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done (阿忠)
看板Magic_Center
标题[申诉] 请看完整Erance违反指名组规的新事证
时间Fri Oct 13 12:06:30 2017
1.申诉之版名:
wordtell
2.申诉之版主:
Erance
3.申诉之原由:
代理小组长未看完整新事证和证据~
请依法处理Erance的违规
并且根本就有新进展~
4.以下附上申诉之原件:
sitos在上一篇
#1PtZzRUA (Magic_Center) 宣称本篇没有新事证和新进展~
然而根本就有~所以请重新处理~
原本代理小组长在这篇
#1Pc4Dgl4 (Magic_Center) 说
1. 由於 #1Jfmv70H (Magic_Center) 中关於取消指名制度所作之说明,
并没有订定相关的处分方式,故本案所提及与指名相关之文章不另作处分。
但是後续最大的新事证和新进展就是~
经过小弟後续调查後发现根本就有相关处分方式~(这就是最大的新进展和事证)~
所以请不要再说没有新事证而不处理案件~
相关的发现如下~所以请sitos依据我所找到的新事证法规和发现~依法进行判决~
(二) 相关法规新发现
後来~小弟发现~
小组规里明明就有写相关罚则~只不过是写在小组规板主篇的大纲里~
所以本来就有写的东西~自然就不用在公告中重复再写~
以下是小组置底相关规定和罚则:
(明明相关小组规之前还在本版置底~不该说没有罚则~)
9/25 Paulnewman □ [公告] 命理研究院组规:版主篇
文章代码(AID):
#1GO9XrB3 (Magic_Center)
里面提到:
版主自律守则即日起更改为正式组规,一并上呈自群组长处,目前修订三条试行
之,请各位版主遵守,若有任何问题,请於一个月内提出。
1.本「命理研究院组规:版主篇」,适用於本组命理学术色彩之各版,
规范本组群内之版主。
2.版主不得违反站规,违者以警告论。警告两次则直接去职。於本群组
去职达两次,则永远不得担任本组版主职务。如利用版主职权非法赚
钱、图利他人,
或在非开放广告、连结等看版广告宣传者,将不经警
告直接去职,情结重大者将永不录用。【详细法规请参照广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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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测字版主Erance很明显违规必须判罚
因为依据置底小组规~板主不得违反站规~
而站规里的条款写得很清楚~(各级规定不得抵触更高阶的规定)
也写得很清楚~(板规不得抵触小组规、小组规不得抵触群组规、群组不得抵触站规~
站规不得抵触法律~)
所以Erance板规抵触小组规的做法~
很明显就是违反站规所写的内容~依据置底板主篇的规定要以警告论处~
再深入追究~
当初P前小组长所定的禁指名公告~是归类於广告宣传~
看他公告的题目就知道:
#1Jfmv70H
6/23 Paulnewman □ [公告] 本小组严禁命理师广告、个人宣传
^^^^^^^^^^^^^^
所以~Erance等於带头违反广告宣传相关规定~
依据小组规理的板主篇规定~
或在非开放广告、连结等看版广告宣传者,将不经警
告直接去职,情结重大者将永不录用。【详细法规请参照广告篇】
尤其Erance还大辣辣的说~只要他在任~指名制度就会继续实行~等於知法犯法~
所以Erance依法应该去职外加一支警告~而不是什麽事都没有~
P.S:
刚刚在SYSOP的的
23. ◆ PTT 法规集 > 17. ◇ ¢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里面有看到
(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然後本篇下面还写了罚则
五、板主的罚责:
(1) 有不良情节者,
初次以警告并限期自动修正。
(2) 若期限内未自动修正者,得以废板主,看板由小组长或站长接管。
(所以罗~即使完全无视小组规~依据站规测字版主也不该什麽罚则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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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5.195.16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agic_Center/M.1507867593.A.BEE.html
※ 编辑: kadone (36.225.195.171), 10/13/2017 16:07:11
1F:→ sitos: 若对本案之认定与处分不服,请向板务站长提出申诉。 10/14 03:21
我是重新申诉~你要针对新事证判案~
而不是叫我跟版务站长提出申诉~
※ 编辑: kadone (36.226.127.161), 10/14/2017 03:22:31
2F:→ malosing: 叫你去就去 10/14 03:41
说你通奸就通奸大人块铡他是吗?
※ 编辑: kadone (36.226.127.161), 10/14/2017 03:43:23
3F:推 eternalviva: 阿忠 来去投票了 啊...你不能投 10/14 12:02
啊不就是怕我跟weare投票~
所以才设这门槛~
4F:→ malosing: 免起来 10/14 19:58
5F:→ eternalviva: 天啊 gkc还到处站内信拉票 太用心良苦了吧 哈哈哈哈 10/14 22:28
6F:→ eternalviva: 搞到被陌生人检举 XDDDD 10/14 22:29
7F:→ malosing: 那个还满趣味的 10/14 22:47
没办法啊~换做是我~我也想这麽作~
谁叫群组长这次摆明偏袒特定族群~要嘛就正正当当让所有民意来决定~
※ 编辑: kadone (36.226.41.182), 10/14/2017 23:30:10
8F:→ malosing: 原来在信件中自设立场叫正正当当 10/14 23:33
如果是正正当当那就会让所有符合资格的民意一起来决定~
而不会刻意为了排除反对意见而量身订做门槛~
※ 编辑: kadone (36.226.41.182), 10/14/2017 23:35:08
9F:→ malosing: 原来在信件中自设立场叫正正当当 10/15 00:18
10F:→ malosing: 又被检举XD 10/15 12:39
11F:→ u9003096: 阿忠,跟大湿说一下,寄给不特定人,还指出ID,及担任职务 10/15 18:18
12F:→ u9003096: 已经可使不特定使用者辨识信中对象,贬抑人格.. 10/15 18:18
13F:→ u9003096: 这也太不小心了.....心平气和好好投完票嘛.... 10/15 18:18
我认为这是私信~而且是个人言论自由~里面也没有谩骂字眼~
并且所指称的事实也并非无据~
※ 编辑: kadone (36.226.123.123), 10/15/2017 22:01:20
14F:→ malosing: 事实就是无据 10/15 22:03
ㄟ..他文章里讲的描述~LIFE版都有版友批过~
※ 编辑: kadone (36.226.123.123), 10/15/2017 22:08:13
15F:→ malosing: 版友 呵呵 10/15 22:09
是啊~看到你跟Y两个隐版後才出现的人物~ 呵呵
※ 编辑: kadone (36.226.123.123), 10/15/2017 22:13:07
16F:→ malosing: 版友 XD 10/15 22:42
17F:→ u9003096: 阿忠,要拉票就好好拉嘛.寄六个,就被两个检举..这人缘?哎 10/15 22:59
啊是关我什麽事?
※ 编辑: kadone (36.226.123.123), 10/15/2017 23:38:31
18F:→ u9003096: 我说..你跟大湿比较熟..请大师安全拉票,以合为贵拉.. 10/16 00:23
19F:→ u9003096: 没拉成还被人笑...不划算 10/16 00:24
※ gkc:转录至看板 BoardCourt 11/05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