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nslins (第一輪就被打趴)
看板MJ
標題Re: [心得] wnslins對這次投票後報告
時間Thu Jan 4 19:20:58 2007
在我們家附近的小學,他的操場前一陣子開放給一般民眾進入
所以開始有阿公阿媽進來打太極拳、練土風舞。
然後也有韻律舞老師帶團進來。
利用學校的場,一個人交三百提供了飲料茶水大家來練舞。
然後也有國術老師組成社團,一人五百練功還供養生餐。
這時學校有人說話了,他說學校還是要有學校的樣子。
歡迎大家來但是希望大家遵守學校的期望。
此時就有人說話了;
"請你看看這裡面我的團員是不是比學生還多,你怎麼可以限制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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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有學校的立場,使用者有使用者的想法。
在相互起衝突時,我們必須尊重場地提供者的意見。
去年的十一月,站方開始關切本版。他們認為有些版友的玩法超過了娛樂的標準,
標準在哪邊很難訂!你的標準不等於我的標準,
就像之前某版友說的:"一兩個晚上兩萬塊的輸贏其實還好。"
但是當我們意見有分歧時,還是得尊重站方的意見。
站方的立場是:
不能東錢,不能徵人。
我的想法是:
跟站方盡量爭取,畢竟他們不玩麻將,很難懂我們的需求。
如果單就管理方便而言,不東錢不徵人,當然最方便。
但是如此對麻版的影響太大,所以才有連續一個多月的溝通。
在溝通的過程中,
我不只一次上來徵詢,如果有投票是不是有建議的選項可以讓我參考。
以下是我所找到目前文章還保留有確切數字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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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60文中已收錄;
ch板友:
設最大上限金額是個好主意。
ka板友:
1.限制底台上限 300/100? 200/50? 個人認為不該超過兩者其中之一。
2.限制東的方式,限制最多就是東四台。
ou板友:
上限是百底。
Os板友:
板上徵咖的上限可以設在300/100,
最適合的等級應該是30/10、50/20、100/20這三種。
yr板友:
最高百底。
wh板友:
我推東的金額,底則是200。
在1160文中未收錄的:
bj6917:不東
coli:1.當然是不東最好, 不過有相應的服務就OK.還有東錢要先講清楚
IQ120 1台1降4次
LLD:以後就寫「要東」就好了,東多少自己私上問
fong0902:意思意思東個80 100給場主
albertho:大小設定最大 100/30 東錢一雀不超過一百!
kfrog:東這種東西成為檯面下的事情
coli:限制打的大小: 建議100/台以下 (限制台的大小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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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投票的四個選項裡面,
我可以放寬解釋說大致上都包含在內,
(當然在管理時也會盡量放寬,所以將來我會報請執行限--最大一百底/收一百的東.)
或問說為何沒有完全不東的選項?
我之前回答過,如果如此就不用投票了。
但是這樣對開場的人並不公平,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水電自己吸收。
所以小組長同意我,可以以東錢的名義來收取應該公攤的費用。
至於東錢隱藏完全不可能,
因為本次投票主要在制止職業場或半職業場的進入。讓麻版回到單純娛樂休閒的空間。
有人說職業場的限定很難界定,版主沒有資格過問。
所以東錢跟打的大小才要明白寫出來,讓版友可以選擇,
讓站方可以明白看到我們的確走在他們劃的線裡。
暗黑兵法也完全不行,因為這只是在測試站方容忍的極限。
若讓站方發覺我們不按照遊戲規則來玩而進行接管,
那現在的努力都會歸零!
在這次投票中總投票數有188人,參考過去的投票,人數大約相仿。
四個選項中,A選項得到50%的票數,
我知道有人沒有投票,但就過去投票的人數而言,
我私自推論也不會超過半數的九十四票。
我知道投票結果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滿意,
其實就算我把選項增到八個,肯定還是不會有完全不東及東錢隱藏的選項,
LLD一樣開罵。
以目前版上學生佔大多數的情況來看,
我猜大概三百底、東四台的選法,也可能不會得到選舉的勝利。
所以呢......重新投票會比較好嗎?
在1388 coii的文章中,他認真的重新設計投票選單。
我敬佩他的意見!
雖然他的投票模式不是批踢踢的模式,但是他的確有認真在想,怎麼作比較好。
前幾篇中6A在徵詢希望重新投票的人數,
當然,若有反對重投者也請表示意見,勿私下寄信,因為反對者不會相信不公開的數據。
關心版務的朋友發文前建議請先看1378一文doa2的文章,還有1391一文goodmood的文章。
請清楚體認這裡是批踢踢,不是雅虎或MSN的商業網。
版風更改,不是要趕走社會人士,
而是當社會人士的玩法讓站方不能理解時,我們要依他們的要求,走回原來的路。
在站方的期望下,我們歡迎上班族接受這裏的大小享受這裏的樂趣.
這次的改變有很大嗎?
我認為沒有,只是回到一年半或兩年前的麻版罷了。
那個時候的麻版,是不會讓站方來主動關切而版友都能自得其樂的。
另外請再看1354一文小組長所提示的:
*[30;42m"這個版一定會開始管理,不可能回到過去無人管理的時代。"*[m
遊戲規則或許不由我的訂定,我能夠爭取的,
只是假投票之名來讓站方願意在禁東禁徵人的立場下作一些包容罷了。
如果認為這次的投票結果有變動的需要,請到6a妹的文中推文表達。
當然,竊以為,辦一次"追認此次投票的合法性"的投票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式。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224.77
1F:推 ryukyo:我覺得在站方的立場跟版友的立場相比較之下 乾脆就只徵人 01/04 19:26
2F:→ ryukyo:其餘東跟玩多大 就私下聯絡去橋 想趕走某些人 老實說 01/04 19:27
3F:→ ryukyo: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效果可能不大 =.=|| 01/04 19:28
4F:推 bearlex:我很好奇站方知道東錢是違法的嗎? 01/04 19:38
5F:推 skywind1:樓上,我想站方看了LLD的文之後,會覺得東錢違法吧,XD 01/04 19:41
6F:推 bearlex:不用「覺得」,實務上東錢本來就是「意圖營利」啊XD 01/04 19:45
7F:→ bearlex:我好奇的是他們現在到底「曉得」了沒:p 01/04 19:46
8F:推 jackhan:應該本來就知道吧 不然怎麼會要求不東錢不徵人 01/04 19:48
9F:推 lostname:已經和站方法律顧問取得聯繫, 很快就會知道結果 01/04 19:48
10F:→ jackhan:我有看到XD 生活法律版 01/04 19:50
11F:推 machicat:只希望還是可以開開心心打牌就好XD 01/04 20:13
12F:推 Cafow:擋人財路當然被圍攻押!限制一堆賺屁喔..... 01/04 22:27
13F:→ Cafow:PTT麻將版 娛樂性---->賭博性 ok的! 01/04 22:30
14F:推 kfrog:小組長同意我,可以以東錢的名義來收取應該公攤的費用 01/04 23:26
15F:→ kfrog:不小心上法院時最好場主把責任賴給站方和版主 01/04 23:27
16F:推 LLD:替版主擔心,想請問樓上叫唆犯的構成要件。 01/04 23:55
17F:→ LLD:我覺得應該是沒有啦...但不敢確定。 01/04 23:56
18F:推 LLD:只是擔心「讓別人以為某個犯罪行為是不犯罪的」跟教唆有關係 01/05 00:33
19F:推 wnslins:若要像LLD一樣事事擴張解釋,何處不虞犯法?小組長當然知道 01/05 09:43
20F:推 wnslins:法律的界限在哪裡,只是法官警察在接獲案件時,會參酌犯意來 01/05 09:45
21F:推 wnslins:辦理,諸位不必如此鄉愿!! 01/05 09:47
22F:推 geniusboy:純推 最近都沒看到范老大開哦 01/13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