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WINER2002 (嘟少爺)
看板MartialArts
標題Re: [轉錄]成大附近的圍毆事件
時間Sat May 3 15:45:57 2008
我不知道原PO是什麼目的發文
但是我很認真的看了一下
整理出幾個重點出來:
1.當事人為何在佔上風之時不離開?
常打架的人就知道,當你把對手撂倒的時候,就因該先行離開,
而不是在那邊傻傻的等人家烙人之後還在那邊逞兇鬥狠,世事難
料,千金難買運氣好。還能活在這邊打字算你運氣好。
2.雞排店老闆明則保身,人家跟你沒有親屬關係。
俗話話說得好,明則保身,你打架關他屁事,要是那群小夥子砸
了他們賴以維生的攤位你要負責嗎?他的小孩你要幫忙扶養嗎?
人家一天才賺你10幾塊錢,又不是10幾萬元。為何要為你冒
這麼大的風險呢?
3.為什麼刻意要發在武術版呢?因為你練過搏擊?還是你對武術界
有貢獻?
一個平常不會出沒在武術版的人,為什麼會在武術版發文,還振
振有詞的說自己的委屈,感覺好像就是弱者需要人家同情,為什
麼平常不把關係搞好呢?非得要出事才來找人幫忙,人家欠你的
嗎?為了自己的私仇合理化,在這邊說你多委屈,為什麼不先想
說我該讓自己變強呢?
文人政治害死書呆子。
我以前也常常打架,跟別人起衝突,但是我沒有烙過人,也不怕對方有機會烙人
,為我會在他還沒打電話之前把他撂倒,並且把他的手機丟掉。讓他後會找錯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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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13.97
1F:推 loveloser:恩 是某人轉錄的 不是當事人轉錄的 05/03 15:52
2F:→ loveloser:當事人 是台南版那位 轉錄的 是e魚 05/03 15:53
3F:→ loveloser:不過第一點我覺得很正確 第二點雖然不能說錯 不過舉手之 05/03 15:54
4F:→ PKWINER2002:轉錄的心態可議,而且當事人是否有對對方做出不該做的 05/03 15:54
5F:→ loveloser:勞 偷偷躲起來報警也可以 不過面對這壓力也無法苛責老闆 05/03 15:54
6F:→ PKWINER2002:的舉動,我們不在場故不得而知。 05/03 15:55
7F:→ loveloser:可是第三點的話 原PO跟本沒想過要PO到武術版吧 除非轉錄 05/03 15:56
8F:→ loveloser:的人有徵求過原PO 原PO也只是在台南版現身說明成大事件 05/03 15:56
9F:→ PKWINER2002:誰叫原PO不知道分寸,被打也是剛好的,而且誰說的是事 05/03 16:00
10F:→ PKWINER2002:實,我們不得而知也無從查證,怕有正義之士想幫他反而 05/03 16:01
11F:→ PKWINER2002:落得牢獄之災,顧我覺得心態可議。 05/03 16:01
12F:推 loveloser:我的問題是 當事人根本沒意願要發文在武術版 是被某人轉 05/03 16:03
13F:→ loveloser:過來的 其他你說的我也都認同 我們不清楚事情 也不去多 05/03 16:04
14F:→ loveloser:做評論 只是當事人在台南版發文之後 被轉到這邊 他也不 05/03 16:04
15F:→ loveloser:知道吧 05/03 16:05
16F:推 Hambowbow:我也覺得讓人打手機超蠢的 05/03 16:20
17F:→ in0205:明"哲"保身.後"悔". 人家在打手機還不跑真的好危險的說... 05/03 16:21
18F:→ nra7346:流氓真的很機車... 05/03 16:49
19F:→ killkids:看到一個被害者的文章 不先看清楚是別人轉錄的就直接發 05/03 17:35
20F:→ killkids:文批判...還說受害者裝可憐求同情啊? 真是有見解! 05/03 17:36
21F:→ killkids:還"被打也是剛好"啊 事不關己也別出言嘲諷啊 05/03 17:41
22F:→ killkids:或許原po武藝驚人 但所謂認真看過後居然得到這種結論 05/03 17:43
23F:→ killkids:還真不知道是個怎麼樣的思維方式 05/03 17:44
24F:→ redeploy:通常這種思維方式的武藝都不怎麼驚人 05/03 19:38
25F:→ redeploy:我單指文中的第3點 05/03 19:39
26F:→ qwerkboy:我只想問原po 你第一行有看嗎?? 05/03 20:33
27F:→ PKWINER2002:我知道這篇文章式轉錄的,可是轉錄者的心態也可議 05/03 21:10
28F:→ PKWINER2002:原PO說自己練過搏擊,但是學藝不精,感覺就是轉來這邊 05/03 21:11
29F:→ PKWINER2002:討救兵的。 05/03 21:14
30F:推 lbj23ca15ai3:除了第3點外 其他我都認同 05/03 22:34
31F:→ lbj23ca15ai3:但說真的 真的出事情 我會看不起烙人的人 05/03 22:36
32F:→ lbj23ca15ai3:PS:不常出現在武術版 不代表任何事 只能說他不常發言 05/03 22:37
33F:推 lbj23ca15ai3:可是我想說的是...當事人沒跑很有種 但是很笨 05/03 22:40
34F:→ lbj23ca15ai3:看過PK之後發的言了 畢竟是發生過不好的經驗 05/03 22:41
35F:→ lbj23ca15ai3:會有此反應真的是 人之常情阿 05/03 22:42
36F:噓 kuwawa:為什麼會覺得是來討救兵? 武術板的人能讓時光倒流? 05/04 12:54
37F:噓 lqz:我還是覺得受害者轉錄者心態都不可議 是你心態比較怪 05/04 14:06
38F:噓 andytwtw:自己罵錯人還不道歉 想轉移話題阿 05/04 18:51
39F:推 min214:把對方手機丟掉 說得太好了 學起來 05/04 19:13
40F:→ PKWINER2002:要我繼續分析嗎?成大生跟流氓已經做了筆錄,簡單的說 05/04 19:22
41F:→ PKWINER2002:他知道流氓他家在哪邊,現在成大生要找人去找麻煩,也 05/04 19:23
42F:→ PKWINER2002: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請用常理思考,別怪我用這麼嚴格的 05/04 19:24
43F:→ PKWINER2002:的態度看這件事情。 05/04 19:24
44F:→ takano:能理解PK兄的聯想... 05/04 23:36
45F:噓 fema1esex1:人家都說是轉錄還不道歉 自以為可憐 05/23 16:31
46F:噓 fema1esex1:拉不下面子道歉嗎 05/23 16:37
47F:噓 fema1esex1:被害妄想 05/23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