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n182 (空腰八二)
看板MRT
標題[公告] 關於「某版在鼓吹佔領捷運」一文
時間Thu May 1 08:16:43 2014
很抱歉現在才來說明
當時想法是雖該篇牽扯到的是八卦板議題,但又與捷運有關
因此第一時間並沒有刪除
只是沒想到下班回來後發現事態嚴重才會決定先行鎖文,等討論結果再決定如何處理
隔天,我收到板友的信件,表示轉文可能有觸法疑慮
昨晚我在上面的新聞中表示,該板友由於並無唆使之行為,故該文並無強制刪除必要
不過經過一晚的思考,才決定要以他板事務刪除
但也由於板規沒提到他板事務的問題,因此這兩天我才沒有做刪文的動作
他板事務算是臨時加上去的條款,今日之後將於板規內修改,新增至P8第五條第七款
並預計三天後(5/4早上九點起)正式實施,以彌補板規之不足
原文則收錄至備查
造成這麼大的風波本人深感抱歉
最近兩個月適逢特殊狀況,本板仍歡迎捷運相關議題進駐
然而也請各位注意,他板所進行之捷運議題是否適合於本板進行
除相關專板之業務外
如
不適合於本板進行所轉貼、轉錄他板之八卦、政治捷運議題將會依他板事務刪除
 ̄ ̄  ̄ ̄
敬請各位見諒
MRT板工 coon182
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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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coon18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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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72.55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MRT/M.1398903407.A.D9C.html
※ 編輯: coon182 (114.34.72.55), 05/01/2014 08:24:17
1F:推 WeAntiTVBS:如果日後檢方有要求該篇文章保存 你們都放在哪裡? 05/01 08:55
2F:→ coon182:文章我們都會保存在z-16-11中 05/01 09:06
3F:→ coon182:如檢方若有需要我們可提供 05/01 09:07
4F:→ coon182:不過...還是希望不要有人被偵辦 05/01 09:14
5F:推 mstar:警察胡搞法律胡扯嚇民眾,就要乖乖照辦? 05/01 09:23
6F:→ mstar:若照警方所說,那每年跨年市長都要人搭捷運去 結果擠爆捷運 05/01 09:23
7F:→ mstar:那市長要不要被以公共危險罪處理? 05/01 09:24
8F:→ coon182:確實這樣在嚇人民我覺得非常的糟糕,這不是政府該有的樣子 05/01 09:39
9F:→ coon182:雖然說檢方需要是可以提供,不過要看檢方怎麼說 05/01 09:40
10F:→ coon182:假使不合理,那麼我們可能決定不給 05/01 09:42
11F:→ coon182:不過看那用的法條應該是會拒絕提供就是... 05/01 09:42
12F:→ but:明明與捷運有關,何有不適宜在本版討論之問題。 05/01 10:00
13F:→ but:只要跟捷運有關,就沒有他版事務的問題。 05/01 10:02
14F:推 akway:警察市府說法聽聽就好 他們根本不懂法律 一切由檢察官法官定 05/01 10:05
15F:→ akway:奪 有疑義可以找律師討論 05/01 10:05
16F:推 ultratimes:檢查官無權要求保流文章,要保留自己不會備份嗎? 05/01 10:08
17F:→ ultratimes:哪有檢查官自己不存查證據,要別人幫忙存的 05/01 10:09
18F:推 justdoit:捷運很難跟政治脫離關係吧 05/01 10:18
19F:推 akway:的確 版主沒義務保留文章 國防部都可以完全沒有畫面也沒怎樣 05/01 10:31
20F:→ edctw:「揚言癱瘓」和有加開、加派人手疏運的「跨年擠爆」可以相提 05/01 11:04
21F:→ edctw:並論?先不就政府處理如何,光是揚言癱瘓就帶有恐嚇意味 05/01 11:05
22F:推 abc480528:看來是有人鎖文內沒戰爽打算另闢戰場 05/01 11:17
23F:→ jackalch:嚇你就不敢去了嗎 還是只能鍵盤癱瘓而已 05/01 11:32
24F:推 felaray:反正只要有理 殺人也不會有罪~ 05/01 11:33
25F:→ jackalch:打了兩天嘴砲 怎麼還沒看到佔領 要等到年底嗎? 05/01 11:34
26F:→ coon182:不是說不能討論,該篇主要是怕他板紛爭會影響到本板運作 05/01 11:35
27F:→ coon182:,最後不得不決定以他板事務刪除。文章第一時間我們不會 05/01 11:35
28F:→ coon182:刪除,就像我上面說的,會判斷該文的適當性與否以決定是 05/01 11:35
29F:→ coon182:否刪除 05/01 11:35
30F:→ coon182:我想這是比較適當的做法,也只能請各位見諒 05/01 11:38
31F:→ mstar:某些捷運線都宣稱要蓋或通車好幾次了,鄉民嘴砲也只是剛好啦 05/01 12:18
32F:推 puretd:ptt主機都有電磁記錄 要追究的話根本不是問題 05/01 12:54
33F:→ nitk376:急什麼呢? 05/01 14:12
34F:→ dppt:沒有必要道歉,有事有處理即可,版主皆是義務職,沒必要7-11 05/01 14:26
35F:→ dppt:該文無論是發文者或回應者,討論都很理性也沒違反版規,真不 05/01 14:27
36F:→ dppt:知一些潔癖人士在自我審查個什麼春天! 05/01 14:28
37F:推 kudo070125:那樓上是在自我感覺良好個什麼夏天?要來當板主嗎 05/01 15:31
38F:→ edctw:如果跟政府要一百萬否則殺害肉票,最後沒殺肉票,有沒有罪? 05/01 16:49
39F:推 Howard61313:我不知道,我法緒教授請假了 05/01 17:27
40F:推 Neymar:反核人士會說e大的類比不論不類 05/01 18:05
41F:推 ultratimes:只有殺人罪不成立,不代表綁架恐嚇無罪 05/01 18:13
42F:→ Chungli28:有種刑法一百條又復活的感覺 05/01 19:06
43F:推 WeAntiTVBS:那我想知道一下 問捷運一日遊建議行程有沒有違反版規 05/01 22:47
44F:→ edctw:一日遊還要三萬還是十萬人,還要讓原本乘客溢出 05/02 02:42
45F:→ edctw:最後說郝市長要不要噴水,要不要停駛 05/02 02:43
46F:推 aquarsx3:還不就是警察看到"癱瘓"兩個字就未審先高潮 XDDDDDDD 05/02 03:17
47F:推 aquarsx3:然後拿一些根本不適用這件事的法條出來壓人 噗哈哈哈 05/02 03:21
48F:→ aquarsx3:接著某些人就跟著自我判案喊有罪 啊是在喊燒什麼啦? 05/02 03:22
49F:→ edctw:是喔…那航警聽到「又不是有炸彈」就逮捕,也是在喊燒囉。 05/02 04:28
50F:推 aquarsx3:抱歉喔 揚言"放炸彈在飛機上" 放炸彈這動作觸犯刑法 05/02 04:43
51F:→ aquarsx3:第184條(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使安全罪) 05/02 04:43
52F:→ aquarsx3:或是185條之1(劫持交通工具之罪) 航警要抓有刑法根據 05/02 04:44
53F:→ aquarsx3:那今天揚言 "揪人搭捷運不下車塞滿車廂" 請問犯哪條法?? 05/02 04:45
54F:推 aquarsx3:講半天一直喊有罪 那拿出個法律條文來證明罪在哪很難嗎? 05/02 04:56
55F:推 aquarsx3:喔對了 要拿"刑法185條煽惑他人犯罪"出來說嘴的話 05/02 05:00
56F:→ aquarsx3:一樣請先拿法律條文出來證明"搭捷運不下車塞滿車廂"有罪 05/02 05:01
57F:→ aquarsx3:如此一來 煽惑他人"犯罪" 才會成立 05/02 05:02
58F:→ Chungli28:以前曾有人在鐵路連線板揚言放炸彈被抓,但是揚言用癱 05/02 05:46
59F:→ Chungli28:瘓這種連操作方式不知是否合法的也被抓倒是頭一次 05/02 05:46
60F:→ Chungli28:是說台鐵才是被真正臥軌癱瘓過的苦主,廢刑法一百條佔 05/02 05:51
61F:→ Chungli28:領中華路及關廠工人佔桃園平交道和台北站兩案,怎麼當年 05/02 05:51
62F:→ Chungli28:都沒有「預防性羈押」?,還是時代已經變了… 05/02 05:51
63F:推 WeAntiTVBS:關廠工人是真的有他的苦衷在 而且體制內並不挺他們 05/02 08:57
64F:→ WeAntiTVBS:的前提下 就只能用這種方法消極的來讓大眾知道這樣的事 05/02 08:58
65F:→ cassine:此舉有侵害言論自由之嫌 05/02 15:47
66F:推 cassine:說「揚言」就有恐嚇意味的人只能說是心靈相對幼稚脆弱 05/02 15:56
67F:→ Chungli28:「揚言癱瘓」除非明確表示使用違法手段(如炸彈、破壞車 05/02 21:01
68F:→ Chungli28:輛),否則根本看不出有何觸法之處 05/02 21:01
70F:→ edctw:原來言論自由可以建立在製造社會動盪之上啊XD 05/02 22:18
71F:→ edctw:心靈脆不脆弱不需要一個高度爭議的板友來做說明 05/02 22:20
72F:→ edctw:難道恐嚇還要說明違法手段?那以後都要說「我要用菜刀把你殺 05/02 22:22
73F:→ edctw:掉」或是「我要用槍把你殺掉」才算是恐嚇囉? 05/02 22:22
74F:→ edctw:意識形態太濃厚了哦,愈講愈離譜 05/02 22:24
75F:噓 hupangpang:高捷人比較少 05/02 23:06
76F:→ jackalch:只會在那邊講沒罪 有種號召看看阿 05/03 00:05
77F:→ jackalch:你把北捷車廂 我幫你拍手 05/03 00:06
78F:→ jackalch:有罪沒罪也不是你在認定的 05/03 00:06
79F:推 aquarsx3:嗯...樓上也是煽惑的一種 XDDDDD 05/03 02:21
80F:→ Chungli28:紅衫軍路過忠孝西路造成癱瘓不知道有沒有預防性羈押 XD 05/03 13:55
81F:→ Chungli28:想當年還有人在交通類板鼓吹參與呢,標準何在? 05/03 13:56
82F:→ Chungli28:台汽民營首班車被癱瘓,台鐵司機罷工癱瘓,恐嚇罪成立了嗎 05/03 13:59
83F:→ Chungli28:刑法裡"殺人"明確寫明是違法,哪條法律寫明"癱瘓"是恐嚇? 05/03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