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done (阿忠)
看板Magic_Center
標題[申訴] 請看完整Erance違反指名組規的新事證
時間Fri Oct 13 12:06:30 2017
1.申訴之版名:
wordtell
2.申訴之版主:
Erance
3.申訴之原由:
代理小組長未看完整新事證和證據~
請依法處理Erance的違規
並且根本就有新進展~
4.以下附上申訴之原件:
sitos在上一篇
#1PtZzRUA (Magic_Center) 宣稱本篇沒有新事證和新進展~
然而根本就有~所以請重新處理~
原本代理小組長在這篇
#1Pc4Dgl4 (Magic_Center) 說
1. 由於 #1Jfmv70H (Magic_Center) 中關於取消指名制度所作之說明,
並沒有訂定相關的處分方式,故本案所提及與指名相關之文章不另作處分。
但是後續最大的新事證和新進展就是~
經過小弟後續調查後發現根本就有相關處分方式~(這就是最大的新進展和事證)~
所以請不要再說沒有新事證而不處理案件~
相關的發現如下~所以請sitos依據我所找到的新事證法規和發現~依法進行判決~
(二) 相關法規新發現
後來~小弟發現~
小組規裡明明就有寫相關罰則~只不過是寫在小組規板主篇的大綱裡~
所以本來就有寫的東西~自然就不用在公告中重複再寫~
以下是小組置底相關規定和罰則:
(明明相關小組規之前還在本版置底~不該說沒有罰則~)
9/25 Paulnewman □ [公告] 命理研究院組規:版主篇
文章代碼(AID):
#1GO9XrB3 (Magic_Center)
裡面提到:
版主自律守則即日起更改為正式組規,一併上呈自群組長處,目前修訂三條試行
之,請各位版主遵守,若有任何問題,請於一個月內提出。
1.本「命理研究院組規:版主篇」,適用於本組命理學術色彩之各版,
規範本組群內之版主。
2.版主不得違反站規,違者以警告論。警告兩次則直接去職。於本群組
去職達兩次,則永遠不得擔任本組版主職務。如利用版主職權非法賺
錢、圖利他人,
或在非開放廣告、連結等看版廣告宣傳者,將不經警
告直接去職,情結重大者將永不錄用。【詳細法規請參照廣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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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測字版主Erance很明顯違規必須判罰
因為依據置底小組規~板主不得違反站規~
而站規裡的條款寫得很清楚~(各級規定不得牴觸更高階的規定)
也寫得很清楚~(板規不得牴觸小組規、小組規不得牴觸群組規、群組不得牴觸站規~
站規不得牴觸法律~)
所以Erance板規牴觸小組規的做法~
很明顯就是違反站規所寫的內容~依據置底板主篇的規定要以警告論處~
再深入追究~
當初P前小組長所定的禁指名公告~是歸類於廣告宣傳~
看他公告的題目就知道:
#1Jfmv70H
6/23 Paulnewman □ [公告] 本小組嚴禁命理師廣告、個人宣傳
^^^^^^^^^^^^^^
所以~Erance等於帶頭違反廣告宣傳相關規定~
依據小組規理的板主篇規定~
或在非開放廣告、連結等看版廣告宣傳者,將不經警
告直接去職,情結重大者將永不錄用。【詳細法規請參照廣告篇】
尤其Erance還大辣辣的說~只要他在任~指名制度就會繼續實行~等於知法犯法~
所以Erance依法應該去職外加一支警告~而不是什麼事都沒有~
P.S:
剛剛在SYSOP的的
23. ◆ PTT 法規集 > 17. ◇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裡面有看到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然後本篇下面還寫了罰則
五、板主的罰責:
(1) 有不良情節者,
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2) 若期限內未自動修正者,得以廢板主,看板由小組長或站長接管。
(所以囉~即使完全無視小組規~依據站規測字版主也不該什麼罰則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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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95.16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gic_Center/M.1507867593.A.BEE.html
※ 編輯: kadone (36.225.195.171), 10/13/2017 16:07:11
1F:→ sitos: 若對本案之認定與處分不服,請向板務站長提出申訴。 10/14 03:21
我是重新申訴~你要針對新事證判案~
而不是叫我跟版務站長提出申訴~
※ 編輯: kadone (36.226.127.161), 10/14/2017 03:22:31
2F:→ malosing: 叫你去就去 10/14 03:41
說你通姦就通姦大人塊鍘他是嗎?
※ 編輯: kadone (36.226.127.161), 10/14/2017 03:43:23
3F:推 eternalviva: 阿忠 來去投票了 啊...你不能投 10/14 12:02
啊不就是怕我跟weare投票~
所以才設這門檻~
4F:→ malosing: 免起來 10/14 19:58
5F:→ eternalviva: 天啊 gkc還到處站內信拉票 太用心良苦了吧 哈哈哈哈 10/14 22:28
6F:→ eternalviva: 搞到被陌生人檢舉 XDDDD 10/14 22:29
7F:→ malosing: 那個還滿趣味的 10/14 22:47
沒辦法啊~換做是我~我也想這麼作~
誰叫群組長這次擺明偏袒特定族群~要嘛就正正當當讓所有民意來決定~
※ 編輯: kadone (36.226.41.182), 10/14/2017 23:30:10
8F:→ malosing: 原來在信件中自設立場叫正正當當 10/14 23:33
如果是正正當當那就會讓所有符合資格的民意一起來決定~
而不會刻意為了排除反對意見而量身訂做門檻~
※ 編輯: kadone (36.226.41.182), 10/14/2017 23:35:08
9F:→ malosing: 原來在信件中自設立場叫正正當當 10/15 00:18
10F:→ malosing: 又被檢舉XD 10/15 12:39
11F:→ u9003096: 阿忠,跟大濕說一下,寄給不特定人,還指出ID,及擔任職務 10/15 18:18
12F:→ u9003096: 已經可使不特定使用者辨識信中對象,貶抑人格.. 10/15 18:18
13F:→ u9003096: 這也太不小心了.....心平氣和好好投完票嘛.... 10/15 18:18
我認為這是私信~而且是個人言論自由~裡面也沒有謾罵字眼~
並且所指稱的事實也並非無據~
※ 編輯: kadone (36.226.123.123), 10/15/2017 22:01:20
14F:→ malosing: 事實就是無據 10/15 22:03
ㄟ..他文章裡講的描述~LIFE版都有版友批過~
※ 編輯: kadone (36.226.123.123), 10/15/2017 22:08:13
15F:→ malosing: 版友 呵呵 10/15 22:09
是啊~看到你跟Y兩個隱版後才出現的人物~ 呵呵
※ 編輯: kadone (36.226.123.123), 10/15/2017 22:13:07
16F:→ malosing: 版友 XD 10/15 22:42
17F:→ u9003096: 阿忠,要拉票就好好拉嘛.寄六個,就被兩個檢舉..這人緣?哎 10/15 22:59
啊是關我什麼事?
※ 編輯: kadone (36.226.123.123), 10/15/2017 23:38:31
18F:→ u9003096: 我說..你跟大濕比較熟..請大師安全拉票,以合為貴拉.. 10/16 00:23
19F:→ u9003096: 沒拉成還被人笑...不划算 10/16 00:24
※ gkc: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11/05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