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y27 (小龜)
看板Math
標題[公告]pttmath 水桶一個月
時間Fri Jul 17 21:09:10 2009
本尊水桶期間開分身發文
有失水桶的原意,並且視版規於無物
固本尊分身皆延長水桶期限至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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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100.78
1F:推 mepass:一個信箱可以開幾個帳號啊 07/17 21:11
2F:→ GLP:好像不用信箱就可以開~@@? 07/17 21:13
3F:推 idphobia:板主辛苦了 07/17 21:16
4F:→ gary27:一切依法處理,雖然我很不喜歡公告來公告去的=.=!..... 07/17 21:16
5F:→ gary27:不過程序版務程序必須要這樣,請大家暫時忍耐我的公告=.=! 07/17 21:17
6F:→ gary27:還有請理性討論,如果違規人身攻擊的話,不限對象都會處分的 07/17 21:20
7F:推 Eeon:版規第一條不是有 "多數人" "大部份"的字眼?! 07/17 21:30
8F:→ gary27:有人水球給我而且寄信給我檢舉了 07/17 21:31
9F:→ gary27:而且這不是初犯,而是水桶期間開分身 07/17 21:31
10F:→ gary27:不過沒有禠奪公權這項處罰,所以還是可以競選,找人代發就行 07/17 21:32
11F:推 Eeon:我不是對 對lighterbook 的處置有問題. 07/17 21:49
12F:→ Eeon:我的意思是 "如果違規人身攻擊的話,不限對象都會處分的" 這一 07/17 21:49
13F:→ Eeon:句,要被桶, 要滿合 "多數人" "大部份" 的要件? 07/17 21:49
14F:→ Eeon:lighterbook一個人說 ooxx 要浸人水桶,那個人不會因此就被 07/17 21:50
15F:→ Eeon:桶了吧 07/17 21:50
16F:→ Eeon:上一句 贅字..沒打好..應為 "lighterbook說某某人該浸水桶" 07/17 21:51
17F:推 idphobia:看不懂樓上的訴求..... 07/17 21:52
18F:→ Eeon:就是lighterbook在分身推文裡說樓上依現行版規要桶,樓上不會 07/17 21:53
19F:→ Eeon:因為這樣就被桶了吧 XD (我沒有特別的訴求,我只要確認 07/17 21:53
20F:→ Eeon:一下版規內容。) 07/17 21:54
21F:推 idphobia:你不覺得他是做賊的喊抓賊? 07/17 21:54
23F:→ idphobia:他的標準值得參考嗎?君不見文章處處在誹謗版主 07/17 21:55
24F:→ gary27:恩,他剛剛有修改文章,所以沒注意到,如果有備份到,而且有人 07/17 21:58
25F:→ gary27:檢舉的話,我就會判斷是否達到水桶的要件 07/17 21:59
26F:→ gary27:誹謗我其實還好,只是每次他發文我上線都會收到很多信就是了 07/17 21:59
27F:推 Eeon:唔...我沒有要反對桶他,或贊成桶別人的意思,我只是要確 07/17 21:59
28F:→ Eeon:認版規,以免有人不小心得罪他,然後被他惡搞檢舉,就被桶了 07/17 22:00
29F:→ gary27:我已經念書念到底了,=.=!...我是覺得不用爭一時意氣 07/17 22:00
30F:→ gary27:我版規只是依照小組長指示,需要桶人必須要有版規... 07/17 22:01
31F:推 idphobia:小組長不是說要劣文要有板規XD 07/17 22:01
32F:→ gary27:一切我還是希望依照我當板主的堅持,都是萬分不得已才桶的 07/17 22:02
33F:→ idphobia:版主辛苦了 07/17 22:02
34F:→ gary27:一個禮拜其實不太重,就是形式上的處罰,幾乎等於警告的意思 07/17 22:02
35F:→ gary27:我其實很不喜歡看到標題有"公告"的文章在板上的.... 07/17 22:03
36F:→ gary27:學術版一天到晚公告我覺得會很難過....=.=! 07/17 22:04
37F:→ gary27:還有我是應用數學出身的,研究所主攻科學計算,數值分析.... 07/17 22:05
38F:→ gary27:板上很多分析或代數的問題無法回答也請見諒 07/17 22:06
39F:推 Eeon:看他在那邊動不動就在喊別人數學不好,只能當笑話看 -.- 07/17 22:17
40F:→ gary27:恩,再研究的同時也要注意修身養性與人文素,儘量看的淡然些 07/17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