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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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培養捷運運量 中港路人行道將禁停機車
時間Thu Oct 15 02:42:50 2009
收費的效果還待評估,但一定會被抓到話柄被罵市府搶錢
我覺得公平、有效、不講情面但不留話柄的做法就是
台中市政府可以在幾個公園裡、公有地上 蓋立體機車停車場
然後人行道、紅線禁停 而且嚴抓
的確,機車使用者有停車的權利,所以讓你停 停到停車場裡
和大眾運輸系統使用者一樣 要處理「最後一哩」的問題
一定可以讓很多機車使用者乾脆改搭捷運
公平,不會讓機車「沒人權」 保證蓋到台中市所有機車都可以停
免費市府出錢付水電請保全 讓員警加強巡邏都可以 但是遺失還是要自己負責
有效,反向解決大眾運輸系統「最後一哩」的問題
-- 如果是機車格收費,那還是可以就近找停車點,機車還是比較方便
要是大家都有這一哩,就它不是扣分項了
不收費、不留話柄
大家覺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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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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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0.24.72.114
※ 編輯: oodh 來自: 110.24.72.114 (10/15 02:43)
※ 編輯: oodh 來自: 110.24.72.114 (10/15 02:44)
1F:→ linbryan:如果要我把機車停到立體停車場,再去辦事/買東西,我想我會 10/15 03:19
2F:→ linbryan:違規停車.不是錢問題是方便問題.大家都一樣. 10/15 03:22
3F:→ linbryan:我覺路邊停車都收費,但收費員需整理機車排列,至少讓市容 10/15 03:24
4F:→ linbryan:看起來舒服點 10/15 03:24
5F:→ bill1982:其實停車場已經蓋不少了,朝馬附近私人的也才2.30元/天 10/15 08:37
6F:→ bill1982:但很多人就是想省錢,最慘的結果就是機車被偷...... 10/15 08:38
7F:→ oodh:其實可以公營不要收錢 違規停車只要抓夠嚴就會杜絕 10/15 09:17
8F:→ oodh:l大說得沒錯,但現在 無論是禁停還是限停定點停車場 10/15 09:17
9F:→ oodh:我認為收費的效果一定遠不如「讓機車變得不那麼方便」來得大 10/15 09:18
10F:推 kaod:為什麼機車就可以免費停 汽車就要錢呢? 10/15 10:13
11F:→ Minovski:收費員整理機車排列 <--擦傷車輛後車主索賠就沒完沒了了 10/15 11:49
12F:→ linbryan:樓上 有道理 10/15 13:45
13F:推 Minovski:立體停車場設在巷弄內會對街廓內產生通過性交通的影響 10/15 14:03
14F:→ Minovski:以及土地、資金哪裡來?是否要就近尋找有獎停的建築? 10/15 14:04
15F:推 balanceCIH:可是像台中市政府這麼窮 怎麼可能不收費?故意跟$過不去 10/15 22:28
※ oodh:轉錄至看板 Policy 10/16 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