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WINER2002 (嘟少爷)
看板MartialArts
标题Re: [转录]成大附近的围殴事件
时间Sat May 3 15:45:57 2008
我不知道原PO是什麽目的发文
但是我很认真的看了一下
整理出几个重点出来:
1.当事人为何在占上风之时不离开?
常打架的人就知道,当你把对手撂倒的时候,就因该先行离开,
而不是在那边傻傻的等人家烙人之後还在那边逞凶斗狠,世事难
料,千金难买运气好。还能活在这边打字算你运气好。
2.鸡排店老板明则保身,人家跟你没有亲属关系。
俗话话说得好,明则保身,你打架关他屁事,要是那群小夥子砸
了他们赖以维生的摊位你要负责吗?他的小孩你要帮忙扶养吗?
人家一天才赚你10几块钱,又不是10几万元。为何要为你冒
这麽大的风险呢?
3.为什麽刻意要发在武术版呢?因为你练过搏击?还是你对武术界
有贡献?
一个平常不会出没在武术版的人,为什麽会在武术版发文,还振
振有词的说自己的委屈,感觉好像就是弱者需要人家同情,为什
麽平常不把关系搞好呢?非得要出事才来找人帮忙,人家欠你的
吗?为了自己的私仇合理化,在这边说你多委屈,为什麽不先想
说我该让自己变强呢?
文人政治害死书呆子。
我以前也常常打架,跟别人起冲突,但是我没有烙过人,也不怕对方有机会烙人
,为我会在他还没打电话之前把他撂倒,并且把他的手机丢掉。让他後会找错碴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13.97
1F:推 loveloser:恩 是某人转录的 不是当事人转录的 05/03 15:52
2F:→ loveloser:当事人 是台南版那位 转录的 是e鱼 05/03 15:53
3F:→ loveloser:不过第一点我觉得很正确 第二点虽然不能说错 不过举手之 05/03 15:54
4F:→ PKWINER2002:转录的心态可议,而且当事人是否有对对方做出不该做的 05/03 15:54
5F:→ loveloser:劳 偷偷躲起来报警也可以 不过面对这压力也无法苛责老板 05/03 15:54
6F:→ PKWINER2002:的举动,我们不在场故不得而知。 05/03 15:55
7F:→ loveloser:可是第三点的话 原PO跟本没想过要PO到武术版吧 除非转录 05/03 15:56
8F:→ loveloser:的人有徵求过原PO 原PO也只是在台南版现身说明成大事件 05/03 15:56
9F:→ PKWINER2002:谁叫原PO不知道分寸,被打也是刚好的,而且谁说的是事 05/03 16:00
10F:→ PKWINER2002:实,我们不得而知也无从查证,怕有正义之士想帮他反而 05/03 16:01
11F:→ PKWINER2002:落得牢狱之灾,顾我觉得心态可议。 05/03 16:01
12F:推 loveloser:我的问题是 当事人根本没意愿要发文在武术版 是被某人转 05/03 16:03
13F:→ loveloser:过来的 其他你说的我也都认同 我们不清楚事情 也不去多 05/03 16:04
14F:→ loveloser:做评论 只是当事人在台南版发文之後 被转到这边 他也不 05/03 16:04
15F:→ loveloser:知道吧 05/03 16:05
16F:推 Hambowbow:我也觉得让人打手机超蠢的 05/03 16:20
17F:→ in0205:明"哲"保身.後"悔". 人家在打手机还不跑真的好危险的说... 05/03 16:21
18F:→ nra7346:流氓真的很机车... 05/03 16:49
19F:→ killkids:看到一个被害者的文章 不先看清楚是别人转录的就直接发 05/03 17:35
20F:→ killkids:文批判...还说受害者装可怜求同情啊? 真是有见解! 05/03 17:36
21F:→ killkids:还"被打也是刚好"啊 事不关己也别出言嘲讽啊 05/03 17:41
22F:→ killkids:或许原po武艺惊人 但所谓认真看过後居然得到这种结论 05/03 17:43
23F:→ killkids:还真不知道是个怎麽样的思维方式 05/03 17:44
24F:→ redeploy:通常这种思维方式的武艺都不怎麽惊人 05/03 19:38
25F:→ redeploy:我单指文中的第3点 05/03 19:39
26F:→ qwerkboy:我只想问原po 你第一行有看吗?? 05/03 20:33
27F:→ PKWINER2002:我知道这篇文章式转录的,可是转录者的心态也可议 05/03 21:10
28F:→ PKWINER2002:原PO说自己练过搏击,但是学艺不精,感觉就是转来这边 05/03 21:11
29F:→ PKWINER2002:讨救兵的。 05/03 21:14
30F:推 lbj23ca15ai3:除了第3点外 其他我都认同 05/03 22:34
31F:→ lbj23ca15ai3:但说真的 真的出事情 我会看不起烙人的人 05/03 22:36
32F:→ lbj23ca15ai3:PS:不常出现在武术版 不代表任何事 只能说他不常发言 05/03 22:37
33F:推 lbj23ca15ai3:可是我想说的是...当事人没跑很有种 但是很笨 05/03 22:40
34F:→ lbj23ca15ai3:看过PK之後发的言了 毕竟是发生过不好的经验 05/03 22:41
35F:→ lbj23ca15ai3:会有此反应真的是 人之常情阿 05/03 22:42
36F:嘘 kuwawa:为什麽会觉得是来讨救兵? 武术板的人能让时光倒流? 05/04 12:54
37F:嘘 lqz:我还是觉得受害者转录者心态都不可议 是你心态比较怪 05/04 14:06
38F:嘘 andytwtw:自己骂错人还不道歉 想转移话题阿 05/04 18:51
39F:推 min214:把对方手机丢掉 说得太好了 学起来 05/04 19:13
40F:→ PKWINER2002:要我继续分析吗?成大生跟流氓已经做了笔录,简单的说 05/04 19:22
41F:→ PKWINER2002:他知道流氓他家在哪边,现在成大生要找人去找麻烦,也 05/04 19:23
42F:→ PKWINER2002: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请用常理思考,别怪我用这麽严格的 05/04 19:24
43F:→ PKWINER2002:的态度看这件事情。 05/04 19:24
44F:→ takano:能理解PK兄的联想... 05/04 23:36
45F:嘘 fema1esex1:人家都说是转录还不道歉 自以为可怜 05/23 16:31
46F:嘘 fema1esex1:拉不下面子道歉吗 05/23 16:37
47F:嘘 fema1esex1:被害妄想 05/23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