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rmitwhite (不存在的騎士)
看板MartialArts
標題Re: [問題] 在公園跟著打太極被警告..
時間Thu Feb 28 17:08:31 2013
我是不太想在這邊繞無關板旨的理論性問題,不過既然你們一直要把
問題扯到傳武上面我還是要來講一下。這不是傳武問題、不是武術問題、
不是運動問題、無關有沒有營利,是社會群體,或者更進一步,是技術性
團體本來就會有的現象。
社會群體有一種「劃分自己與外人界線的需求」。人對和自己同一群
體的人還有外人是有等差的,而在有些情況下隨便去混淆這種界線會造成
別人困擾。根據群體性質和成員,這種需求可能很強也可能很弱、或者被
別的需求所覆蓋。有關聯的狀況例如:
1.一群不認識的人在餐廳聚餐時你混進同一桌裡聊天
2.一堆人在公園畫圖你混進去畫
3.一堆人在公園練拳你混進去打
三種情況,當然混進去的人都有其自由,但你不會因此認為說你混進
去人家的群體裡必然不造成別人困擾。因此一般人通常只會在餐廳很擠時
和別人共桌,而且在大部分情形下會避免插話。如果有人很習慣性地去做
這些事,那他被列進該校/地區的怪人榜只是剛好而已。
在後面兩種情況中,當他們是一個技術性的團體時,會發生另一些情
況,例如他們可能會認為他們做的東西是他們技術的表徵,在我們這個團
體裡畫圖有什麼基本規範打拳有什麼基本規範等,那你一個陌生人在裡面
作的事情或許會讓旁邊一起做的人看了疑惑、或者外人以為這是我們群體
教出來的人?你做得不好時我要不要出言糾正或者對我們的人酸你?或是
幹在心裡?這是困擾發生的狀況。當然也可能有些本來就不太有界線的群
體,例如成員是不特定多數人的、或者該領域對這種狀況已有慣例的(通
常也指向說他們的成員是不特定多數人)、或者領隊者覺得無所謂的、又
或者在推廣期所以人越多越好的。通常比較具有外顯特徵可以讓你一眼判
斷出他們是一團的團體,會比較在意有外人混進來。
後面會牽涉到另一些問題那就是對公共空間的使用。公共空間確實是
大家的,然而這不代表前述情況在公共空間就不會發生(所以我舉的都是
公共空間的例子)。你要質疑說任何團體跑到公共空間活動時就不應該保
持界線,想要當個可以區分內外的團體就應該自己去租個場地,我看這是
很奇怪的。團體在合理範圍內的利用公共空間,帶小朋友去植物園教植物
辨識、班級郊遊等,這些一向是被接受的事。當然如果有團體過度佔用了
公共空間,像前一兩年新聞播的佔用溜冰場作教學用,那又是另一回事。
注意這裡我的重點不是營利,是過度佔用。
然後以「這對我不困擾啊」來回應的人是犯了個基本錯誤:對我不困
擾的事情一定對其他人都不困擾。
順便參考以下文章
http://books.google.com.tw/books?id=LUlZO969SokC&pg=PA277
※ 引述《hiqq (wuwa)》之銘言:
: 話說 我在公園跑步 偶而去
: 今天發現友一群人在打鄭子太極
: 我因 學過一點 就跟著打...
: 沒多久 那位女教練就靠過來說
: :你在哪裡學...你如果到一個場地要打要先打聲招呼,不然有時候人家會誤會..
: 我說: 難得看到 有一群人打鄭子太極 想跟著一起打...
: 他開始問我哪個師傅? ...又說她教拳20年..
: 哇~~ 好像不太對...我就不多說了..轉頭去找家人繼續跑步去...
: 各位前輩 在公園是不是不能隨便跟著打拳? 他還說在台北就會怎麼樣!@##$
: (我在高雄)
--
Il Cavaliere Inesistente
http://dejavu.blogdns.org/
騎士是種一旦失去存在的意義,就會崩解消失的東西
因此他們的一生總在追求著某些事物,以維持自己的存在
如果有了存在的理由,即使是一副空的鎧甲,也可以成為騎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94.93
1F:→ ericre :已經有團體在公園打太極拳 61.60.254.28 02/28 17:14
2F:→ ericre :所以其他人就不能在公園打太極拳!? 61.60.254.28 02/28 17:15
3F:→ ericre :因為他們有團體的界限,跟太極拳是他 61.60.254.28 02/28 17:15
4F:→ ericre :們的技術象徵!? 61.60.254.28 02/28 17:15
5F:→ ericre :團體可以合理使用公園 但為啥要限制 61.60.254.28 02/28 17:18
6F:→ ericre :別人合理使用公園 61.60.254.28 02/28 17:18
7F:→ ericre :因為沒打聲招乎,盡到報告義務 61.60.254.28 02/28 17:19
8F:→ ericre :所以小市民們就不能在公園打太極拳 61.60.254.28 02/28 17:19
9F:→ ericre :原po在旁邊跟著打沒有混進去的意思吧 61.60.254.28 02/28 17:22
10F:推 bandoll :要打有必要在人家屁股後面跟著比劃? 211.74.250.177 02/28 17:24
11F:→ ericre :空間夠大,區分的出來團體內外 61.60.254.28 02/28 17:25
12F:→ ericre :在旁邊練不為過吧 61.60.254.28 02/28 17:25
13F:→ ericre :難道要避開五十公尺才算有尊重對方 61.60.254.28 02/28 17:28
14F:→ hermitwhite :那這裡就是個對原post文本解讀的問題 111.253.94.93 02/28 17:28
15F:→ ericre :跟對方的拳術 61.60.254.28 02/28 17:28
16F:→ hermitwhite :了。所謂的跟著打是在哪邊跟著打? 111.253.94.93 02/28 17:28
17F:→ ericre :要問原po拉 61.60.254.28 02/28 17:29
18F:→ ericre :還有...團體界限那麼強是要做什麼 61.60.254.28 02/28 17:41
19F:→ ericre :為什麼要到公園展示團體界限很強.. 61.60.254.28 02/28 17:42
20F:→ ericre :別人踏到氣場外圍 就要關切說如果在 61.60.254.28 02/28 17:45
21F:→ ericre :台北就會怎麼樣..這不是很有威脅感嗎 61.60.254.28 02/28 17:45
22F:推 NSACSS :既然原PO沒有跟他們交談 和1不同 114.36.95.208 02/28 18:03
23F:→ NSACSS :那混進去就要看混多進去 在旁邊跟著 114.36.95.208 02/28 18:03
24F:→ NSACSS :比話也算是混進去嗎(?) 114.36.95.208 02/28 18:03
25F:→ NSACSS :另外像原文描述 難道那個師傅覺得 114.36.95.208 02/28 18:05
26F:→ NSACSS :行為對他有困擾 他就有權力去要求 114.36.95.208 02/28 18:05
27F:→ NSACSS :人家有要向他報到自我介紹的義務? 114.36.95.208 02/28 18:05
28F:→ NSACSS :他似乎也沒有擠進去手拉手親嘴 114.36.95.208 02/28 18:06
29F:→ NSACSS :也談不上卡到別人做動作的肢體活動 114.36.95.208 02/28 18:07
30F:→ NSACSS :範圍,難不成他走到這群人中間了? 114.36.95.208 02/28 18:07
31F:→ hermitwhite :任何人都有權利在公共場合對陌生人訓 122.118.55.147 03/01 16:34
32F:→ hermitwhite :話,只是根據狀況可能有妥當與否的差 122.118.55.147 03/01 16:36
33F:→ hermitwhite :異。 122.118.55.147 03/01 16:36
34F:→ hermitwhite :那我們在討論中也發現原post的描述沒 122.118.55.147 03/01 16:40
35F:→ hermitwhite :有辦法明確再現現場情況,在不知道對 122.118.55.147 03/01 16:42
36F:→ hermitwhite :方實際訓話的內容和跟著打的狀況時, 122.118.55.147 03/01 16:43
37F:→ hermitwhite :也無法真正確定雙方作為是否妥當。那 122.118.55.147 03/01 16:44
38F:→ hermitwhite :你可以把本文當作可能的問題之一。 122.118.55.147 03/01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