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wquen (拉旯旮)
看板MRT
標題Re: [閒聊] 站名標註
時間Sun Oct 14 23:11:07 2007
※ 引述《wutonyuugi ( 市政府站 [市庁前駅] )》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站名標註
: 時間: Sun Oct 14 20:19:43 2007
: 今天坐捷運回學校,
: 經過後山埤站時,
: 發現軌道上吊燈標示有加註(XXXXX)五個字,
: 但我因為趕時間就沒有回去查看...
: 有誰知道是什麼名字嗎?
: 推 cosmic:好像是"五分埔商圈" 來源:http://0rz.tw/2e3a8
: 推 xssd:但未來松山線通車 不就是松山站最近嗎?
: 推 cosmic:我覺得兩個站差不多近 而且以後松山站應該主打饒河夜市 XD
: → cosmic:等松山站通車再來考慮這個也還不遲
捷運局為使公開徵名及命名之活動有其實質意義,
鮮少同意更名,然而考量順應民意需求及不增加重
復施作之經費負擔,已簽奉市府核定「捷運車站更
名或車站站名加註名稱之原則」,可由捷運車站所
在地之市區公所或縣市公所,邀請當地里長、民意
代表及機關團體等召開會議,依會議結論向該局提
出於捷運車站加註站名,並由該局報府核定。
資料來源:捷運公司答覆為何南京東路站無法更名之信件
96.06.21 訂定
「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捷運車站命名更名或車站站名加註名稱作業要點」
1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捷運車站之命名、更名或車站站
名加註名稱等作業,以符合民意及政府資訊公開原則,並考量時空變
遷及順應民意需求,以昭公信、避免爭議,特訂定本作業要點。
2 二、捷運車站之命名:
(一)命名原則:
1.參考車站所在地之現地名、舊地名、街道或附近之特殊名勝古蹟
,如木柵線「辛亥站」、「動物園站」、板橋線「江子翠站」、
淡水線「芝山站」等。
2.參考車站所在地具明顯目標之公共建築物名稱,例如木柵線「科
技大樓站」、南港線「國父紀念館站」等。
3.其他具有特殊意義者,如淡水線「紅樹林站」。
4.人名、里名或除車站附近居民之外無人知悉的路名、地名,皆不
適宜作為車站名稱。
5.不與捷運系統現有或既有之其他車站名稱類似或重覆。同一捷運
車站為兩條以上捷運路線交會者,不重覆命名。
(二)命名作業程序:
本府捷運工程局(以下簡稱捷運局)應依行政院核定之規劃路線或
新增設車站行文予車站所在地之(市)區公所、(縣)市、鎮公所
,請其依本要點所訂之命名原則,協助邀請民意代表、機關學校、
當地里長等召開會議後,依會議結論函覆捷運局車站之建議名稱,
據以簽報本府核定,並公告周知。
3 三、捷運車站之更名:
(一)更名提出時機:
捷運車站更名,因涉及後續站名標示資訊之變更,為不影響相關車
站土建與機電系統標進場施作時程,應於完工通車前二年確認,並
預計以半年時間完成更名作業,故須於預定完工通車日前二年六個
月提出為原則。
(二)更名作業程序:
捷運車站之更名須經由捷運車站所在地之(市)區公所、(縣)市
、鎮公所,由其依本要點所訂之更名原則,邀請民意代表、機關學
校、當地里長等召開會議後,依會議結論向捷運局提出申請,由捷
運局報本府核定後再公告周知。若涉及施作費用之增加,則由申請
單位負擔。
4 四、捷運車站加註名稱:
(一)加註名稱作業程序:
車站加註名稱須經由車站所在地之(市)區公所、(縣)市、鎮公
所,由其邀請民意代表、機關學校、當地里長等召開會議後,依會
議結論向捷運局提出申請,由捷運局報本府核定,加註費用由申請
單位負擔。
(二)加註名稱之原則、位置及方式:
1.加註原則:
各捷運車站僅能加註一名稱,且以當站加註為原則。
2.加註位置:
(1)於月台軌道側牆及月台邊緣照明設施(PELU)或月台門或縱向
樑之車站名稱後加註。至於特殊配置之車站,其加註位置則由
捷運局所屬工程處召開會議確認之。
(2)出入口之車站名皆不予加註。
(3)月台柱面或電扶梯或樓梯側包版之車站名,不予加註。
3.加註方式:
於加註位置以貼紙(無底色)標註之方式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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