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arnorth (返璞归真)
看板MJ
标题[公告] 新版规
时间Thu Oct 12 00:25:52 2006
1. 本版禁止发表让人阅读困难之文章。
a.阅读困难文章包括注音文、火星文,新注音使用者请选字并更正错别字。
b.像"ㄟ"这类打不出来字的不在此限。
★ 违反本条例者视情节轻重,浸水桶三至七天。
2. 本版禁止一行文。请善用推文。
a.灌无意义文句成多行者亦属一行文。
★ 违反本条例者,初犯予以警告;再犯水桶三至七天。
3. 禁止张贴空白文、灌水文、广告文、张爸文、政治文、歧视文、不当标题之文章。
★ 违反此条例者以劣文退回,不另行公告,并水桶七天。
4. 禁止於板上争吵、谩骂、明批、暗讽(以反讽语气酸人),推文亦同。
a. 暗讽之认定,以"易招致误解、使人不快"之程度为主要依据,由版主自行裁量。
★ 初犯以劣文退回,黄牌警告;再犯则水桶一个月。严重者直接水桶。
★ 文章或推文中出现脏话或谩骂事实(如:骂人脑残),直接水桶七天。
5. 非版主请勿使用公告以及回覆公告。
★ 违反者水桶三天。
6. 本版尊重个人言论自由。
★ 刻意干涉他人发言或故意擅改他人推文者,水桶七天。
7. 版上允许徵场、徵人、心得、讨论、问题、抱怨文。文章中请勿破坏他人名誉。
a.若要检举牌友澳咖或出千,请私下来信给版主,切勿於讨论文或抱怨文中透露该人
的任何资讯(仅限透露ID的第一个字母)。
b.检举来信请详细说明事发状况,版主了解、调查後将立即公告说明事件始末、处理
过程。检举属实将公布澳咖ID并水桶。如为诬告则视情节轻重处分。
c.如於抱怨文中被抱怨,想回文澄清又不愿透露自己ID者,可寄信至版主信箱,版主
会抹除文章中的个人资料後转贴至板上。
★ 未经证实即指他人澳咖或透露他人资讯者,视情节轻重水桶七天至三个月。
8. 屡次违反版规将加重处分。分身亦同。
a.分身案依照ID_Multi判决为准。
9. 【试用版规】徵人徵场文请遵守标题规范。同场次同时段仅限一篇文章。
a.可利用大写"T"及大写"E"修改标题及内文。徵满或开打前请更改标题或删除该文。
b.徵场、徵人文之标题规范如下:
基本格式: [想打OR缺人]地区/底,台/可烟OR不烟 其他附注
范 例: [缺人]台南/100,50/不烟 体验电动麻将桌
[想打]台北/10.5/不烟 穷学生
★ 违反本条例者,初犯可能遭致删文,累犯水桶三到十四天。
版主保留任何纠纷发生时或不利於大多数版友及麻将版时的处理条规。若发生争议一
律以版主的判定为主。若有问题时请私下来信询问或循适当管道申诉。切勿公开发表争
议性文章。
以上版规若有不妥或是尚有不足的地方,欢迎来信指教,谢谢。
nearnorth 2006/10/1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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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4.224.224
1F:→ jackhan:可以禁止使用错误英文单字吗XD 10/12 00:27
2F:推 yrojoracno:ㄟ = 欸 = A = 耶 10/12 00:39
3F:推 albertho:补充 目前暂时宣导1星期 一星期後开始严格执法喔 10/12 03:45
4F:推 lilia:板主权力变很大耶 10/12 11:43
5F:推 rosae:就7.来讲 我算是过渡期间的受害者 10/12 12:46
6F:推 sasaya1977:怎麽办我不太敢PO文了.感觉好像一定会不符规定.被删 10/12 15:06
7F:推 vata45:何必这样呢...搞得大家紧张兮兮的... 10/12 15:13
8F:推 vata45:大小跟烟不烟看文章内容就好,何必一定要打在标题上 10/12 15:16
9F:推 dino2:我也觉得限制太多不太好( ̄ー ̄;) 10/12 15:18
10F:推 sugizo0921:版友也习惯旧格式....也无反弹....为啥一上任就要改弦 10/12 15:29
11F:→ sugizo0921:易辙....规定一大堆 10/12 15:29
12F:推 dracula0317:一点都不想改.原本的就很好了不是吗看样子我也会水桶 10/12 16:06
13F:→ Miller0602:喂啥我的文章被删..请给我合理的解释可以吗 10/12 17:35
14F:→ Miller0602:你是版主不是皇上耶...啥时这麽专制啊..这就是版规? 10/12 17:36
15F:推 windjim:个人觉得标题只要大家看的懂就好 何必一定要这样制式化 10/12 18:02
※ 编辑: nearnorth 来自: 59.104.224.224 (10/12 19:30)
16F:推 vata45:有注明地区,缺几人基本的就好,何必那些多余的制式标题 10/12 21:49
17F:推 kingofmj:加油..新任版主... 10/13 13:15
18F:推 sasaya1977:楼上的要被版主删一次徵咖文.就不会对他说加油了吧.. 10/13 13:30
19F:推 kingofmj:小弟意思是..毕竟版主是新任的..新作法我们必须先行尊重. 10/17 11:53
20F:→ kingofmj:如真有不妥..再行提出讨论或解决方案较为恰当.您说是吗^^ 10/17 11:54
21F:推 aaaaaakoyasu:就是已经觉得不妥了才提出讨论,但是版主一意孤行! 10/24 19:12