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on182 (空腰八二)
看板MRT
标题[公告] 关於「某版在鼓吹占领捷运」一文
时间Thu May 1 08:16:43 2014
很抱歉现在才来说明
当时想法是虽该篇牵扯到的是八卦板议题,但又与捷运有关
因此第一时间并没有删除
只是没想到下班回来後发现事态严重才会决定先行锁文,等讨论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隔天,我收到板友的信件,表示转文可能有触法疑虑
昨晚我在上面的新闻中表示,该板友由於并无唆使之行为,故该文并无强制删除必要
不过经过一晚的思考,才决定要以他板事务删除
但也由於板规没提到他板事务的问题,因此这两天我才没有做删文的动作
他板事务算是临时加上去的条款,今日之後将於板规内修改,新增至P8第五条第七款
并预计三天後(5/4早上九点起)正式实施,以弥补板规之不足
原文则收录至备查
造成这麽大的风波本人深感抱歉
最近两个月适逢特殊状况,本板仍欢迎捷运相关议题进驻
然而也请各位注意,他板所进行之捷运议题是否适合於本板进行
除相关专板之业务外
如
不适合於本板进行所转贴、转录他板之八卦、政治捷运议题将会依他板事务删除
 ̄ ̄  ̄ ̄
敬请各位见谅
MRT板工 coon182
20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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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coon18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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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4.72.5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MRT/M.1398903407.A.D9C.html
※ 编辑: coon182 (114.34.72.55), 05/01/2014 08:24:17
1F:推 WeAntiTVBS:如果日後检方有要求该篇文章保存 你们都放在哪里? 05/01 08:55
2F:→ coon182:文章我们都会保存在z-16-11中 05/01 09:06
3F:→ coon182:如检方若有需要我们可提供 05/01 09:07
4F:→ coon182:不过...还是希望不要有人被侦办 05/01 09:14
5F:推 mstar:警察胡搞法律胡扯吓民众,就要乖乖照办? 05/01 09:23
6F:→ mstar:若照警方所说,那每年跨年市长都要人搭捷运去 结果挤爆捷运 05/01 09:23
7F:→ mstar:那市长要不要被以公共危险罪处理? 05/01 09:24
8F:→ coon182:确实这样在吓人民我觉得非常的糟糕,这不是政府该有的样子 05/01 09:39
9F:→ coon182:虽然说检方需要是可以提供,不过要看检方怎麽说 05/01 09:40
10F:→ coon182:假使不合理,那麽我们可能决定不给 05/01 09:42
11F:→ coon182:不过看那用的法条应该是会拒绝提供就是... 05/01 09:42
12F:→ but:明明与捷运有关,何有不适宜在本版讨论之问题。 05/01 10:00
13F:→ but:只要跟捷运有关,就没有他版事务的问题。 05/01 10:02
14F:推 akway:警察市府说法听听就好 他们根本不懂法律 一切由检察官法官定 05/01 10:05
15F:→ akway:夺 有疑义可以找律师讨论 05/01 10:05
16F:推 ultratimes:检查官无权要求保流文章,要保留自己不会备份吗? 05/01 10:08
17F:→ ultratimes:哪有检查官自己不存查证据,要别人帮忙存的 05/01 10:09
18F:推 justdoit:捷运很难跟政治脱离关系吧 05/01 10:18
19F:推 akway:的确 版主没义务保留文章 国防部都可以完全没有画面也没怎样 05/01 10:31
20F:→ edctw:「扬言瘫痪」和有加开、加派人手疏运的「跨年挤爆」可以相提 05/01 11:04
21F:→ edctw:并论?先不就政府处理如何,光是扬言瘫痪就带有恐吓意味 05/01 11:05
22F:推 abc480528:看来是有人锁文内没战爽打算另辟战场 05/01 11:17
23F:→ jackalch:吓你就不敢去了吗 还是只能键盘瘫痪而已 05/01 11:32
24F:推 felaray:反正只要有理 杀人也不会有罪~ 05/01 11:33
25F:→ jackalch:打了两天嘴炮 怎麽还没看到占领 要等到年底吗? 05/01 11:34
26F:→ coon182:不是说不能讨论,该篇主要是怕他板纷争会影响到本板运作 05/01 11:35
27F:→ coon182:,最後不得不决定以他板事务删除。文章第一时间我们不会 05/01 11:35
28F:→ coon182:删除,就像我上面说的,会判断该文的适当性与否以决定是 05/01 11:35
29F:→ coon182:否删除 05/01 11:35
30F:→ coon182:我想这是比较适当的做法,也只能请各位见谅 05/01 11:38
31F:→ mstar:某些捷运线都宣称要盖或通车好几次了,乡民嘴炮也只是刚好啦 05/01 12:18
32F:推 puretd:ptt主机都有电磁记录 要追究的话根本不是问题 05/01 12:54
33F:→ nitk376:急什麽呢? 05/01 14:12
34F:→ dppt:没有必要道歉,有事有处理即可,版主皆是义务职,没必要7-11 05/01 14:26
35F:→ dppt:该文无论是发文者或回应者,讨论都很理性也没违反版规,真不 05/01 14:27
36F:→ dppt:知一些洁癖人士在自我审查个什麽春天! 05/01 14:28
37F:推 kudo070125:那楼上是在自我感觉良好个什麽夏天?要来当板主吗 05/01 15:31
38F:→ edctw:如果跟政府要一百万否则杀害肉票,最後没杀肉票,有没有罪? 05/01 16:49
39F:推 Howard61313:我不知道,我法绪教授请假了 05/01 17:27
40F:推 Neymar:反核人士会说e大的类比不论不类 05/01 18:05
41F:推 ultratimes:只有杀人罪不成立,不代表绑架恐吓无罪 05/01 18:13
42F:→ Chungli28:有种刑法一百条又复活的感觉 05/01 19:06
43F:推 WeAntiTVBS:那我想知道一下 问捷运一日游建议行程有没有违反版规 05/01 22:47
44F:→ edctw:一日游还要三万还是十万人,还要让原本乘客溢出 05/02 02:42
45F:→ edctw:最後说郝市长要不要喷水,要不要停驶 05/02 02:43
46F:推 aquarsx3:还不就是警察看到"瘫痪"两个字就未审先高潮 XDDDDDDD 05/02 03:17
47F:推 aquarsx3:然後拿一些根本不适用这件事的法条出来压人 噗哈哈哈 05/02 03:21
48F:→ aquarsx3:接着某些人就跟着自我判案喊有罪 啊是在喊烧什麽啦? 05/02 03:22
49F:→ edctw:是喔…那航警听到「又不是有炸弹」就逮捕,也是在喊烧罗。 05/02 04:28
50F:推 aquarsx3:抱歉喔 扬言"放炸弹在飞机上" 放炸弹这动作触犯刑法 05/02 04:43
51F:→ aquarsx3:第184条(妨害舟车及航空机行使安全罪) 05/02 04:43
52F:→ aquarsx3:或是185条之1(劫持交通工具之罪) 航警要抓有刑法根据 05/02 04:44
53F:→ aquarsx3:那今天扬言 "揪人搭捷运不下车塞满车厢" 请问犯哪条法?? 05/02 04:45
54F:推 aquarsx3:讲半天一直喊有罪 那拿出个法律条文来证明罪在哪很难吗? 05/02 04:56
55F:推 aquarsx3:喔对了 要拿"刑法185条煽惑他人犯罪"出来说嘴的话 05/02 05:00
56F:→ aquarsx3:一样请先拿法律条文出来证明"搭捷运不下车塞满车厢"有罪 05/02 05:01
57F:→ aquarsx3:如此一来 煽惑他人"犯罪" 才会成立 05/02 05:02
58F:→ Chungli28:以前曾有人在铁路连线板扬言放炸弹被抓,但是扬言用瘫 05/02 05:46
59F:→ Chungli28:痪这种连操作方式不知是否合法的也被抓倒是头一次 05/02 05:46
60F:→ Chungli28:是说台铁才是被真正卧轨瘫痪过的苦主,废刑法一百条占 05/02 05:51
61F:→ Chungli28:领中华路及关厂工人占桃园平交道和台北站两案,怎麽当年 05/02 05:51
62F:→ Chungli28:都没有「预防性羁押」?,还是时代已经变了… 05/02 05:51
63F:推 WeAntiTVBS:关厂工人是真的有他的苦衷在 而且体制内并不挺他们 05/02 08:57
64F:→ WeAntiTVBS:的前提下 就只能用这种方法消极的来让大众知道这样的事 05/02 08:58
65F:→ cassine:此举有侵害言论自由之嫌 05/02 15:47
66F:推 cassine:说「扬言」就有恐吓意味的人只能说是心灵相对幼稚脆弱 05/02 15:56
67F:→ Chungli28:「扬言瘫痪」除非明确表示使用违法手段(如炸弹、破坏车 05/02 21:01
68F:→ Chungli28:辆),否则根本看不出有何触法之处 05/02 21:01
70F:→ edctw:原来言论自由可以建立在制造社会动荡之上啊XD 05/02 22:18
71F:→ edctw:心灵脆不脆弱不需要一个高度争议的板友来做说明 05/02 22:20
72F:→ edctw:难道恐吓还要说明违法手段?那以後都要说「我要用菜刀把你杀 05/02 22:22
73F:→ edctw:掉」或是「我要用枪把你杀掉」才算是恐吓罗? 05/02 22:22
74F:→ edctw:意识形态太浓厚了哦,愈讲愈离谱 05/02 22:24
75F:嘘 hupangpang:高捷人比较少 05/02 23:06
76F:→ jackalch:只会在那边讲没罪 有种号召看看阿 05/03 00:05
77F:→ jackalch:你把北捷车厢 我帮你拍手 05/03 00:06
78F:→ jackalch:有罪没罪也不是你在认定的 05/03 00:06
79F:推 aquarsx3:嗯...楼上也是煽惑的一种 XDDDDD 05/03 02:21
80F:→ Chungli28:红衫军路过忠孝西路造成瘫痪不知道有没有预防性羁押 XD 05/03 13:55
81F:→ Chungli28:想当年还有人在交通类板鼓吹参与呢,标准何在? 05/03 13:56
82F:→ Chungli28:台汽民营首班车被瘫痪,台铁司机罢工瘫痪,恐吓罪成立了吗 05/03 13:59
83F:→ Chungli28:刑法里"杀人"明确写明是违法,哪条法律写明"瘫痪"是恐吓? 05/03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