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arnorth (返璞歸真)
看板MJ
標題[公告] 新版規
時間Thu Oct 12 00:25:52 2006
1. 本版禁止發表讓人閱讀困難之文章。
a.閱讀困難文章包括注音文、火星文,新注音使用者請選字並更正錯別字。
b.像"ㄟ"這類打不出來字的不在此限。
★ 違反本條例者視情節輕重,浸水桶三至七天。
2. 本版禁止一行文。請善用推文。
a.灌無意義文句成多行者亦屬一行文。
★ 違反本條例者,初犯予以警告;再犯水桶三至七天。
3. 禁止張貼空白文、灌水文、廣告文、張爸文、政治文、歧視文、不當標題之文章。
★ 違反此條例者以劣文退回,不另行公告,並水桶七天。
4. 禁止於板上爭吵、謾罵、明批、暗諷(以反諷語氣酸人),推文亦同。
a. 暗諷之認定,以"易招致誤解、使人不快"之程度為主要依據,由版主自行裁量。
★ 初犯以劣文退回,黃牌警告;再犯則水桶一個月。嚴重者直接水桶。
★ 文章或推文中出現髒話或謾罵事實(如:罵人腦殘),直接水桶七天。
5. 非版主請勿使用公告以及回覆公告。
★ 違反者水桶三天。
6. 本版尊重個人言論自由。
★ 刻意干涉他人發言或故意擅改他人推文者,水桶七天。
7. 版上允許徵場、徵人、心得、討論、問題、抱怨文。文章中請勿破壞他人名譽。
a.若要檢舉牌友澳咖或出千,請私下來信給版主,切勿於討論文或抱怨文中透露該人
的任何資訊(僅限透露ID的第一個字母)。
b.檢舉來信請詳細說明事發狀況,版主了解、調查後將立即公告說明事件始末、處理
過程。檢舉屬實將公佈澳咖ID並水桶。如為誣告則視情節輕重處分。
c.如於抱怨文中被抱怨,想回文澄清又不願透露自己ID者,可寄信至版主信箱,版主
會抹除文章中的個人資料後轉貼至板上。
★ 未經證實即指他人澳咖或透露他人資訊者,視情節輕重水桶七天至三個月。
8. 屢次違反版規將加重處分。分身亦同。
a.分身案依照ID_Multi判決為準。
9. 【試用版規】徵人徵場文請遵守標題規範。同場次同時段僅限一篇文章。
a.可利用大寫"T"及大寫"E"修改標題及內文。徵滿或開打前請更改標題或刪除該文。
b.徵場、徵人文之標題規範如下:
基本格式: [想打OR缺人]地區/底,台/可煙OR不煙 其他附註
範 例: [缺人]台南/100,50/不煙 體驗電動麻將桌
[想打]台北/10.5/不煙 窮學生
★ 違反本條例者,初犯可能遭致刪文,累犯水桶三到十四天。
版主保留任何糾紛發生時或不利於大多數版友及麻將版時的處理條規。若發生爭議一
律以版主的判定為主。若有問題時請私下來信詢問或循適當管道申訴。切勿公開發表爭
議性文章。
以上版規若有不妥或是尚有不足的地方,歡迎來信指教,謝謝。
nearnorth 2006/10/1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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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24.224
1F:→ jackhan:可以禁止使用錯誤英文單字嗎XD 10/12 00:27
2F:推 yrojoracno:ㄟ = 欸 = A = 耶 10/12 00:39
3F:推 albertho:補充 目前暫時宣導1星期 一星期後開始嚴格執法喔 10/12 03:45
4F:推 lilia:板主權力變很大耶 10/12 11:43
5F:推 rosae:就7.來講 我算是過渡期間的受害者 10/12 12:46
6F:推 sasaya1977:怎麼辦我不太敢PO文了.感覺好像一定會不符規定.被刪 10/12 15:06
7F:推 vata45:何必這樣呢...搞得大家緊張兮兮的... 10/12 15:13
8F:推 vata45:大小跟煙不煙看文章內容就好,何必一定要打在標題上 10/12 15:16
9F:推 dino2:我也覺得限制太多不太好( ̄ー ̄;) 10/12 15:18
10F:推 sugizo0921:版友也習慣舊格式....也無反彈....為啥一上任就要改弦 10/12 15:29
11F:→ sugizo0921:易轍....規定一大堆 10/12 15:29
12F:推 dracula0317:一點都不想改.原本的就很好了不是嗎看樣子我也會水桶 10/12 16:06
13F:→ Miller0602:喂啥我的文章被刪..請給我合理的解釋可以嗎 10/12 17:35
14F:→ Miller0602:你是版主不是皇上耶...啥時這麼專制啊..這就是版規? 10/12 17:36
15F:推 windjim:個人覺得標題只要大家看的懂就好 何必一定要這樣制式化 10/12 18:02
※ 編輯: nearnorth 來自: 59.104.224.224 (10/12 19:30)
16F:推 vata45:有註明地區,缺幾人基本的就好,何必那些多餘的制式標題 10/12 21:49
17F:推 kingofmj:加油..新任版主... 10/13 13:15
18F:推 sasaya1977:樓上的要被版主刪一次徵咖文.就不會對他說加油了吧.. 10/13 13:30
19F:推 kingofmj:小弟意思是..畢竟版主是新任的..新作法我們必須先行尊重. 10/17 11:53
20F:→ kingofmj:如真有不妥..再行提出討論或解決方案較為恰當.您說是嗎^^ 10/17 11:54
21F:推 aaaaaakoyasu:就是已經覺得不妥了才提出討論,但是版主一意孤行! 10/24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