LI40 : 行政權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叫做依法行政 政院版第一條 02/12 00:47
486F:→ LI40 : 就開宗明義跟你說這是跟國防設施與戰爭有關 然後在 02/12 00:47
487F:→ LI40 : 那邊說不只是依照83條來爭辯完全是不知所云 難怪覺 02/12 00:47
488F:→ LI40 : 得立院這樣亂搞會合憲 02/12 00:47
489F:推 AFYC : 國防部長顧立雄是律師,他自己很清楚,民眾黨版提 02/12 00:48
490F:→ AFYC : 出之後國防部是說恐無法執行,他不是告訴你他違憲 02/12 00:48
491F:→ AFYC : ,要不照你的預算案邏輯,他怎麼不提違反391、264 02/12 00:48
492F:→ AFYC : ,事實就是連律師的國防部長也是把這案當法律案。 02/12 00:48
493F:→ AFYC : 既然是法律案他就不需要其他法源啊!他自己就是要 02/12 00:48
494F:→ AFYC : 成為法源,行政院要提法案,不需要有其他法源,提 02/12 00:48
495F:→ AFYC : 預算案才要有法源,所以到底誰不懂呢? 02/12 00:48
496F:→ LI40 : 好了啦 重點迴避半天 02/12 00:49
497F:→ LI40 : 先回答一下政院的國防特別預算條例不是依照預算法8 02/12 00:50
498F:→ LI40 : 3條 是依照哪條法 然後順便回答一下立院是否有很多 02/12 00:50
499F:→ LI40 : 自提特別預算條例的案例 好嗎 別整天一直A扯去C然 02/12 00:50
500F:→ LI40 : 後就變成立院合憲 02/12 00:50
501F:推 AFYC : 行政院版第一條旁邊說明寫「立法目的」,他不寫「 02/12 00:53
502F:→ AFYC : 法律依據」,所以他寫再多,都是「立法目的」而不 02/12 00:53
503F:→ AFYC : 是法源,就跟83條毫無關係 02/12 00:53
504F:→ LI40 : 回答別回一半啊 02/12 00:54
505F:→ LI40 : 喔 不是 是回答別回三分之一啊 02/12 00:54
506F:推 AFYC : 我上面已經回覆了,這個特別條例就是法律案,提新 02/12 00:58
507F:→ AFYC : 法律草案不用法源,你堅持他是預算案才需要法源, 02/12 00:58
508F:→ AFYC : 但他自己草案不寫法源,這反而證明他就不是預算案 02/12 00:58
509F:→ AFYC : 。你因為堅信他是預算案,所以你不斷找理由想圓這 02/12 00:58
510F:→ AFYC : 件事 02/12 00:58
511F:→ LI40 : 喔 所以就是回答不出來是吧 02/12 00:59
512F:→ LI40 : 這樣還好意思說別人懂不懂法 沒法源還能訂立具有預 02/12 01:07
513F:→ LI40 : 算性質的條例 甚至連跳過預算法限制的相關條文都沒 02/12 01:07
514F:→ LI40 : 有 行政權提出一個沒有法源的條例出來 然後用所謂 02/12 01:07
515F:→ LI40 : 法律案去圓 這也好意思講出來 02/12 01:07
516F:→ LI40 : 第一條明明就寫出符合預算法83條的內容了 然後說不 02/12 01:09
517F:→ LI40 : 是 人家只是省略寫法 根本不是什麼法律案搞什麼迴 02/12 01:09
518F:→ LI40 : 避 好嗎 02/12 01:09
519F:推 LI40 : https://i.imgur.com/b5Ie2FC.jpeg 02/12 01:10
520F:→ LI40 : 抱歉 這段剛好證明我前面講的才是合理的 就是依照 02/12 01:12
521F:→ LI40 : 預算法83條 且只是在條文中“省略敘述”而已 根本 02/12 01:12
522F:→ LI40 : 完全不是什麼莫名其妙法律案來套全部 02/12 01:12
523F:推 cross980115 : 直接跳過條例逕行提出,他大概又要繼續凹說不尊重 02/12 01:14
524F:→ cross980115 : 立院 迴避監督、不審不違法了 02/12 01:14
525F:→ cross980115 : 忽略自九二一以來行政皆提議先立條例再編預算以利 02/12 01:14
526F:→ cross980115 : 立院監督這件事 這還是他口中的立院預算中心研究提 02/12 01:14
527F:→ cross980115 : 的 02/12 01:14
528F:→ cross980115 : 回過頭來,釋憲也多次解釋預算案之性質跟反覆實施 02/12 01:14
529F:→ cross980115 : 之法律案性質之差異了… 02/12 01:14
530F:→ LI40 : 所以我也一直問立院民主化後的自提特別預算案例多 02/12 01:19
531F:→ LI40 : 不多 結果嘛 嗯 02/12 01:19
532F:推 AFYC : 我上面已經講得很詳細,從草案本身,到國防部長到 02/12 01:22
533F:→ AFYC : 立法院實際運作攻防,都是把它當法律案,所以這部 02/12 01:22
534F:→ AFYC : 條例第一條寫的是立法目的,你現在提的這個是草案 02/12 01:22
535F:→ AFYC : 說明,性質是行政院的說帖,但案子本文並不寫就是 02/12 01:22
536F:→ AFYC : 影響它的性質。法律上沒有什麼省略不寫,不然你去 02/12 01:22
537F:→ AFYC : 法學院考試試試看,在第一段不把條號依據寫出來, 02/12 01:22
538F:→ AFYC : 你跟老師說我是省略看有沒有分。 02/12 01:22
539F:→ LI40 : 我東西都貼出來了 還要繼續跳針嗎 02/12 01:22
540F:→ LI40 : 如果是沒看到 我可以再貼一次 02/12 01:23
541F:→ LI40 : 當然你也可以繼續跳針繼續A扯去C然後繼續神乎其技 02/12 01:23
542F:→ LI40 : 的各種立院合憲說詞 02/12 01:23
543F:推 AFYC : 你要不要把文件標題重看一次,他叫草案總說明喔! 02/12 01:34
544F:→ AFYC : 不是草案本身,另外翻到同文件第四頁,說明欄第一 02/12 01:34
545F:→ AFYC : 欄「本條例之立法目的」。對你可以繼續扯這是按照8 02/12 01:34
546F:→ AFYC : 3條規定的預算案,但他的第五條也說到排除預算法第 02/12 01:34
547F:→ AFYC : 23條,如果你是依據預算法的預算案,怎麼能排除母 02/12 01:34
548F:→ AFYC : 法呢?因為是特別「法」呀! 02/12 01:34
549F:推 AFYC : 我前面提到預算中心講的案例研析,就是在點這裡, 02/12 01:38
550F:→ AFYC : 你為了要排除受預算法當中對特別預算的限制,所以 02/12 01:38
551F:→ AFYC : 另立法源來編預算,這個條例就是「法源」!概念上 02/12 01:38
552F:→ AFYC : 你當然能說他是按照83條,但實際立法運作上他就不 02/12 01:38
553F:→ AFYC : 是,這是立法技術問題 02/12 01:38
554F:推 AFYC : 你在這邊只是不斷顯示硬扯別人跳針,其實只是顯示 02/12 01:43
555F:→ AFYC : 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們的立法機構、憲政、法律究竟怎 02/12 01:43
556F:→ AFYC : 麼運作,說別人硬扯是合憲,那你倒是讓行政院長出 02/12 01:43
557F:→ AFYC : 來說不合憲啊!現任院長這麼勇於捍衛憲法,國防部 02/12 01:43
558F:→ AFYC : 長還是大律師,怎麼其他案子違憲都直說這個不講 02/12 01:43
559F:→ LI40 : 呵欠 就83條的東西 條文第一條也寫得清楚明白就是8 02/12 01:45
560F:→ LI40 : 3條第一項內容 硬要扯一大堆還扯去23條圓那個法律 02/12 01:45
561F:→ LI40 : 案說詞 而且講幾次本草案根本不是預算案是條例 先 02/12 01:45
562F:→ LI40 : 搞懂這個 好嗎 02/12 01:45
563F:→ LI40 : 而且草案總說明又怎麼了 都在說明說是依據83條編列 02/12 01:52
564F:→ LI40 : 上限是新臺幣一兆二千五百億元之特別預算 也在本條 02/12 01:52
565F:→ LI40 : 文第五條標明同樣數額 然後這樣說不是那樣又云云 02/12 01:52
566F:→ LI40 : 然後又國防部長什麼的 02/12 01:52
567F:→ LI40 : 另外照你搬出條文中的排除預算法23條的說詞來看 本 02/12 01:58
568F:→ LI40 : 條文連排除83條都沒有 那根本就還在83條的規定 而 02/12 01:58
569F:→ LI40 : 這就是“特別預算”條例 02/12 01:58
570F:→ LI40 : 而排除23條本來就是因應特別預算而進行的規避條款 02/12 02:03
571F:→ LI40 : 但既然說本案不是83條 那幹嘛又要排除23條呢 你說 02/12 02:03
572F:→ LI40 : 是吧 02/12 02:03
573F:推 AFYC : 好了啦!難看,行政院就是不想被預算法綁,他第一 02/12 02:04
574F:→ AFYC : 條才不寫明法源,用法律案搞成特別法當法源,你這 02/12 02:04
575F:→ AFYC : 樣硬要亂扯違憲把它逼回預算法裡,你這法案更過不 02/12 02:04
576F:→ AFYC : 成,行政院更不樂意,光能不能不違反預算法各種規 02/12 02:04
577F:→ AFYC : 定編列出來都是問題。 02/12 02:04
578F:→ LI40 : 笑噴 到底誰難看 說明文都講明這就是引據83條了 條 02/12 02:06
579F:→ LI40 : 文也敘明就跟83條掛勾 條文也沒排除83條 到底在那 02/12 02:06
580F:→ LI40 : 邊跳針什麼 02/12 02:06
581F:→ LI40 : 別跟我跳針什麼這不是預算法的某條 但是又要排除預 02/12 02:07
582F:→ LI40 : 算法的某條的矛盾邏輯 02/12 02:07
583F:→ LI40 : https://i.imgur.com/b5Ie2FC.jpeg 02/12 02:08
584F:→ LI40 : 沒關係 我就再貼一次 02/12 02:08
585F:推 AFYC : 特別預算不等於可以脫離預算法限制,相反就是因為 02/12 02:11
586F:→ AFYC : 預算法裡面有了特別預算的規定,一旦你依據它來編 02/12 02:11
587F:→ AFYC : 就要受它限制,你想排除它就是另立法源,所以現在 02/12 02:11
588F:→ AFYC : 要立特別條例當法源,我已經來回說很多回了,自己 02/12 02:11
589F:→ AFYC : 在跳針不想懂而已,我甚至也都退一萬步假設你都對 02/12 02:11
590F:→ AFYC : 好了,那行政院長和國防部長怎麼不主張違憲呢?這 02/12 02:11
591F:→ AFYC : 就是你說不通的地方,因為他們自己都知道這是合憲 02/12 02:11
592F:→ AFYC : 的,因為他們要審的是法律案,他們想要一個特別法 02/12 02:11
593F:→ AFYC : 當法源排除預算法來編 02/12 02:11
594F:→ LI40 : 就不說到現在也不回立院到底民主化後過了多少個自 02/12 02:13
595F:→ LI40 : 提的特別預算條例的問題 一個有訂立預算上限的特別 02/12 02:13
596F:→ LI40 : 預算法案一直說這不是用83條訂立的根本莫名其妙 02/12 02:13
597F:推 AFYC : 那我也再說一次去看第四五六頁,除了第五條還有第 02/12 02:15
598F:→ AFYC : 七條,他的用字是「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 02/12 02:15
599F:→ AFYC : ,這邊也告訴你這部特別條例是特別法,如果他是預 02/12 02:15
600F:→ AFYC : 算本身就不是「及其特別預算」。 02/12 02:15
601F:推 AFYC : 你已經在自打臉了,立法院為什麼可以自提特別條例 02/12 02:19
602F:→ AFYC : ,就因為他是「法律」!是一個獨立的法源,不是單 02/12 02:19
603F:→ AFYC : 純依據預算法提出預算案,所以不論是之前普發現金 02/12 02:19
604F:→ AFYC : 還是我前面提過的老農津貼,都是法律過了,行政院 02/12 02:19
605F:→ AFYC : 要提出預算再來審才會動作 02/12 02:19
606F:→ LI40 : 所以我不是一直在問立院有沒有很多自提特別預算條 02/12 02:23
607F:→ LI40 : 例的 然後扯這麼多還不是無法反駁這不是預算法83條 02/12 02:23
608F:→ LI40 : 訂立的 02/12 02:23
609F:→ LI40 : 而且老農津貼什麼時候是特別條例了? 02/12 02:26
610F:→ LI40 : 而且老農津貼是不是行政院同意才編列的? 02/12 02:27
611F:推 AFYC : 這就不是啊!你沒寫在條文裡就不是!你不能說我是 02/12 02:28
612F:→ AFYC : 暗示或省略,所以我才要你可以去試試看,在法學院 02/12 02:28
613F:→ AFYC : 考試作答時,你跟老師說你只是省略有沒有分,就是 02/12 02:28
614F:→ AFYC : 沒有! 02/12 02:28
615F:→ LI40 : 要先確定是政院不提反對所以才持續施行 而不是立院 02/12 02:32
616F:→ LI40 : 怎麼修就怎麼修喔 02/12 02:32
617F:推 AFYC : 我前面提老農是在論述,我們行政立法院實際運作上 02/12 02:32
618F:→ AFYC : ,你以為只能由行政院提支出性法律,但實務上由立 02/12 02:32
619F:→ AFYC : 法院先提後面行政院才說好的根本比比皆是,真實運 02/12 02:32
620F:→ AFYC : 作上根本沒有你們想的這麼死 02/12 02:32
621F:→ cross980115 : 我有點看不懂他在凹什麼了,現在在凹第一條沒寫進 02/12 02:33
622F:→ cross980115 : 去所以不是依據喔? 02/12 02:33
623F:→ cross980115 : 法源授權強迫要寫進依據XX法的(一般兩者稱為母法跟 02/12 02:33
624F:→ cross980115 : 子法),基本上屬於授權命令之法規命令(通常寫在第 02/12 02:33
625F:→ cross980115 : 一條),來源是行政程序法150 02/12 02:33
626F:→ cross980115 : 所以充其量只能說這案不是”法規命令” 02/12 02:33
627F:→ cross980115 : 更別說行政程序法150第一項就說,對多數不特定人民 02/12 02:33
628F:→ cross980115 : 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了, 02/12 02:33
629F:→ cross980115 : 限制範圍本來就跟本案無關 02/12 02:33
630F:→ LI40 : 不然立院自提的各種預算條例早就滿天飛了呢 這就是 02/12 02:33
631F:→ LI40 : 我一直在問的立院自提數量通過問題 02/12 02:33
632F:→ LI40 : 畢竟如果真的那麼簡單 那想必立院從民主化至今早就 02/12 02:33
633F:→ LI40 : 過好幾卡車的預算條例了 你說是吧 02/12 02:33
634F:→ LI40 : 就不知道在凹什麼 上一個的海空特別預算條例也是基 02/12 02:34
635F:→ LI40 : 於預算法83條訂立的 02/12 02:34
636F:→ LI40 : 然後花東交通三法特別預算條例直接縮回去 真要談立 02/12 02:35
637F:→ LI40 : 院自提案例根本沒幾個 還都是特殊案例 02/12 02:35
638F:→ LI40 : 剛看到整個覺得我的老天 我前面不就老早就講過政院 02/12 02:36
639F:→ LI40 : 同意那就沒啥爭議 現在反過來教育我是什麼意思 02/12 02:36
640F:→ LI40 : https://i.imgur.com/ARimmwE.jpeg 02/12 02:39
641F:→ LI40 : 隨便找個比較早的推文都能證明老早就講過 02/12 02:39
642F:推 AFYC : 因為真正能拉住立法院的就不是你們在想的這些啊! 02/12 02:45
643F:→ AFYC : 是民意,真正擋下花東條例通過的單純就是民意,他 02/12 02:45
644F:→ AFYC : 要有民意的支持他照立特別法,然後用總預算逼行政 02/12 02:45
645F:→ AFYC : 院編預算就範就好,現在政治僵局不就這樣?我就不 02/12 02:45
646F:→ AFYC : 懂為什麼要開戰場來這,就是要硬拗軍購特別條例是 02/12 02:45
647F:→ AFYC : 預算案本身,但就不是它很明確是一個特別法。不要 02/12 02:45
648F:→ AFYC : 以為用特別法加另外編預算案這種立法就很容易,好 02/12 02:45
649F:→ AFYC : 像人人都會同意亂花錢一樣,就是有人會不同意預算 02/12 02:45
650F:→ AFYC : 中心才點出來啊 02/12 02:45
651F:→ cross980115 : 啊不就一開始講的,你不管當他是法律案 還是當他是 02/12 02:48
652F:→ cross980115 : 預算案都繞不過釋字啊 02/12 02:48
653F:推 AFYC : 條例本身就是授權你編預算,行政院不同意就是不編 02/12 02:49
654F:→ AFYC : 不執行,立法院也沒辦法,就像行政院提案立法院不 02/12 02:49
655F:→ AFYC : 審,行政院也沒辦法,僵局只是一種憲法權利分立運 02/12 02:49
656F:→ AFYC : 作的常態,不代表他這樣提就是違憲好嗎 02/12 02:49
657F:→ cross980115 : 用法律案包裝沒有用 02/12 02:50
658F:→ cross980115 : 也只有你在扯立院照單全收這件事 02/12 02:50
659F:→ LI40 : 舉花東三法條例就是有被政院質疑違憲啦 真以為只有 02/12 02:50
660F:→ LI40 : 民意反對才阻擋成功喔 講半天就我老早就講過的政院 02/12 02:50
661F:→ LI40 : 同意沒爭議 政院不同意有爭議而已 02/12 02:50
662F:→ cross980115 : 就前面說過的 完全執政下普遍已喬好 徵詢過 02/12 02:52
663F:→ cross980115 : 自然不會被送去打臉 02/12 02:52
664F:推 AFYC : 當然繞的過啊!就因為我沒強迫你編,我也只是授權 02/12 02:53
665F:→ AFYC : 你編,而需要你編把這個行為就是為了合憲啊!今天 02/12 02:53
666F:→ AFYC : 你你聲稱這只是一種包裝,我假設我同意你的前提, 02/12 02:53
667F:→ AFYC : 才來跟你說264和391也都沒辦法適用,因為實際上在 02/12 02:53
668F:→ AFYC : 這個案例中,在野黨版都是刪除預算,他們讓院版付 02/12 02:53
669F:→ AFYC : 委就讓即便這個假設成立的情況下,你都沒依據主張 02/12 02:53
670F:→ AFYC : 啊 02/12 02:53
671F:→ LI40 : https://i.imgur.com/ARimmwE.jpeg 02/12 02:55
672F:→ LI40 : 沒事 懶得打字 02/12 02:55
673F:→ cross980115 : 光是自編品項就不行了啦 凹法律案也一樣 02/12 02:58
674F:推 AFYC : 行政院不接受不等於違憲,就只是憲政僵局而已,僵 02/12 02:59
675F:→ AFYC : 局在憲法權利分立中的常態,硬要主張這一定違憲, 02/12 02:59
676F:→ AFYC : 只透漏出你心態只是想要全贏,不願意面對朝小野大 02/12 02:59
677F:→ AFYC : 的現實,這我前面也講過了 02/12 02:59
678F:→ LI40 : 有前例當然可以引用來描述 不然釋字是在幹嘛的 02/12 03:00
679F:→ cross980115 : 換凹人想全贏? 02/12 03:19
680F:→ cross980115 : 前面不就說了 質詢審凍刪都是立院權力 02/12 03:19
681F:→ cross980115 : 擺爛被噴而已 02/12 03:19
682F:→ cross980115 : 來去扯什麼完全無關的沒寫在第一條… 02/12 03:19
683F:→ cross980115 : “還去” 02/12 03:20
684F:推 AFYC : 當然可以,但你對釋字的解讀就錯了,前面已經說過 02/12 03:26
685F:→ AFYC : 每個釋字都有一個場景,這兩個釋字都不符合現在的 02/12 03:26
686F:→ AFYC : 情況,264的情況是立法院要求行政院編來繞過70條沒 02/12 03:26
687F:→ AFYC : 錯,但這號釋字是一個在行政院自己沒提案的狀況下 02/12 03:26
688F:→ AFYC : ,今天行政院是有提案,所以你要怎麼主張說單純只 02/12 03:26
689F:→ AFYC : 是立法院要求支出呢?行政院自己有提啊!原本你可 02/12 03:26
690F:→ AFYC : 以說沒付委不算,現在連付委都有了,那行政院就是 02/12 03:26
691F:→ AFYC : 有版本,立法院只是沒按照行政院的過,這在法律上 02/12 03:26
692F:→ AFYC : 本來就可以,更何況這也不是提高預算而是要減行政 02/12 03:26
693F:→ AFYC : 院的預算。391的情況大法官是在告訴立法院不能增加 02/12 03:26
694F:→ AFYC : 細項,你要動也只能單純減,現在在野黨是要去增加 02/12 03:26
695F:→ AFYC : 某項減少某項讓全案金額一致嗎?也不是吧?他們就 02/12 03:26
696F:→ AFYC : 是單純要減,這樣你有什麼適用的餘地? 02/12 03:26
697F:→ cross980115 : 不能自編項目啊 02/12 03:33
698F:→ cross980115 : 就不是單純減了 02/12 03:33
699F:→ cross980115 : 自己編怪怪的項目 就有問題 這點一直都沒變過 02/12 03:34
700F:→ LI40 : 說穿了不就是你自己加入自己定義的東西進來 然後就 02/12 03:35
701F:→ LI40 : 變成合憲這個唯一結論而已 02/12 03:35
702F:→ LI40 : 政院版跟黨團版本身就是不一樣的法案 除非兩者併案 02/12 03:36
703F:→ LI40 : 為政院主導 不然強過立院自提版本的話行政院本來就 02/12 03:36
704F:→ LI40 : 可以挑戰 跟什麼情境沒有關係 02/12 03:36
705F:→ cross980115 : 套一直都不是單純套場景是套”解釋”之”法理” 02/12 03:39
706F:→ cross980115 : 只能套場景的話,那根本不用管解釋文跟理由書了 02/12 03:39
707F:推 AFYC : 誰說的,如果項目我只是語詞上調整,但實質內容沒 02/12 03:40
708F:→ AFYC : 變,這能算是增加細項嗎?70條的精神是不讓立法權 02/12 03:40
709F:→ AFYC : 自行擴張開支,391也是基於這個精神來解釋,如果案 02/12 03:40
710F:→ AFYC : 子只是把你模糊用詞的細項變清楚但細項實際預算金 02/12 03:40
711F:→ AFYC : 額沒增加,要怎麼適用391?立法權並未擴張開支呀 02/12 03:40
712F:→ LI40 : 最後再提一個 那些極少數立院提案壓倒政院的所謂的 02/12 03:40
713F:→ LI40 : 沒有爭議的預算法案 只是單純政院不想得罪“人民” 02/12 03:40
714F:→ LI40 : 被迫接受並補正為行政權版本避開違憲疑慮而已 真鬧 02/12 03:40
715F:→ LI40 : 上憲法法庭是根本不好說誰贏 02/12 03:40
716F:→ LI40 : 喔 看到再補充一個點 若立院動的如果是政院提案版 02/12 03:45
717F:→ LI40 : 那自然刪除凍結是立院權責沒問題 但立院自提法案那 02/12 03:45
718F:→ LI40 : 就是另當別論 老話一句 政院不接受 那就是覆議+憲 02/12 03:45
719F:→ LI40 : 法法庭挑戰違憲 02/12 03:45
720F:推 AFYC : 你看你自己這邊也說是法案,既然是法案為什麼要是 02/12 03:49
721F:→ AFYC : 政院主導,本國多得是法案不是政院主導,政院都會 02/12 03:49
722F:→ AFYC : 送版本只是要表示意見。說穿了你們這套邏輯前提還 02/12 03:49
723F:→ AFYC : 都只能用在預算案上,我跟你們來討論這兩號字其實 02/12 03:49
724F:→ AFYC : 根本無義,因為這就是法律案,都講幾回了,連國防 02/12 03:49
725F:→ AFYC : 部都是用實行有困難來回覆民眾黨版,而不是說違憲 02/12 03:49
726F:→ AFYC : ,就是因為這不是預算案是法律案,行政院和國防部 02/12 03:49
727F:→ AFYC : 都想要的是一條特別法,一旦你要討論法律,你就給 02/12 03:49
728F:→ AFYC : 立法院自己提版本的空間,即便你討厭在野黨覺得他 02/12 03:49
729F:→ AFYC : 們只是要下台階或幹嘛無所謂,但這不等於他們違憲 02/12 03:49
730F:→ AFYC : ,什麼是法什麼是政治運作還是要分清楚 02/12 03:49
731F:→ LI40 : 至於什麼國防部長還是政院對立院自提條例不說違憲 02/12 03:49
732F:→ LI40 : 云云 最後吐槽下 啊有沒有想過是人家現在先不想走 02/12 03:49
733F:→ LI40 : 到憲政爭議 等打完憲法法庭都不知道多久過去了 LOA 02/12 03:49
734F:→ LI40 : 效期表示 02/12 03:49
735F:→ LI40 : 喔拜託 同樣的東西我懶得再講好幾次 預算權責是行 02/12 03:50
736F:→ LI40 : 政權受憲法跟釋憲案保障的 在那邊一直拿法案還是法 02/12 03:50
737F:→ LI40 : 律案一直套幹嘛 02/12 03:50
738F:→ LI40 : 從剛剛一直拿所謂法律案迴避國防特別條例就是基於8 02/12 03:51
739F:→ LI40 : 3條就整個莫名其妙到極點 02/12 03:51
740F:推 AFYC : 你可以不打憲法訴訟但一樣可以主張呀!普發現金案 02/12 03:53
741F:→ AFYC : 不就這樣,最後不訴訟還是編了,但過程中完全不影 02/12 03:53
742F:→ AFYC : 響行政院長跟總統一直主張這違憲不是嗎?今天國防 02/12 03:53
743F:→ AFYC : 部第一時間不主張違憲,到今天也不主張違憲,說法 02/12 03:53
744F:→ AFYC : 都是實行有困難,這又何解呢? 02/12 03:53
745F:→ LI40 : 這東西就是牽扯到預算問題 一直在那邊法律案重複跳 02/12 03:53
746F:→ LI40 : 針 不拿法律案當王牌用就不能立論了是嗎 難怪預算 02/12 03:53
747F:→ LI40 : 法83條硬要說什麼第一條沒寫就不是 莫名其妙 02/12 03:53
748F:→ LI40 : 我剛吐嘈過的東西是不是都懶得看?政院不想得罪人 02/12 03:55
749F:→ LI40 : 民被迫接受狀況根本不是正常憲政流程 把他當一般狀 02/12 03:55
750F:→ LI40 : 態會不會太好笑 02/12 03:55
751F:→ cross980115 : 從一開始就講 法律案預算案與否不影響行政實質職權 02/12 03:56
752F:→ cross980115 : ,本來就屬行政職權不衝突 02/12 03:56
753F:→ cross980115 : 但你立院不能用法律案名義去包裝實質增加支出(包含 02/12 03:56
754F:→ cross980115 : 去調整項目) 02/12 03:56
755F:→ LI40 : 還是以為立院過的預算相關法案壓倒政院是有很多案 02/12 03:58
756F:→ LI40 : 例?不過抱歉喔 實際根本就是極少而且都是特殊狀況 02/12 03:58
757F:→ LI40 : 然後現在國防部不主張違憲 不就走施壓路徑了嗎 不 02/12 04:00
758F:→ LI40 : 然以為現在那些東西在轉彎啥? 02/12 04:00
759F:推 whitertiger : 為啥有人一直要把問題複雜化? 02/12 04:02
760F:推 whitertiger : 怎麼看好像有人是要幫藍白的違法行為開脫 02/12 04:05
761F:推 AFYC : 憲法第70條的概念完全不是說行政院有這項權利,第 02/12 04:06
762F:→ AFYC : 五章行政院裡的九條條文完全沒提到「預算權」,你 02/12 04:06
763F:→ AFYC : 硬要把立法院描繪成侵犯行政權的預算權才簡直莫名 02/12 04:06
764F:→ AFYC : 其妙,70條精神只是不讓立院擴張開支,他說限制立 02/12 04:06
765F:→ AFYC : 法權但這不代表賦予行政權某種特殊權利,相反391就 02/12 04:06
766F:→ AFYC : 講得很清楚,他把預算權分割成提案跟審議,行政立 02/12 04:06
767F:→ AFYC : 法各有一部分,已經是明示你所謂預算權,不是單純 02/12 04:06
768F:→ AFYC : 由誰保留擁有,既然立法院他擁有審議權而他唯一限 02/12 04:06
769F:→ AFYC : 制就是不能增加,剩下他要怎麼審議完全是立院權限 02/12 04:06
770F:→ AFYC : ,何來政院版主導一說。更何況我從根本就不同意這 02/12 04:06
771F:→ AFYC : 是預算案,我已經不斷重述,草案本身沒有說根據83 02/12 04:06
772F:→ AFYC : 條,用詞也是以特別法規格,立法技術也都是特別法 02/12 04:06
773F:→ AFYC : ,不想接受無所謂,但行政院立法院就是這樣在推動 02/12 04:06
774F:→ AFYC : 它,也不曾主張違憲 02/12 04:06
775F:→ whitertiger : 管他是不是什麼法律案,都沒辦法幫藍白把台灣國防安 02/12 04:07
776F:→ whitertiger : 全當鬥爭工具這點辯解,還是有人以為字打多一點可以 02/12 04:07
777F:→ whitertiger : 打迷糊仗? 02/12 04:07
778F:→ whitertiger : 先前拒絕審查就是違法,講那麼多幹嘛? 02/12 04:08
779F:→ whitertiger : 為啥AFYC打的內容跟某個人還真像 02/12 04:09
780F:→ LI40 : 這種詭辯才是莫名其妙 單從又在否認這是基於83條就 02/12 04:13
781F:→ LI40 : 可以不用繼續談了 02/12 04:13
782F:→ cross980115 : 因為行政可提法律也可提預算所以對行政來說包裝沒 02/12 04:14
783F:→ cross980115 : 差啊 那都是行政職權 02/12 04:14
784F:→ cross980115 : 啊你立院沒有提出預算的權力,只能審;不能用法律 02/12 04:14
785F:→ cross980115 : 案包裝去花錢,去調項目、自編項目等等 02/12 04:14
786F:→ LI40 : https://i.imgur.com/b5Ie2FC.jpeg 02/12 04:15
787F:→ LI40 : 沒關係 我再貼一次政院版預算條例引用的預算法83條 02/12 04:15
788F:→ LI40 : 就好 至於其他又在亂七八糟混淆概念就懶得回了 只 02/12 04:15
789F:→ LI40 : 接受自己的自定義過陣子繼續特奧真根本浪費時間 02/12 04:15
790F:→ geesegeese : 老話一句:付委不排案審查也是屁話 02/12 07:43
791F:→ geesegeese : 另外總預算也有國防部的資本門支出,不審總預算也是 02/12 07:44
792F:→ geesegeese : 怠惰 02/12 07:44
793F:推 tequila997 : 笑死,看到說違法還有瞎講預算案的就不吭聲 02/12 10:57
794F:→ tequila997 : 立院立法也不是編預算, 條例過了還是要由行政來 02/12 10:59
795F:→ tequila997 : 編預算的。 他是讓行政有編預算的法源,實際上要怎 02/12 11:00
796F:→ tequila997 : 麼編、要不要編、會不會編還是行政好嗎 02/12 11:01
797F:推 whitertiger : 拒絕付委進行審查不就是違法? 02/12 11:05
798F:→ tequila997 : 何況 "開創" 立院提案先例的 也是民進黨立委 02/12 11:09
799F:→ tequila997 : 老農津貼 02/12 11:09
800F:→ sss916713 : 兩張A4又復活了嗎 02/12 11:16
801F:→ tequila997 : 如果政院今天軍購是走83條,直接列特別預算,那其實 02/12 11:21
802F:→ tequila997 : 不是一定再搞國防特別預算條例(法案)。 02/12 11:22
803F:→ tequila997 : 但會直接受限於預算法框架, 也有許多限制沒那麼方 02/12 11:23
804F:→ LI40 : 笑噴 都講幾次了政院不同意立院就是違憲爭議 02/12 11:23
805F:→ tequila997 : 便。 所以才會要去弄法律案 02/12 11:23
806F:→ tequila997 : 你自己提出來的論點, 不能接受反駁嗎? 02/12 11:23
807F:→ LI40 : 把那種特殊案例當作常理來說立院怎樣 照你們的說法 02/12 11:24
808F:→ LI40 : 邏輯 那自民主化至今立院早就提一堆預算法案了 實 02/12 11:24
809F:→ LI40 : 際上有很多嗎 很抱歉就是沒有 甚至是極少 02/12 11:24
810F:→ tequila997 : 邏輯很怪, 你講A 我答A, 你回B就已經有爭議了 02/12 11:24
811F:→ tequila997 : 那你自己講A幹嘛? 02/12 11:24
812F:→ tequila997 : 今天政院也是國防"特別"預算條例阿。 那他幹嘛不 02/12 11:25
813F:→ LI40 : 真的搞笑 預算法83條就是賦予行政院訂立特別預算的 02/12 11:25
814F:→ LI40 : 母法 這到底有什麼好吵得ww 02/12 11:25
815F:→ tequila997 : 直接83條走預算案? 就是有限制麻。 02/12 11:25
816F:→ LI40 : 需不需要我再把83條長啥樣貼給你看啊 02/12 11:26
817F:→ tequila997 : 你還是不懂, 83條 法律上就可以直接提預算案了 02/12 11:27
818F:→ tequila997 : 只是這樣的話, 他會有諸多限制 譬如舉債上限 02/12 11:27
819F:→ tequila997 : 為了打破限制,才需要基於此另提法律案 02/12 11:28
820F:→ tequila997 : 所以這就是法律案, 根本不是預算案 02/12 11:28
821F:→ tequila997 : 如果是預算案, 搞不出1.25兆 02/12 11:28
822F:→ LI40 : https://i.imgur.com/cg7TVkB.jpeg 02/12 11:29
823F:→ LI40 : https://i.imgur.com/b5Ie2FC.jpeg 02/12 11:29
824F:→ LI40 : 是是 你們論述的時候都是對的 別人都是不懂 02/12 11:29
825F:→ whitertiger : 眾人皆醒,有人獨醉 02/12 11:37
826F:推 icetornado : ptt有一句話是:推這麼多文 還不如直接發一篇文 02/12 11:49
827F:→ tequila997 : 你這兩張照片沒有改變什麼啊, 照片是正確的。我也 02/12 12:10
828F:→ tequila997 : 是依據這樣的內容。 譬如說921 採83-3。 核四補償 02/12 12:11
829F:→ tequila997 : 採83-4。 兩者都是以83條就直接編列預算, 而無條例 02/12 12:12
830F:→ tequila997 : 那是妥妥的"預算"。 02/12 12:12
831F:→ tequila997 : 所以我說 如果直接以83-1列預算, 那是預算案 02/12 12:13
832F:→ tequila997 : 但是不管是財政紀律法、公債法, 都有對83條的限制 02/12 12:14
833F:→ tequila997 : 例如 舉債上限。 因此1.25兆如此金額情況下, 必須 02/12 12:14
834F:→ tequila997 : 先行法律案。 02/12 12:14
835F:→ tequila997 : 要先有法律案,才會有完整的法源來做預算案 02/12 12:15
836F:→ tequila997 : 你的第二張照片裡面也寫了, 為了1.25兆的預算,他 02/12 12:16
837F:→ tequila997 : 要做特別採購條例的草案 02/12 12:17
838F:→ tequila997 : 實際是 他就沒法單以83-1 就去列1.25兆送審, 政院 02/12 12:18
839F:→ tequila997 : 也不是這樣做的。 02/12 12:19
840F:→ LI40 : 想這麼久才搞出這個說詞? 02/12 12:20
841F:→ LI40 : 行政院能提特別預算條例就是基於預算法83條賦予的 02/12 12:20
842F:→ LI40 : 權力 而條例本身又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才能迴避預算 02/12 12:20
843F:→ LI40 : 法23條 但條例不能迴避授權性質的預算法83條母法法 02/12 12:20
844F:→ LI40 : 源 懂嗎 02/12 12:20
845F:→ tequila997 : 所以如果你認為這是單純以83-1就能做預算案,那對 02/12 12:20
846F:→ tequila997 : 你來說根本不用條例了, 直接編預算送審就好了 02/12 12:20
847F:→ LI40 : 條例通過之後才能依照本條例提出對應的預算案 這我 02/12 12:20
848F:→ LI40 : 以前講到懶得再講了 02/12 12:20
849F:→ tequila997 : 他實際迴避限制了嗎? 還是不夠聰明, 才需要去做 02/12 12:21
850F:→ tequila997 : 條例然後被卡? 02/12 12:21
851F:→ LI40 : 別在那邊自定義 沒有預算法83條行政院根本連條例都 02/12 12:22
852F:→ LI40 : 不能訂立草案 好嗎 02/12 12:22
853F:→ tequila997 : 不一定阿, 921和核四當時就沒有 02/12 12:22
854F:→ tequila997 : 是你塞話給我欸, 我也是說他依據83條, 但僅83條 02/12 12:23
855F:→ LI40 : 不然條文中幹嘛寫排除23條 但從未出現能排除83條的 02/12 12:23
856F:→ LI40 : 敘述或條文 因為這就是本條例的授權母法 懂了嗎 02/12 12:23
857F:→ tequila997 : 還是有太多限制,所以他必須要訂條例阿 02/12 12:23
858F:→ LI40 : 你提到921也是先條例後預算案的 根本不能迴避83條 02/12 12:25
859F:→ tequila997 : 還是說 你是主張 在有母法的情況下, 法律案不是法 02/12 12:25
860F:→ tequila997 : 律案, 而該視作預算案?? 02/12 12:26
861F:→ LI40 : 法律案不是拿來混淆視聽的手法 立院提的法律案不管 02/12 12:27
862F:→ LI40 : 性質為何是否違憲可能也是有母法才能提法律案 OK 02/12 12:27
863F:→ tequila997 : 921是先行預算就做第一階段,後補條例的, 02/12 12:27
864F:→ tequila997 : 第一階段因為緊急加上不含重建那些重大經費,這樣 02/12 12:28
865F:→ LI40 : 講半天你提到東西除了核四是常規預算連特別預算都 02/12 12:29
866F:→ LI40 : 不是外 哪個不是特別預算條例再特別預算案的 02/12 12:29
867F:→ tequila997 : 操作是合理的。 02/12 12:29
868F:→ LI40 : 921是動支預備金還是特別預算要不要先去查查看? 02/12 12:30
869F:→ LI40 : 還有 當時發度的緊急命令是不是也忘了 02/12 12:32
870F:→ tequila997 : 他有用預備金,但預備金不夠所以有列特別預算 02/12 12:33
871F:→ tequila997 : 針對你的問題, 那他是不是有用83條? 02/12 12:34
872F:→ LI40 : 你講的921特別預算條例那是後面才提的 當然是遵照 02/12 12:36
873F:→ LI40 : 預算法83條訂立條例 後再提預算“案” 02/12 12:36
874F:→ cross980115 : 就搞不清楚 才會那邊跳法律案如何 02/12 12:42
875F:→ cross980115 : 行政可以用法律形式去包裝預算那是因為行政本身就 02/12 12:42
876F:→ cross980115 : 兼具有兩種的提出權,對行政來說沒差都屬權限範圍 02/12 12:42
877F:→ cross980115 : 內;但立法沒有預算的提出權,所以你立法不能用法 02/12 12:42
878F:→ cross980115 : 律形式去包裝 02/12 12:42
879F:推 whitertiger : 997喜歡在軍事版不講軍事談法律,不知是啥概念 02/12 12:59
880F:→ whitertiger : 該不會是軍盲吧 02/12 12:59
881F:推 aquarius360 : 如果是遇到那種不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的,然後 02/12 23:20
882F:→ aquarius360 : 亂搞還在講一堆有的沒的等同雙倍浪費大家時間的, 02/12 23:20
883F:→ aquarius360 : 大概討論不出什麼的吧,那多半已是有先天的問題了! 02/12 23:21
884F:→ aquarius360 : (選舉)直接不要找這種人做事才是正途,畢竟大概率無 02/12 23:21
885F:→ aquarius360 : 法幫忙解決問題反而只會製造問題而已。 02/12 23:22
886F:→ newest : 還併案勒,他媽的違憲智障可以去死了吧 02/13 00:23
887F:→ lemon81824 : 有立院版還不讓政院版付委才是奇怪吧,政院版可笑 02/13 08:17
888F:→ lemon81824 : 本質不變 02/13 08:17
889F:推 whitertiger : 樓上,美國支持政院版,藍白不給過不就是要跟美國對 02/13 08:32
890F:→ whitertiger : 幹? 02/13 08:32
891F:推 airandy1102 : 被點名了,再皮呀 02/14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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