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MenTalk
標題[公告] 請勿發表排除異己之發言
時間Wed May 6 21:36:55 2015
2.3.聲明排除異己之文章(例:女人應該滾出這個板)
這條板規非我所創,當初修改板規的時候看了覺得有道理就沿用了。
看了一下,這條從2009年版本的板規就有。
當時長這樣:
8.5.聲明排除異己之文章(例:女人應該滾出這個板)
既非我所創,我自然也不清楚當時的板主在什麼情境之下設立了這條板規。
上任為止也都沒用過。
但我想,現在是該提醒板友注意這條板規存在的時候了。
優文、廢文本就見仁見智。
認為廢文不該存在,認同優文不該存在,兩者一樣不合理。
哪有什麼文體是不該存在的?
換成種族、性別、宗教來看待亦是如此。
可以反對,但切勿攻擊、排擠、霸凌。
請尊重不同立場、意見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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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52.18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enTalk/M.1430919418.A.1C9.html
1F:推 solidworker: 這樣回推文要更謹慎了 05/06 21:45
發言記得"尊重"就好了。推己及人阿!
※ 編輯: FinalAce (114.36.52.188), 05/06/2015 21:47:38
2F:推 ilovema19: 中肯給推 這個版主真的懂的用客觀的角度處理版務 05/06 21:55
3F:推 adapt: 推 05/06 22:17
4F:噓 kudoshaki: 呵呵 05/06 22:19
5F:→ waftwalker: 無限上綱就是亂版的開始 05/06 22:28
攻擊言論何嘗不是把言論自由無限上綱。
※ 編輯: FinalAce (114.36.52.188), 05/06/2015 22:35:15
6F:→ waftwalker: 是啊 所以你現在正在排除異己 05/06 23:07
此話怎講?
7F:噓 there801021: 想請問排除異己為何是你在認定的? 05/06 23:23
請看站規
8F:推 ilovema19: 再推一次 用心版主不用理會其他人的發言 05/06 23:30
9F:→ Spell16: 用心版主不用理會其他人的發言 05/06 23:37
※ 編輯: FinalAce (114.36.52.188), 05/06/2015 23:42:05
10F:噓 wishchance: 上天要使人滅亡,必先使其瘋狂… 05/06 23:51
11F:→ mapxu664: 呵呵呵 05/07 00:33
12F:→ mapxu664: 排除異己,顧名思義是跟我不同的人,你要如何認定是優文 05/07 00:38
13F:→ mapxu664: 者排除廢文者/廢文者排除優文者呢? 05/07 00:38
看發言
14F:噓 cloudman: 閱 05/07 00:38
15F:→ mapxu664: 既然你認為無法判定哪些文章是廢文,那麼我合理推斷你不 05/07 00:47
16F:→ mapxu664: 會區分優文和廢文,既然你不會區分兩者,又要怎麼確定文 05/07 00:47
17F:→ mapxu664: 章A有排除異己文章B呢? 05/07 00:47
還是看發言
其實這跟會不會區分無關。
請參考板規範例,
不管會不會區分女人與男人。
說"女人應該滾出這個板"
就是違規。
※ 編輯: FinalAce (114.36.52.188), 05/07/2015 00:52:05
18F:→ mapxu664: 多啦A夢說,機器貓都不準與我討論時,這樣嚴格來講不算 05/07 00:52
19F:→ mapxu664: 是「排除異己」,因為他自己也是機器貓。既然你打算走完 05/07 00:52
20F:→ mapxu664: 全法治,那就應該對版規的每個字斤斤計較,不足部分做補 05/07 00:52
21F:→ mapxu664: 強,而不是自己創造新的單詞解釋。 05/07 00:52
22F:→ mapxu664: 版規範例就有錯啦 你還拿版規範例出來講 要馬就補強這條 05/07 00:54
23F:→ mapxu664: 版規的不足 要馬就不要用 05/07 00:54
24F:→ mapxu664: 你可以承認有男人和女人的分別,但你卻無法承認有優文和 05/07 00:56
25F:→ mapxu664: 廢文的分別,看到差別了嗎? 05/07 00:56
26F:→ mapxu664: 女人該滾出這版,對象:女人。 05/07 00:58
27F:→ mapxu664: 廢文該滾出這版,對象:um…定義廢文,何謂廢文? 05/07 00:58
28F:噓 hposuperman: 爽 05/07 01:18
29F:噓 ian5king: 這算是法治? 05/07 01:29
30F:噓 SLAC: 呵呵 05/07 04:03
31F:噓 truett: 所以劣幣驅逐良幣就是排除異己嘍 讚讚讚 05/07 13:16
32F:噓 there801021: 你根本無法認定廢文還是優文 05/07 13:35
33F:→ there801021: 既然無法認定 那麼又怎麼認定是排除異己 05/07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