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ley10 (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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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營建署下通牒…北纜下個月不建 全案重來
時間Mon Dec 21 07:23:59 2009
【聯合報╱記者鄭朝陽、黃驛淵、陳志豪/台北報導】 2009.12.21 05:48 am
陽明山北投纜車BOT工程因收賄弊案停工近四年,內政部營建署已向台北市政府下最後通
牒,要求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與當初得標開發商繼續合作。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再拖下去
,內政部就不再審議該案,開發案須重來。
台北市副秘書長陳永仁表示,將在收到公文後,審慎評估是否和儷山林繼續夥伴關係,市
府會在下個月底前答覆。發言人趙心屏則說,市府沒有任何立場,現階段仍等候儷山林重
新提案;若提案,市府就會將案子交由陽管處來認定,時程上非市府所能掌握。
換言之,如果北市府決定不與儷山林履行BOT合約,北投纜車開發案就要重新環評、公告
、招商,民眾要搭北纜就有得等了。
北投纜車工程由儷山林休閒開發公司承包,原是一條纜車線、四座纜車站的單純交通工程
,但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前處長蔡佰祿同意下,在國家公園「山上站」增加「研習住
宿設施」開發項目,讓該公司興建一百八十三房、六十四間湯屋的溫泉旅館。
不過,本案被檢調查出蔡佰祿和內政部次長顏萬進涉嫌收受儷山林賄賂,該開發執照於九
十五年遭撤銷,並停工至今。
山上站的用途是交通轉運中心,但儷山林在轉運中心蓋旅館和湯屋,讓轉運中心功能大幅
萎縮,卻可增加該公司利潤。
由於開發案懸而未決,營建署上月開會,署長葉世文向儷山林表明「只有纜車工程,沒有
研習住宿設施」,如果儷山林堅持不廢研習住宿設施,該案須退回台北市重起爐灶,且須
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據了解,儷山林會中表示「願考慮朝單純纜車工程規畫」。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葉俊宏強
調,只建纜車就可免環評、繼續施工。
台北市工務局新工處表示,尚未收到儷山林報告書,新工處只審查契約,並需送內政部審
查;若一月仍未收到計畫報告,或計畫內容與契約不符,將上簽市長做最後裁決。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3199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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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riorblack:唉... 12/21 08:19
2F:推 wefun:在轉運中心蓋旅館和湯屋,讓轉運中心功能大幅萎縮,卻可增加 12/21 12:09
3F:→ wefun:卻可增加該公司利潤。 12/21 12:09
4F:推 busgoer:借轉北投板,感謝 12/21 12:21
※ busgoer:轉錄至看板 BigPeitou 12/21 12:21
5F:推 mykorianda:我國政府的認定:BOT是民間對於國家的慈善事業 12/21 13:45
6F:→ mykorianda:過多的附屬商業設施都有為此慈善事業的精神 12/21 13:46
7F:推 dolare:樓上這樣講有問題吧 都說查出賄賂了 12/21 13:55
8F:推 seeback:換家BOT,換人來賄賂這樣對吧? 12/21 13:59
9F:推 chewie:轉運中心變成有旅館這也違法了吧 其他的BOT案好歹也是按法 12/21 13:59
10F:→ chewie:與契約走... 12/21 13:59
11F:→ yaayaa:要新增開發項目 當然就與原案有所差異 應該要從新招標吧 12/22 18:30
12F:→ Hotem:交九台北轉運站 還不是城際客運轉運站功能大幅萎縮 商場飯店 12/23 00:18
13F:→ chewie:京站起碼經營項目都是契約裡談好的 就算外界對轉運功能較小 12/23 09:53
14F:→ chewie:有所批評 市府還是只能一聲不吭幫忙收尾 為什麼? 契約訂好 12/23 09:54
15F:→ chewie:的 真要追究可能得怪到市府自己頭上為什麼定這種契約了 12/23 09:54
16F:→ chewie:這與北纜廠商偷渡進原來沒有的項目是不同的情形 12/23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