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ARLETMOON (譬如月下)
看板MakeUp
標題Re: [討論] 廣告文之範圍與懲處
時間Wed Jul 7 11:39:32 2010
因為推文不小心推得太長,為免閱讀困難,整理一下發成一篇文:P
我在想,
嚴格的板規與其說造成版友困擾,不如說是隔絕廣告文的護城河;
就我所知也是有版友將接案的文和要在版上分享的文分得很明確的,
因此我覺得沒有特別放寬的必要,
籲請有接案的版友於分享時留心,勿不慎越線即可;
說明:
其實平常我都在潛水看文,看到有興趣或能夠分享意見的文章則在底下推推文,
因此對於版主所謂"太多無辜的人踩到線而被嚴懲"這現象,其實並沒有什麼感覺....
請問具體而言無辜受罰的版友是哪些呢?
我想如果真的無辜遭懲,其實還是可以申訴,並不是版主判了就永劫不復,
所以為何要因為有人受到處罰了而放寬成不易受罰的標準呢?
這樣感覺有點本末倒置呢,而且規範不到犯規者的版規,要它作什麼呢...
何況對所謂"無辜"的定義,我其實存疑。
也許有接合作案的資深熱情版友不慎踩線真的很遺憾,
但除單一個案以外,難道其它被水桶的都是無辜、不慎、不小心那麼單純嗎?
版主認得、常發文的版友犯規就可以了解她是不小心,
而新版友誤犯版規就沒人能為她證明,這樣不是不太公平?
在此沒有要指涉任何人,
我用意在於指出"不小心"其實難以認定,
廣告文若以不小心作為卸責說法,難道可以接受嗎?
犯規就是犯規,即使曉得對方是無意踩線也只能一視同仁,
何況版規若有人不小心而被罰就放寬,似乎也不大適當,
說對不起有用的話要警察作什麼呢?
美妝版規為了杜絕廣告,本來就傾向於嚴格,
那麼有在接案的版友於發文同時,為了維護版友與自身權益,本就應該留意版規不是嗎?
如果優質版友的帳號踩線被桶,雖然很可惜,但也不能因此而說是無辜呀?
我想再度提出一點特別強調,
那就是有機會去踩到"廣告文"這條線的版友其實在版上屬於少數,
多數版友看文推文除了注意語氣不要吵架外,應該從來不需擔心自己因踩線被桶吧?
一旦為了少數人大意被桶的可能而放寬條款,等於擴大灰色地帶,
可以想見的之後必定開始出現鑽漏洞企圖矇混過關的假文,
那這樣除了讓廣告廠商歡呼外,
徒然增加版主判定的困難、也磨耗版友對版上文章的信心,
爽到廠商,艱苦到你我,何必呢?
因此如果版主仍認為有放寬的必要,(上任時的政見不都有著杜絕廣告文的決心嗎)
那麼我誠懇地希望能以投票讓版友們一起來決議今後版規的走向。
--
我的個人意見是~版規最好嚴格到讓假分享真廣告的文沒有生存空間~~"\(>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74.166
1F:推 LoveTipsy:完全同意這篇~~ 122.122.4.24 07/07 11:40
2F:→ TonyQ:你弄錯申訴的意義了,在有規定照規定走的狀114.136.122.139 07/07 11:42
3F:→ TonyQ:況下,申訴是一定沒有酌情空間的。114.136.122.139 07/07 11:42
4F:→ TonyQ:板規都已經寫明申訴就是永久水桶,想要酌情114.136.122.139 07/07 11:42
5F:→ TonyQ:去降低處分,更容易落入標準不一的爭議中。114.136.122.139 07/07 11:42
6F:→ TonyQ: *違規114.136.122.139 07/07 11:43
7F:→ TonyQ:如果不因為有人受了過重的懲罰要放寬標準,114.136.122.139 07/07 11:43
8F:→ TonyQ:那什麼時候才要放寬標準?沒人被懲罰時?114.136.122.139 07/07 11:43
9F:→ TonyQ:從 6/1 迄今共有8位板友因此被永久水桶,而114.136.122.139 07/07 11:45
10F:→ TonyQ:且因為規定寫死是永久水桶所以都是永久水桶114.136.122.139 07/07 11:45
11F:→ TonyQ:八位換算過來讓他每個人發三篇好了,24篇文114.136.122.139 07/07 11:45
12F:→ TonyQ:章一天分不到一篇,講什麼艱苦到你我是否有114.136.122.139 07/07 11:46
13F:→ TonyQ:點反應過度?而且標準這回事不管有沒有定義114.136.122.139 07/07 11:46
14F:→ TonyQ:本來就都很模糊。114.136.122.139 07/07 11:47
我的意思是,如果她真的無辜,也就是明明不是廣告卻被桶,也就是被誤判
那還是可以申訴的,但若確實有踩線事實,我覺得即使遺憾也不能稱無辜。
另T版主表示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認為放寬標準正好和她的意願反其道而行,且不論T版主的意願,
能夠因放寬標準而獲得方便的,是哪些人呢?
有必要因為這些人的方便,而去擴大被廣告文入侵的可能性嗎?
※ 編輯: SCARLETMOON 來自: 59.113.74.166 (07/07 11:56)
15F:→ TonyQ:今天是處分輕重的問題,不是桶不桶的問題。114.136.122.139 07/07 11:48
16F:→ TonyQ:今天是覺得「桶永久水桶太久」,不是「怕誤114.136.122.139 07/07 11:48
17F:→ TonyQ:桶」。114.136.122.139 07/07 11:48
18F:推 LoveTipsy:其實重點就是 要改版規就是投票~~ 122.122.4.24 07/07 11:54
19F:→ TonyQ:板主沒說不辦投票吧XD 看起來是徵詢意見而已114.136.122.139 07/07 11:55
20F:→ TonyQ:不過說正格的,辦投票更難防止廠商滲透吧XD114.136.122.139 07/07 11:55
21F:→ TonyQ:板務都說會考量了,就看著辦囉~114.136.122.139 07/07 11:56
22F:→ TonyQ:永久水桶換成水桶一個月是有方便到哪去啦..114.136.122.139 07/07 11:57
23F:→ TonyQ:而且是「初犯」水桶一個月,累犯自然該死啊114.136.122.139 07/07 11:58
24F:推 end61728:很奇怪~那些犯錯的人為什麼要為他們著想 61.216.9.156 07/07 12:04
25F:→ end61728:老實說真的有心~就算被桶了還是可以換帳 61.216.9.156 07/07 12:04
26F:推 ma1016:以後只要是廠商提供的試色文就可以開放嗎? 124.219.9.131 07/07 12:05
27F:→ end61728:號~不懂這樣的版規有什麼好討論的 61.216.9.156 07/07 12:05
28F:→ ma1016:故意放火讓大家買就可以不算是廣告文嗎? 124.219.9.131 07/07 12:05
29F:→ ma1016:那這版也要變成沒什麼參考價值了.... 124.219.9.131 07/07 12:05
30F:→ ma1016:杜絕所有廠商有關的 有很過分嗎= =????? 124.219.9.131 07/07 12:06
31F:→ mailala:覺得無辜這個詞用的很奇怪,犯錯了可以用 140.130.31.18 07/07 12:10
32F:→ mailala:無辜嗎?應該說是不小心吧 = = 140.130.31.18 07/07 12:10
33F:推 yoyogl:推這篇,完全不懂為何突然要改版規 122.124.208.12 07/07 12:40
34F:推 airstation:應該說~廠商要PO廣告..一定會想辦法PO 163.29.35.147 07/07 12:54
35F:→ airstation:法條有多少~他們就會怎麼鑽~對他們來說 163.29.35.147 07/07 12:54
36F:→ airstation:兩個字~"沒差",反正你的版規是你的事 163.29.35.147 07/07 12:55
37F:→ airstation:廣告我會想辦法鑽其他條漏洞~讓你整個 163.29.35.147 07/07 12:55
38F:→ airstation:變的非常的矛盾~ 所以..要防範的話~可 163.29.35.147 07/07 12:56
39F:→ airstation:明定版規只會讓版規被廠商打入死胡同內 163.29.35.147 07/07 12:57
40F:→ airstation:~造成矛盾而無法翻身 163.29.35.147 07/07 12:57
41F:→ airstation:這是我的想法~我接觸過廠商~ 163.29.35.147 07/07 12:58
42F:→ airstation:我知道他們很愛玩這個東西~給大家參考 163.29.35.147 07/07 12:58
43F:→ airstation:所以浸廣告文水桶~我覺得由版主心證 163.29.35.147 07/07 12:59
44F:→ airstation:比較好 163.29.35.147 07/07 12:59
45F:推 shuan0307:其實說真的~廣告文我還真的看不出來@@ 59.104.116.162 07/07 13:46
46F:→ shuan0307:版主加油~廣告文還是要杜絕比較好~ 59.104.116.162 07/07 13:47
47F:推 azure1428:沒有所謂無辜不無辜吧...自己有沒有花錢 140.122.43.21 07/07 13:51
48F:→ azure1428:買產品 難道會不知到嗎= = 140.122.43.21 07/07 13:51
49F:→ QQGirl:其實先依照版主的想法試行2~3個月118.160.175.104 07/07 13:58
50F:→ QQGirl:如果真的發現這樣的規定易形成漏洞118.160.175.104 07/07 13:58
51F:→ QQGirl:再改回原本的版規,這樣也比較彈性118.160.175.104 07/07 13:58
52F:→ QQGirl:先試行一段時間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結果118.160.175.104 07/07 13:59
53F:→ ma1016:所以偽試色真廣告文要記得裝可憐..大家都同 124.219.9.131 07/07 14:39
54F:→ ma1016:情弱者..就不能處罰了~~ 124.219.9.131 07/07 14:39
55F:推 midori8310:不懂為何要改版規+1 60.250.228.29 07/07 14:45
56F:→ TonyQ:違規的文章還是會罰啊,怎麼會是裝可憐就不114.136.122.139 07/07 15:13
57F:→ TonyQ:罰咧@_@114.136.122.139 07/07 15:14
58F:→ TonyQ:不過是把永久水桶調降成一個月,難道一個月114.136.122.139 07/07 15:14
59F:→ TonyQ:的水桶對使用者來講不痛不癢嗎?@.@114.136.122.139 07/07 15:14
60F:→ TonyQ:一個月的水桶本就已經算是很重的處分了。114.136.122.139 07/07 15:15
61F:→ ma1016:不是啦~我意思是 就算是廠商提供的試色文 124.219.9.131 07/07 15:28
62F:→ ma1016:如果發文者裝可憐說只是她自己好意分享 就 124.219.9.131 07/07 15:28
63F:→ ma1016:會又有人說亂水桶人了= =||| 124.219.9.131 07/07 15:28
64F:推 spacyna:一個月水桶有很重嗎?我不覺得....(茶) 203.70.98.17 07/07 15:51
65F:推 loven51:那所謂的新品情報文還可以發嗎?? 112.104.143.49 07/07 15:51
66F:→ spacyna:不覺得永久桶有哪裡不好 反對修+1 203.70.98.17 07/07 15:51
67F:→ QQGirl:其實版規有點彈性也很好,因為要輕要重118.160.175.104 07/07 16:01
68F:→ QQGirl:是可以控制在版主手上,但如果版規的處罰118.160.175.104 07/07 16:01
69F:→ QQGirl:是一槍斃命的,難免會錯殺非廠商但未注意版118.160.175.104 07/07 16:02
70F:→ QQGirl:規的使用者。當然,發文前先看版規是很重要118.160.175.104 07/07 16:03
71F:→ QQGirl:的,但人難免會有疏漏的情況,第一次一個月118.160.175.104 07/07 16:04
72F:→ QQGirl:第2次永久水桶,算是一個比較有彈性的方式118.160.175.104 07/07 16:04
73F:推 spring68258:推~跟我想法一樣..且是一模一樣@@'' 118.170.1.125 07/07 16:08
74F:推 spacyna:被錯殺可以申訴,又不是真的永無翻身 203.70.98.17 07/07 16:34
75F:→ spacyna:今天就是要杜絕廣告文才需要動要到終身, 203.70.98.17 07/07 16:34
76F:→ spacyna:不覺得有必要給廣告文第二次機會 203.70.98.17 07/07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