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danny (BBN)
看板MRT
標題Re: [問題] "下車前途無效"
時間Sat Jul 10 19:34:55 2010
※ 引述《curmathew ()》之銘言:
前文恕刪
看了那麼多
其實,就票務上
台鐵跟高鐵 都是在票面上有註記"撘乘車次"
所以 即便你買了下午兩點的第1001車次 台北>高雄 預計車程兩小時半
花了一千兩百塊
下午三點時搭到台中時 有人說請你去新竹幫我買個包子
所以在台中出車門,走到對面月台搭回頭某班次 在三點半時到了新竹出站
僅花一小時半
拍謝~高鐵局照樣收你一千兩百塊
依某推文ID
這可是又在區間內 又在時間內 高鐵還收我一千二 不是很不合理XD
因為高鐵與台鐵 才不管你怎麼搭
他只看票上的車次收你錢
我相信 如果捷運車票上面也註記車次 應該就能控管了吧
不過 第一個炮轟的絕對是九成以上的通勤族
兩三分鐘一班的車次 我買票進站後 上個廁所 車就跑掉了 就要補票了XDDD
所以不是捷運管理單位不解決這塊 而且這幾種交通運作方式本來又不同
台鐵同樣類似模式的通勤電聯車
其實也是這樣的管理
原因我想也是一樣 密集通勤性質的車班 你拿來遊車河是你家的事
但不能因為部分遊車河的人去影響絕大多數的通勤族的便利性
第一次浮出水面PO文~請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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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145
1F:→ yaayaa:之前談的都是多搭車少付錢 你這是多付錢少搭車 兩者不同呀 07/10 19:38
2F:→ asgard1991:這是 情理法 法理情 理法情 的觀點問題罷了。 07/10 19:50
3F:推 snowkyo:所以囉 請問遇到老婆婆 但你不是佔用博愛座 所以就不必讓? 07/10 20:02
4F:→ snowkyo:不知道台灣人為什麼這麼喜歡占便宜 就算規定上是可以 07/10 20:02
5F:→ snowkyo:也看不下去 07/10 20:03
6F:→ uriyoshiken:拿博愛座當例子轉移焦點失敗 07/10 21:12
7F:→ uriyoshiken:既然捷運公司是以"出站閘門"來判斷你旅程結束沒 07/10 21:12
8F:→ uriyoshiken:我做過頭 刻意坐過頭 刻意繞遠路 最終我還是從 07/10 21:13
9F:→ uriyoshiken:A移動到B 只是多去了C 依照捷運公司的規定 07/10 21:13
10F:→ uriyoshiken:我付了A到B搭了車 有貪小便宜嗎? 07/10 21:14
11F:→ uriyoshiken:再說 去除那些蓄意的 誰平常會故意繞大遠路? 07/10 21:15
12F:→ uriyoshiken:捷運公司有必要因為那"合於規定的蓄意繞遠路" 07/10 21:15
13F:→ uriyoshiken:還要大費周章去查票 改票務系統? 07/10 21:15
14F:→ yaayaa:博愛座不過就是凸顯"規則"不足的一個例子罷了 07/11 11:04
15F:→ uriyoshiken:博愛座沒有列在法規裡面 轉移焦點失敗 07/11 11:07
16F:→ uriyoshiken:一個蚌殼敲不響 在沒有援軍的情況下建議您省省力氣 07/11 11:08
17F:→ yaayaa:靠援軍的意義在哪? 像小混混靠人多一樣 很厲害嗎? 07/11 11:26
18F:→ uriyoshiken:沒有很厲害啊 只不過是客觀事實不可動搖罷了:-) 07/11 11:27
19F:→ uriyoshiken:連小混混這種比喻都跑出來 顯然已經失去辯論的立足 07/11 11:27
20F:→ uriyoshiken:開始用別的方法想駁倒 可惜 事實是不會動搖的~ 07/11 11:27
21F:→ yaayaa:沒有很厲害 何必提援軍? 依照某人的想法 這種東拉西扯 就是 07/11 11:29
22F:→ yaayaa:本身站不住腳的證明 07/11 11:29
23F:→ uriyoshiken:建議某人去搭捷運好好認清這項事實:-) 07/11 11:30
24F:→ uriyoshiken:事實永遠站得住腳 直到事實改變為止 07/11 11:30
25F:→ uriyoshiken:認清捷運和台鐵必須以出閘門來判斷你完成了旅次 07/11 11:31
26F:→ uriyoshiken:不認清的話什麼論點都駁不倒這個事實 07/11 11:32
27F:→ uriyoshiken:除非人家改變認定方式 是吧? 07/11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