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戰史版國共內戰篇小天使)
看板MdnCNhistory
標題本版智慧財產權問題II
時間Sat Sep 29 16:16:39 2007
※ 引述《Lann ( )》之銘言:
: ※ 引述《armed (戰史版國共內戰篇小天使)》之銘言:
: : 首先我要對兩位全不把站方規定當回事,對尊重著作權的法治素養
: : 低落感到非常遺憾.
: : 在原PO補完出處以完備其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以前,我確實不會看
: : 也不會討論.
: : 因為這是站方規定的發文基本原則問題,不能因私人因素加以變更.
: : 討論問題不能違反站方對著作權的相關規定,這是我的堅持.
: 潛水艇上浮請教版主
我想P大如果立即加註出處的話,他應該就沒事了.剩下才是我
執法是否公允的問題.他到現在還不肯修改,我根據他的自辯只能
理解為他在蓄意挑戰站方的規定,不管動機為何.
別人有問題不能合理化他故意挑戰站方規定的行為,我同樣也
要對閣下的相關法治素養低落感到遺憾.
: 本版若干其他文章,在此以811和859篇為例
好,現在請811和859篇的作者提出他們的意見,他們是否為這些
文章的原始作者?sodteam與gaox兩位請在48小時內提出解釋或是
註明出處,並且向原作者道歉.逾時未能說服我的話,將予以斷然
處置.
: 很明顯為網路轉貼文章且對出處一字不提,
請問閣下有辦法找出出處,並且證明sodteam與gaox兩位並不是
這兩篇文的原始作者給我看嗎?
你覺得很明顯,我卻覺得必須要有證據.這就是我之前沒有對此
表達意見的原因.
這裡不是保智大隊,原則上我願意相信各位.所以你沒寫的除非
有人指控並且提出明確證據,否則我會推定你有著作權.
P大既然自己承認轉載,那就應該順便附上出處,至於沒寫出處
的人,抱歉.我沒那麼空幫他去檢查是否貼出者即為原始作者.
而且就1283篇的自辯來看,P先生顯屬明知故犯,只是他意圖用
動機來合理化此種不當行為而已.
不過既然你在這提出檢舉,我會立即受理,請這兩位說明是否為
轉載,若為轉載即應附上出處,並應為此行為道歉.
--
光榮北伐武昌城下,血染我們的姓名﹔孤軍奮鬥羅霄山上,繼承了先烈的殊勛。
千百次抗爭,風雪饑寒﹔千萬里轉戰,窮山野營。獲得豐富的戰爭經驗,
鍛煉艱苦的犧牲精神,為了社會幸福,為了民族生存,一貫堅持我們的鬥爭!
八省健兒匯成一道抗日的鐵流,八省健兒匯成一道抗日的鐵流。
東進,東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東進,東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東進,東進!我們是鐵的新四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armed 來自: 210.69.13.1 (09/29 16:44)
1F:→ armed:不好意思,我好像蓋掉誰的推文,真的沒看到.>_<" 09/29 16:44
4F:→ Lann:_11967273.shtml 09/29 16:55
5F:推 armed:以上均已處理,感謝您對本版版務的支持. 09/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