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huang (竹碳烏龍)
看板Military
標題Re: [新聞] 北車遭M18煙霧彈攻擊!1男命危送醫目擊
時間Sun Dec 21 01:57:25 2025
※ 引述《ppt123 (xp)》之銘言:
: 教召令收不到,在現行動員制度裡,動員召集令難道就容易收到?
: 所以還可聯想到動員計畫的弊病:
和顧立雄無關
這是很久留下來的弊病了,軍方和戶政聯繫有問題,不單單是教召動員
其他軍方的一些東西其實也是停在紙面上
: 三、警方的反應太遲鈍(從上次北車性侵案就看得出來)--這次這個嫌犯沿路作案時間
: 長達數小時,警方「出勤」速度再怎麼說也不應該拖那麼久。
警方沒有慢是你覺得警方沒第一時間抓到人所以感覺慢而已
他頭上並沒有紅字寫我是犯人好嗎
這是很標準的一個聲東擊西,事實上他一直在幹這件事,四處放火,在重要場所丟煙霧彈
這些都是在吸引警察的目光
很簡單的問題,今天不管軍警接到通知說北車有人發動攻擊,請問軍警各單位事第一時間
往北車,還是原地不動?
: 目前法律賦予憲兵隊的職權、職責,不是只有抓逃兵。
: 憲政制度本來就是綜合考量,不然憲法中就不會允許有戒嚴制度的存在。「如果某一天
: 依照情況的不同以及價值取捨,當然不能排除啊。那麼從未雨綢繆的面向,不能討論嗎?
白色恐怖,你沒經歷過ok
憲兵雖然有司法警察的身分,但是憲兵平時並不會執行一般員警勤務
簡言之經驗嚴重缺乏,無法掌握執法的度,基本上也不懂法
現行警察整天值勤處理對法條熟系度很多都不足,你怎麼能夠確定憲兵就足夠?
雖然很討厭但是我們的法律是給予民眾一定的抵抗權,也就是民眾行使抵抗權
員警不能做甚麼太出格的事
憲兵環境單純上下級命令,請問民眾行使抵抗權你要幹嗎?拿槍設他還是打她一頓?
還是違抗上級命令以下犯上法辦?單純以軍隊來說民在軍之上違抗上級命令的是軍不是民
所以才會需要檢察官來調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8.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ilitary/M.1766253447.A.0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