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yin ( )
看板MRT
標題Re: [新聞] 培養捷運運量 中港路人行道將禁停機車
時間Fri Oct 16 13:33:35 2009
※ 引述《kanako (該做啥好呢)》之銘言:
: 騎樓是屋主的財產,他喜歡讓別人停機車何罪之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條 三、人行道:指為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
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 ^^^^
第55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第56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第90- 3條 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
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
或標線另行規定機器腳踏車、慢車之停車處所。
: 台灣的現實問題是地狹人稠,大部分都市市中心都很狹窄
: 機車佔空間小機動性高高度適合這樣的環境
: 反而大型的交通工具根本難以進入這些舊市區
: (像新竹市政府或羅東鎮公所前的道路讓大客車轉彎都不太容易)
: 如果到處都來機車停車收費或禁止進入,那只是加速商圈的死亡而已
這是兩回事
這是把使用道路成本與私人消費成本混在一起談
雖然都是消費者自身考量
但是執行分析上 應分開考量
: 顧客可以改去有免費停車位的地方,但是商店老闆沒法這樣搬家啊
: 以你所舉的南陽街來說,商店的人潮就明顯減少很多
: 興建大眾運輸固然可以增進社會的福利
: 私有運具也同樣增進社會福利啊
是公益還是私益
為了一條街商家的收益 讓其他十幾條街的人要分攤塞車 空污問題
這是增進社會福利還是增進私人收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