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gy (北台灣東部丘陵線籌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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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中捷的迷思
時間Sat Dec 19 16:01:48 2009
: → mackywei:似乎後來就有鬆綁,所以幾個縣市跟交通相關的局處業務都 12/19 15:53
: → mackywei:滿有特色的:有的是偏重觀光(台東/澎湖?)、有的比較傳統 12/19 15:54
這就是除了兩個直轄市之外別的交通局處編制都不大的原因嗎XD
曾經幫南投弄過案子,進去他們交通旅遊局,旅遊占大部分XD
難道以前地方交通規劃,都是丟給省政府交通處去作規劃...XD
難怪一直覺得台灣地方的運輸規劃很弱....
現在應該是要重整地方運輸單位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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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也可成為旅遊的主角
http://blog.xuite.net/chenkyen/blog
國道客運旅客資訊服務問卷調查,感謝您的填寫
http://www.my3q.com/home2/260/nckutaxi/hwbus.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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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00.102
1F:推 wipers:市場規模的原因吧,局處也不可能因為有可能的需求就生這個 12/19 16:03
2F:→ wipers:職缺出來,真的生出來,大材小用也是一種浪費:P 12/19 16:04
3F:→ wipers:應該說,台灣真的不大,但是政府組織卻至少有三級...... 12/19 16:05
4F:→ wipers:這才是真正的癥結 12/19 16:05
先撇開省不說
現在一個縣要有一個正常化的交通局,這應該不過份吧,以其規模來說。
怎麼用市場需去思考問題,台灣的縣隨便少說都有10幾萬人口以上,
運輸應該是很有市場(交通局不是只有搞大眾運輸= =)
美國超過五萬人的郡就會有一個mpo,mpo最主要就是要作當地郡的運輸規劃
,運輸設施經營與管理,然後跟州政府交通部門(dot)請錢
可以說是當地郡的交通局,(mpo不算是政府單位,有點類似行政法人)不過
美國政府現在也在考慮五萬人門檻好像太低全美有300多個mpo,大的地方設置
交通局,不過通常也會有設置mpo.
※ 編輯: cgy 來自: 140.116.100.102 (12/19 16:14)
5F:推 wipers:人口密度也要考慮,人口密度低,相同的人口數佔有的土地面 12/19 18:47
6F:→ wipers:積會較大 12/19 18:47
這就要牽扯到現有的縣市疆域分配是否合適
一縣一個交通局這應該是合理且站在地方自治理念之下,這應該是要設置的很重要機關
畢竟中央單位站得角度跟地方政府角度是不一樣的
交通跟土地 人口息息相關
台灣縣級行政區有一個完整功能的交通局是應該的,現在其實都有,但是功能還不是很
完備,甚至是放在工務處底下,交通管理以一個縣級的單位看應該是不算小的課題,
應該要去重視,尤其現在省府虛級化,應該要加強地方政府的能力。
※ 編輯: cgy 來自: 140.116.100.102 (12/19 19:19)
7F:推 petitor:因為有關交通監理部分 在縣與省轄市屬於公路總局各區監理 12/19 22:48
8F:→ petitor:所管轄 所以地方政府沒那麼多交通業務 12/19 22:49
9F:→ petitor:包括公路客運路線核定 除了鄉道外 幾乎都交給公路總局養護 12/19 22:52
我覺得即使監理單單位還是保持中央,地方政府交通局該做的事情還是很多,
中央單位的公路總局,應該要把範疇放到更遠的地方
地方政府交通局功能正常化
地區性交通問題
1.交通維持-ex:常態性塞車?難道只想每天看到警察靠經驗指揮交通嗎?
2.運輸規劃-ex:這個問題可以大到縣內客運,小到鄉鎮的內部的巴士
簡單的腳踏車道問題這也算在裡面。
一直覺得縣內公路客運核定管理機制,應該要給地方縣級政府
運輸單位,跨縣才需要到中央來審查(其實根本也不用,兩縣
跨縣合作審查管理)
地方問題只有在地人比較清楚,況且中央是照顧很多地方,不是只有一個縣市,做的
事情就要排先後順序,某些東西下放到縣政府單位說不定動的比中央想到快。
※ 編輯: cgy 來自: 140.116.100.102 (12/19 23:46)
10F:推 sayin:這個牽涉到縣市發展程度 像是台北桃園地區 沒有專職交通單位 12/20 00:38
11F:→ sayin:做運輸規劃 交通維持 停車管理 交通改善 沒專責管理容易出事 12/20 00:39
12F:→ sayin:但是農業縣都會化不高的 交通量不繁重 交通維持 運輸規劃量 12/20 00:40
13F:→ sayin:就低 不太需要專門分出一個局專門負責交通 然後交通部包山包 12/20 00:41
14F:→ sayin:海 工程 觀光 都有在裡面 所以地方政府的交通單位沒分出來 12/20 00:42
15F:→ sayin:不是跟觀光旅遊一起就是跟工務建設在一起 12/20 00:43
16F:推 petitor:查詢公路法第37條規定,只有「市區汽車客運」是縣市政府的 12/20 11:02
17F:→ petitor:權責,其餘包括公路汽車客運(含縣道、鄉道)、遊覽車客運 12/20 11:03
18F:→ petitor:、計程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 12/20 11:04
19F:→ petitor:、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只有直轄市政府有核定 12/20 11:04
20F:→ petitor:權,其餘都是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管轄。至於跨區部分, 12/20 11:05
21F:→ petitor:如版主所言,先由地方政府協調,協調不成才由公路總局出面 12/20 11:06
22F:→ petitor:至於為什麼不下放縣市政府,曾有一說是,怕地方派系勢力擺 12/20 11:08
23F:→ petitor:不平,因為很多客運都是縣市議員經營,所以在地方制度法施 12/20 11:09
24F:→ petitor:行後,仍然維持公路總局監理所管轄。 12/20 11:10
25F:→ cgy:嘖嘖 原來眉角這麼多XD 12/20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