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s (利息和企業主收入)
看板Marxism
標題Re: [討論] 換個角度想
時間Mon Nov 27 17:37:28 2006
※ 引述《DarthRaider (摸著石頭過河)》之銘言:
照引文來看
管理有二重性
一為協調、整合組織,使各部門互相配合,順利運作(財務、行銷、採購、物流等)
一為奴役勞動,使產能發揮,最好可以超過成本
前者是每一種生產方式都會有的,屬於生產勞動
馬克思批判的是把兩者混淆一談,皆視為資本家應得收入的想法
因為後者是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中,生產資料所有者與直接勞動者對立的生產關係下產生
本質上是一種剩餘價值的索取
這要如何說明馬克思已經批判 lkcs:我要說的是﹐資本家有
一部分錢是“該拿”的?
一般會忽略前者,lkcs 才對此強調(事實上,馬克思也有區分的)
他批判的不光是為奴役勞動辯護的庸俗經濟學家
不加區分,眼裡只有第二重的,恐怕也被列入炮火的攻擊範圍
實務上怎麼區分也是個問題
在分組報告成員中,有人只想當 free rider,引起共憤
也有組員不小心洩漏報告內容,被其他組學去
組長對組員們進行溝通,這可以視為第一重
有人打了卡以後,就開始擺爛不做事,這種領錢不做事的行為
先是引起一些人不滿,另一些人則有樣學樣
這時又發現採購主管有拿回扣的嫌疑
於是管理者進行溝通與整頓
你怎麼去劃分第一重跟第二重?
馬克思這一章的講述的是關於利潤(剩餘價值的轉化形式)分割為利息和企業主收入。即
它的前提是已經生產出來的剩餘價值在利息和企業主收入這兩種名目之間的分割關係。
因而,它們不管分割的比例如何,都是作為剩餘價值的一部份相互對立。一方面,貨幣
資本家以對貨幣的所有權取得利息。另一方面,產業資本家也以他作為實際執行資本職
能的活動,即對生產勞動的剝削所花費的力氣也看成和工人一樣的勞動,因而把自己的
企業主收入合理化為監督工資。因而,不論利潤分割為利息和企業主收入的比例如何,
它們都是剩餘價值,在馬克思的眼裡都是資本家不該拿的!這是在引文之前,作為馬克
思特別把企業主收入獨立起來討論的前提。在下引文的原意是希望對該主題的討論能有
所依據,看過馬克思本人的看法之後,再進行討論。不料,原本希望能拋磚引玉,結果
卻變成斷章取義。實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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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rthRaider 來自: 219.130.43.211 (11/26 11:27)
1F:推 lkcs:這就是形而上的簡單﹐和現實的復雜 11/26 16:06
2F:推 vicks:形而上?? 11/27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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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45.167
3F:推 lkcs:所以﹐你還是在說形而上的idea﹐而我是在說活生生的人 11/27 18:28
4F:→ lkcs:你對作為人的資本家的勞動﹐理解過於狹隘了 11/27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