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看板MRT
標題[公告] btpenguin, kimchimars警告一次
時間Mon Jul 12 14:07:04 2010
btpenguin 於本版
#1CE1eWpG (MRT)文章中推文
推 btpenguin:跟亂源認真就輸了 但是還是要推荐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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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違反版規第三條第四款
kimchimars 於本版
#1CDzytJW (MRT)文章中推文
噓 kimchimars:對不起 不噓某y實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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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人身攻擊違反版規第三條第四款
因此判決人身攻擊 btpenguin與kimchimars各警告一次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第四款 文章內容不得針對版友個人的人身攻擊或嘲諷文字。但因這部分認定因人
而異,違反本款文章限定受攻擊者得提出檢舉。唯攻擊文字涉及第一、二
款時 (如死阿陸、吱吱、蛆蛆等) ,以前述規定認定違規。
另外關於"跳針"一詞,雖然有負面意涵,但因為這是描述被指涉人的討論中的行為,
所以不給予處分,未來請版友不要就"跳針"一詞提出檢舉。
雖然如此,因為跳針一詞帶有攻擊意味,容易引起爭執,如非必要請避免使用。
謹此公告
版主 traystien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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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95
※ 編輯: traystien 來自: 140.112.4.195 (07/12 14:08)
1F:→ coon182:K大那個不符合人身攻擊吧!? 07/12 14:10
2F:→ coon182:沒有對人罵怎麼構成? 噓人就算人身攻擊? 07/12 14:11
3F:推 komachi275:但因人廢言總是不好哩...建議板歸納入管理 07/12 14:11
4F:→ komachi275:每次看到"未看先推 某X必噓"就看了很討厭...比人氣嗎 07/12 14:12
5F:→ komachi275:推噓文應該是要看內容而不是看人才是... 07/12 14:13
6F:推 coon182:我是贊成 但是我認為算人身攻擊有點怪 怎麼看都不像 07/12 14:13
7F:→ coon182:我認為只能算不贊成某人論點 07/12 14:14
8F:推 Doppelganger:這篇公告出現,代表某人已經承認自己是亂源 07/12 14:17
9F:→ Doppelganger:所以才會跟版主檢舉吧...XD 07/12 14:17
10F:→ Killercat:說真的真正的亂源還是得想辦法處理一下 引戰太明顯了= = 07/12 14:24
11F:→ wooy:btpenguin大 又沒指名道姓的 板大怎麼可以警告呢?請參考上次 07/12 15:58
12F:→ wooy:yaayaa大那篇後來公告註銷的內容。 07/12 15:59
13F:推 ggg601:同意Do大 顯然有人"對號入座"的非常清楚還主動檢舉... 07/12 16:03
14F:→ ggg601:一堆沒本事討論的 只能講東講西講垃圾話 加油 好嗎 ->沒事 07/12 16:05
15F:→ ggg601:跟亂源認真就輸了 但是還是要推荐這篇文章 -> 警告 07/12 16:06
16F:→ ggg601:對不起 不噓某y實在不行 -> 警告 07/12 16:06
17F:噓 guys627:講垃圾話應該人人身攻擊吧 只還是要有人檢舉吧 07/12 16:10
18F:→ ggg601:樓上 上次有人檢舉阿 只不過小組那邊還是認定沒事 神奇~ 07/12 16:15
19F:→ ggg601:而且上次認定沒事的理由好像是限定"要有當事人"提出檢舉 07/12 16:17
20F:→ ggg601:然後新版第3條第5款又講限被嘲諷者提出檢舉...讓人不解的是 07/12 16:18
21F:→ ggg601:這2位被警告的都沒有指出是誰吧...一個講亂源 一個講某y 板 07/12 16:19
22F:→ ggg601:大就能直接認定是在講誰 那上次講人家一堆沒本事討論只能 07/12 16:19
23F:→ ggg601:講東講西講垃圾話 -> 不也是在罵"一堆人"...原來罵一堆人可 07/12 16:20
24F:→ ggg601:以沒事... 07/12 16:20
25F:→ guys627:只能說 斬草不除根 春風吹又生啊.. 07/12 16:25
26F:推 OhmoriHarumi:如果說每個人討論時少一點嗆,少一點對人不對事, 07/12 17:26
27F:→ OhmoriHarumi:不要硬是要別人接受自己的論點,那就好了。 07/12 17:26
28F:推 nick0605:一點也不意外 喝茶去 07/12 18:05
東講西講垃圾話那次是因為在組務版處理時,組務要求公開檢舉信以證明是當事人檢舉。
但是因為之前沒有言明,如果組務要求可能需要公開檢舉信;所以基於保護當事人,沒有
公開檢舉信,無法證明有當事人檢舉。所以判決被組務駁回。
之後才在臨時版規及新版規增加"組務要求時會公開檢舉信在組務"的聲明。
至於版規第三條是承繼原臨時版規C的規範精神和對象,原先臨時版規C內容全部限定當事
人檢舉,版規重新修訂時才把各項拆開,只有人身攻擊那項限定當事人或是自覺是當事人
的人檢舉,再來確認檢舉是否成立。其他各項都是不限是誰都可以檢舉。
※ 編輯: traystien 來自: 140.112.247.7 (07/12 18:16)
29F:→ traystien:版友認定有問題的推文和文章歡迎來信討論或檢舉 07/12 18:17
※ 編輯: traystien 來自: 140.112.247.7 (07/12 18:48)
※ 編輯: traystien 來自: 140.112.247.7 (07/12 18:53)
30F:→ uriyoshiken:辯論辯不過去挑1板友的小辮子.... 07/12 21:36
31F:→ uriyoshiken:不過板主判決畢竟是維護秩序 有疑義的還是交給組務板 07/12 21:36
32F:→ uriyoshiken:組務板向來都相當客觀 07/12 21:36
33F:→ ivyyg:看不懂板主的解釋 07/12 22:53
漏了一些 抱歉
34F:→ ivyyg:板規寫"限受到人身攻擊或嘲諷者得提出檢舉"...基本上這2個推 07/12 22:54
35F:→ ivyyg:文好像都沒有明講在人身攻擊誰或嘲諷誰吧? 07/12 22:54
36F:→ ivyyg:既然沒有"明確"的被人身攻擊對象會被嘲諷者,板主怎麼可以因 07/12 22:55
37F:→ ivyyg:為"自覺是當事人的某人"提檢舉就逕行判決?? 07/12 22:56
38F:→ ivyyg:那當初某人直接批評"一堆人...講垃圾話時"那是不是也應該人 07/12 22:57
39F:→ ivyyg:人得而檢舉之?因為既然講"一堆人"那代表所有人都是被罵之對 07/12 22:57
40F:→ ivyyg:象,所有人皆可為"當事人"提出檢舉... 07/12 22:57
41F:→ ivyyg:只能說你現在判決跟上次對yaayaa那次事件判決 根本大衝突~ 07/12 22:58
42F:→ doosu:uriyoshiken大 你確組務板向來都相當客觀嗎??????? 科~ 07/12 23:02
43F:推 OhmoriHarumi:PTT的組務板通常都比較傾向駁回,板主敗訴的相對少。 07/12 23:06
44F:→ ivyyg:另外針對這2個判決也是極具爭議,第1 btpenguin大是完全沒講 07/12 23:09
45F:→ ivyyg:明誰是亂源,這比上次yaayaa大還點名"一堆人"更沒明確講誰~ 07/12 23:10
46F:→ ivyyg:第2個kimchimars大 更離譜,他的推文內容不過就是噓某人的意 07/12 23:11
47F:→ ivyyg:見,板規有明確規定不得"噓"文(意見)嗎?這算人身攻擊?不贊同 07/12 23:12
48F:→ ivyyg:對方意見表示噓就是人身攻擊?那站方設計推文噓文不就也是人 07/12 23:12
49F:→ ivyyg:身攻擊? 07/12 23:12
※ 編輯: traystien 來自: 140.112.247.7 (07/12 23:17)
50F:推 OhmoriHarumi:k板友如果光看那一段推文,確實比較像"對人不對事", 07/12 23:18
51F:推 nick0605:真是諷刺 當過捷運版版主的人竟然在捷運版被警告 07/12 23:28
52F:推 hicker:他自從卸任後 就像是孫悟空把頭箍拿掉一樣 發言都變大膽... 07/12 23:40
53F:噓 canandmap:不曉得某人是幸災樂禍,還是同被桶而相憐喔~ 07/13 00:13
54F:推 btpenguin:我不說謊話 講就講的直接 版主處理我沒意見 07/13 00:13
55F:→ canandmap:真是諷刺 當過交通版戰王的人竟然在每個版被水桶過 07/13 00:14
56F:→ btpenguin:反正只會躲在推文不敢出來版聚見人面的人看多了 ^.< 07/13 00:15
57F:→ canandmap:不認為說亂源就是人身攻擊,請問"亂源"就一定是指某人嗎 07/13 00:15
58F:→ canandmap:h大您有所不知,我曾與bt大交戰過,但我認為他現在的發 07/13 00:17
59F:→ canandmap:言要理性多了 07/13 00:17
60F:→ komachi275:我覺得版主時代的印象比較美好...= = 07/13 00:29
61F:→ btpenguin:所以我一向深信一句話==>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07/13 01:33
62F:→ nick0605:喔 不過當過捷運版主在捷運版被警告 這比較吸引人注意 07/13 01:41
63F:→ nick0605:我只是個小小無名版民就算在每個交通類版被桶也沒差 07/13 01:42
64F:推 uriyoshiken:組務板都不客觀的話有爭議向誰申訴? 07/13 01:43
65F:→ nick0605:bt大發言叫理性喔 別見笑了~~~可以因為中正紀念堂改名與 07/13 01:43
66F:→ uriyoshiken:而且還有上訴的機制 申訴後不服判決還可上訴 07/13 01:43
67F:→ nick0605:否就以政治文胡亂浸人水桶 看不出他哪裡理性了 哈哈 07/13 01:43
68F:→ uriyoshiken:上訴後的結果板主板友雙方總不能不接受吧 07/13 01:44
69F:→ uriyoshiken:我是經歷過上訴的例子 不過去上訴的不是我 07/13 01:44
70F:→ nick0605:至於亂源 bt自己也要檢討 他沒資格說人亂源 自己好不到哪 07/13 01:46
71F:→ uriyoshiken:不過有時候板主的回應也會令人錯愕 07/13 01:48
72F:→ uriyoshiken:之前檢舉政治文 收到的回覆是"被攻擊的政黨"才可以 07/13 01:49
73F:→ uriyoshiken:提出申訴 因為要當事人提出申訴 07/13 01:49
74F:推 btpenguin:一個意識型態濃厚還去政治看板拉票影響版務的人似乎沒有 07/13 01:50
75F:→ btpenguin:啥資格來批評我 謝謝指教 07/13 01:50
76F:推 nick0605:樓上你再說你自己嗎 普通文章政治化你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 07/13 01:53
77F:→ nick0605:好加在你沒繼續管理MRT版 否則MRT版會被你搞到臭掉 07/13 01:54
78F:推 btpenguin:明眼人看的出我說誰 我不用回答任何問題 謝謝 07/13 01:54
79F:→ btpenguin:mrt版臭掉從來不是任何一位版主的責任 版友問題佔多數 07/13 01:55
80F:→ nick0605:喔 不回答任何問題還又在這裡說這麼爽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 07/13 01:55
81F:→ nick0605:嘴巴說不要 身體倒是很誠實 07/13 01:56
82F:→ nick0605:如果MRT版臭掉是因為一個意識型態版主搞的 我會感到不值 07/13 01:57
83F:推 btpenguin:等你來版聚面對著我說這句話也不遲^.< 07/13 02:00
84F:推 nick0605:不好意思 如果有你參加的版聚 我寧願不去[應該說不屑去] 07/13 02:01
85F:→ nick0605:基本上可以為了捷運站更名之事放大到政治文然後亂浸水桶 07/13 02:02
86F:推 btpenguin:沒有關係的 因為我想就算我沒去你也不敢來 07/13 02:03
87F:→ nick0605:這種人說實在沒有什麼價值跟時間好去[面對]的 07/13 02:03
88F:→ nick0605:是喔 那也要看我有沒有時間 不是每個人都像你這麼閒 07/13 02:04
89F:→ btpenguin:唉唷 既然嫌我亂浸水桶又不敢來罷免我只會放馬後炮 有沒 07/13 02:04
90F:→ btpenguin:有這麼好笑~ 07/13 02:04
91F:→ nick0605:喔 原來你下台辭版主不是心懷慚愧喔 那你這種人更沒有價 07/13 02:05
92F:→ nick0605:值跟時間去好好[面對] 既然一點都不會檢討自己錯在哪 唉 07/13 02:06
93F:→ nick0605:還好捷運版版主沒讓你繼續當 否則又是另一場大浩劫 07/13 02:07
94F:推 btpenguin:我為人正直不需要心懷慚愧 也不需要別人提醒我心懷慚愧 07/13 02:07
95F:→ btpenguin:謝謝指教 現在你說什麼都是馬後炮 沒有參考價值 07/13 02:07
96F:推 nick0605:老王賣瓜自賣自誇誰不會 不過很意外你會學馬總統謝謝指教 07/13 02:10
97F:→ nick0605:應該說你進步了還是~~~ 07/13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