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s (利息和企业主收入)
看板Marxism
标题Re: [讨论] 换个角度想
时间Mon Nov 27 17:37:28 2006
※ 引述《DarthRaider (摸着石头过河)》之铭言:
照引文来看
管理有二重性
一为协调、整合组织,使各部门互相配合,顺利运作(财务、行销、采购、物流等)
一为奴役劳动,使产能发挥,最好可以超过成本
前者是每一种生产方式都会有的,属於生产劳动
马克思批判的是把两者混淆一谈,皆视为资本家应得收入的想法
因为後者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所有者与直接劳动者对立的生产关系下产生
本质上是一种剩余价值的索取
这要如何说明马克思已经批判 lkcs:我要说的是﹐资本家有
一部分钱是“该拿”的?
一般会忽略前者,lkcs 才对此强调(事实上,马克思也有区分的)
他批判的不光是为奴役劳动辩护的庸俗经济学家
不加区分,眼里只有第二重的,恐怕也被列入炮火的攻击范围
实务上怎麽区分也是个问题
在分组报告成员中,有人只想当 free rider,引起共愤
也有组员不小心泄漏报告内容,被其他组学去
组长对组员们进行沟通,这可以视为第一重
有人打了卡以後,就开始摆烂不做事,这种领钱不做事的行为
先是引起一些人不满,另一些人则有样学样
这时又发现采购主管有拿回扣的嫌疑
於是管理者进行沟通与整顿
你怎麽去划分第一重跟第二重?
马克思这一章的讲述的是关於利润(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即
它的前提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在利息和企业主收入这两种名目之间的分割关系。
因而,它们不管分割的比例如何,都是作为剩余价值的一部份相互对立。一方面,货币
资本家以对货币的所有权取得利息。另一方面,产业资本家也以他作为实际执行资本职
能的活动,即对生产劳动的剥削所花费的力气也看成和工人一样的劳动,因而把自己的
企业主收入合理化为监督工资。因而,不论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比例如何,
它们都是剩余价值,在马克思的眼里都是资本家不该拿的!这是在引文之前,作为马克
思特别把企业主收入独立起来讨论的前提。在下引文的原意是希望对该主题的讨论能有
所依据,看过马克思本人的看法之後,再进行讨论。不料,原本希望能抛砖引玉,结果
却变成断章取义。实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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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130.43.211
※ 编辑: DarthRaider 来自: 219.130.43.211 (11/26 11:27)
1F:推 lkcs:这就是形而上的简单﹐和现实的复杂 11/26 16:06
2F:推 vicks:形而上?? 11/27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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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45.167
3F:推 lkcs:所以﹐你还是在说形而上的idea﹐而我是在说活生生的人 11/27 18:28
4F:→ lkcs:你对作为人的资本家的劳动﹐理解过於狭隘了 11/27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