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nicht (天主教版主)
看板MRT
標題Re: [公告] 有關樂生療養院的議題
時間Sat Jul 15 03:41:40 2006
先說明,我的想法是解決問題,而不是拖延這個問題。
問題是什麼?已經延誤的新莊機廠和不肯退讓的民間團體。
其實剛剛看了文化資產保存法,再加上看了高雄縣的橋仔頭糖廠的古蹟保留處理方
式,有一個想法,台北縣政府應該主動宣布樂生縣定古蹟,將管轄權從中央的文建
會轉移到台北縣政府,這樣一來,樂生的古蹟主體建築與古蹟保存區範圍為縣府所
指定,縣府為重大公共工程建設需要,是有權限去解除古蹟指定或重新劃定古蹟保
存區範疇。
換句話說?北縣不用再面對中央的文建會,可以自己指定樂生的保存區範圍,縣府
可以讓工程專業來考量,而不是一群熱血過頭的大學生和文史工作者在那比手劃腳
。
因為他們憑藉著是文化資產保存法這兩條:
第 三十 條 營建工程及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之完整、遮蓋古蹟之外貌或
阻塞其觀覽之通道;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具古蹟價值之建造物
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主管機關處理。
第 三十二 條 古蹟除因國防安全或國家重大建設,經提出計畫送中央主管機關
審議委員會審議,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者外,不得遷移或拆除。
但台北縣政府也以第三十二條作為回應,表示未能於規劃期間提出保存申請,目
前新莊捷運線已全面動工,時機確已不宜,故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作取捨,決
議以拆遷重組方式,保存該院乙棟代表性建築物,規劃為文獻資料館,保存方式
並報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同意後辦理。
所以現在這些民間團體是吵著說縣府竟然不指定這種具有歷史意義的建築物為古
蹟,OK,請縣府指定樂生為古蹟吧,然後縣府就可以指定保留範圍了。
看橋仔頭糖廠的例子,若這屬於縣府所指定的,就算地方自治事宜,中央管不到
的,所以只要該建物群成為縣府所管轄的古蹟,事情就會輕鬆很多。
一旦主動權易手,這些民間團體,就只能開始實事求是的坐下來討論哪些一定得
保留,哪些得拆遷,而不是像小孩子一樣吵著要吃所有的糖,不許人家拿走任何
一顆。
樂生院民的人權很重要! 台北縣民的人權不重要嗎?
新大樓萬一失火會讓院民不好逃生! 阻塞的道路不會讓消防車和救護車難以救災嗎?
部分院民不習慣離開住了多年的老地方!台北縣民難不成得習慣每天出入的主要幹道堵塞?
我同意人權很重要,我相信人權是等值的!
所以,一百萬人的人權和一百人的人權孰輕孰重,就像將一根羽毛和一頭大象放在磅秤上
,地心引力會給我們答案。
一定有人覺得我的作法很機車,不過,這是講求雙贏的時代,大家都可以贏得想要的部分
,不過不是全部,就讓樂生指定為古蹟吧!也請縣府將機廠所要的土地畫出來吧,捷運能
動工、樂生也可以保留,就像我剛剛說的「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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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25.56
※ 編輯: Trunicht 來自: 61.224.25.56 (07/15 03:42)
1F:推 weichia:吵不完啊..= = 07/15 04:02
2F:推 Trunicht:我沒吵啊~~我在想辦法解決問題。 07/15 04:14
3F:推 fourb:恩...我支持保留部分樂生的作法... 07/15 06:09
4F:推 lovesea:當初劉可強教授的規劃捷運局為何不接受 07/15 08:07
5F:→ lovesea:如果接受了現在還有這些問題嗎???... 07/15 08:11
6F:推 TaiwanJunior:問題就是台北縣政府遲未召開古蹟審查會議啊..還有就 07/15 12:07
7F:→ TaiwanJunior:是和樓上所提到相同的問題.. 07/15 12:08
8F:推 paulyung:樂生問提一直是政治始,政治終。你還以為那幾個學者學生 07/15 12:14
9F:→ paulyung:能有這麼大的影響力嗎? (笑~~) 當然是背後力量在較勁阿。 07/15 12:15
10F:→ xglaver:麻煩去樂生板 OK? 07/15 12:26
※ Kazamatsuri:轉錄至看板 Lo-Sheng 07/15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