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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Re: 請問止戈為武?
發信站Yahoo!奇摩大摩域 (Sat Oct 29 11:16:5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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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mail protected]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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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kingflyer (曲終人散)》之銘言:
> > ※ 引述《ROXIN (觸身球專家)》之銘言:
> > > 叫你看書又不要
> > > 你要的數據你要的答案在我提到那本書裡面通通都有比較
> > > 當然英文看不懂是你家的事
> > > Richie兄,可以不必跟這個傢伙廢話了
> > 拿出實例資料和證據來證明你那本書說的事對的
> 你真的是白癡
> 人家就是用實例跟資料寫出那本書,阿你倒底是搞不搞得懂法律經濟學怎麼搞法?
> 沒知識就去多看書
老兄 你可是不知道鬼佬寫文章的基本習慣?
這種討論觀點的文章
鬼佬是很傾向於選擇"不提起對自己立論不利的觀點地"
當然 回到出發點
該書是以美國為主要研究對象(似乎還有加上加拿大)
由此可見
將此論點搬到亞洲來不見得會有完全相同的結論
假設前提就已經都不一樣了
何能希望結論相同?
簡單說 我雖尚未讀該書
但由你提出的網頁上所載內容
該書所採數據 並不是以亞洲作為研究對象
而且 我也覺得以鬼佬較為尊重法律的習性
比起 我國人常鑽法律漏洞的習性相比
再加上 軍火生意是一門這麼龐大利潤的生意
黑槍氾濫的情形 恐怕是誰都說不準會多恐怖
> > 不然我說兩百年前被槍打死的比被汽車撞死的還多
> 兩百年前有汽車嗎?白癡
> > 因此開放槍隻是不對的 這合理嘛
> > 證據和資料 拿不出來請閉嘴
> 喂!小鬼
> 證據跟資料不是有網址的才算
> 藏書地都告訴你,你不去翻一翻還在這邊凹
> 敢情是沒腿還是沒車?
> 不過你既然如此堅持,隨便找一找那本書的簡介給你看好了
> http://keepandbeararms.com/information/XcIBViewItem.asp?id=374
> 英文看不懂你家的事
> 總之據說人家的資料從七零年代收集到九零年代
> 然後你在這邊證據資料個沒完,會不會覺得魯班門前弄大斧?
http://www.tsra.com/LottPage.htm
看了你提出的網頁之後
我必須引一句人家都說反對論點是可以理解的了
何以閣下講話是這麼的強悍?
不過 那不重要
因為那不是我要說的
美國的國土面積大致上有9372614平方公里
而其人口大約為293,087,038
相比我國兩千三百萬人
國土面積大約36,179平方公里
它網頁上提出ㄧ句話
Usually ignored are the over 2 million times each year that Americans use guns defensively
要請問閣下了
人家光是開槍自衛一年就有超過兩百萬次
而且還是在那樣國土遼闊的情形下
就算一次只射一發好了
就算成是只有兩百萬槍自衛用的
換成是在台灣
人口上我們就很簡單算成是十比一
(293,087,038 VS 兩千三百萬)
那隨便預估一下
我預期在台灣一年會有二十萬槍是開槍自衛
以國土面積來算
人家大約是我們的二百五十九倍
就算把阿拉斯加(152萬平方公里)
和美國裡面的沙漠(找不到資料就把加州158706平方英里全算)砍掉不要算
我想大約還是7690000平方公里左右
你覺得這樣的條件下
我們台灣要會有多恐怖???
還不要提到 黑槍問題歐!!!
二十萬槍一年在36,179平方公里
我是算不出這樣會有可能打到多少人
又有多少人有辜或無辜
但是 這樣你真的覺得會沒有問題嗎??????
還有我認識的巴西人一致同意巴西治安敗壞
非常恐怖
所以他們之前投票要不要保留攜槍的法律
以八成左右的同意率通過
但是 那是因為政府效能低落到極點的緣故
是故 他們決定自己保護自己
但是 他們都覺得每個人都有槍是很糟糕的事
沒辦法
誰叫巴西條子每個幾乎都在收賄賂
酒駕無照幾乎都可以靠錢擺平
拿巴西來比台灣一點都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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